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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院拟拨9.2亿 助地方抗空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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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12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郭曜荣、黄玉燕台湾连线报导)台湾中南部空污问题严重,行政院长赖清德11日亲自主持行政立法协调会议,对《空气污染防制法》修正草案达成共识,未来空污基金移动污染源部分的经费,将提拨20%给地方政府运用,初估约新台币9.2亿元。

行政院发言人徐国勇会后转述,12日将透过座谈会,搜集中南部县市长的意见,希望本周四行政院院会能通过,送交立法院审议,但要在本会期结束前、也就是12月底通过可能来不及,希望立法院能在临时会给予通过。

环保署空气品质保护与噪音管制处处长蔡鸿德说明,空污基金财源有三项,首先是工厂或发电厂所在地的固定污染源费用,分配比率是中央政府40%、地方政府60%;其次是营建工地扬尘费用,全归地方政府统筹;第三是移动污染源费用,全由中央统筹分配。

他提到,空污基金一年约收七十二亿元,地方政府分配到32亿元,中央政府40亿元。基金3个收入来源分别是固定污染源30亿,营建工地约收十四亿,移动污染源则约二十八亿;今年9月1日移动污染源调整费率后,从28亿元增加至46亿,若切两成给地方,约有9.2亿。

此外,徐国勇也提到《空污法》7大亮点,其中包括提高罚锾的额度,最高100万元提高20倍到2,000万元,且要对污染环境者追偿不当利得;健全吹哨者机制,提供检举奖金,鼓励检举不法,并推动资讯全面公开,扩大公民参与。◇

《空污法》修法8重点
燃料产品源头管制:发电时,在燃料进到锅炉前,须做根本源头处理,例如脱硫,以降低废气污染,并限制消费性产品的有机物质含量。
有害成分标准做管末管制:考量民众健康风险,作为排放标准订定的依据。
加重罚则与扩大处分对象:由行为人扩大到负责人,以及监督的策划人。例如以往海上燃油污染处罚层级只到轮机长,修法后船长也须扛责。
提高罚锾的额度:最高新台币100万元,提高20倍至2千万,而且要追偿不当利得。
加速淘汰老旧车辆:除了提供经济诱因之外,也纳入强制规定,加严出厂10年以上车辆的排放标准。
扩大管制对象:扩大列管的交通工具以外的移动污染源,譬如作业的机械、船舶。
划设空品维护区:环保主管机关可划设空品维护区,实施移动污染源的管制措施。
健全吹哨者机制:提供检举奖金,鼓励检举不法,资讯全面公开,扩大公民参与。
资料来源:行政院                      记者郭曜荣/制表

责任编辑:尚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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