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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党四青年涉共谍案 违国安法移送北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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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12月19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陈懿胜台湾台北报导)新党发言人王炳忠因涉违反《国家安全法》,19日清晨六时许遭检警搜索住处,王炳忠原本一度不愿开门,还在手机开直播,双方一度僵持,最后警方请来锁匠开门而入。包含王炳忠在内,最终共有4人被逮,均被移送北检侦讯。稍晚,调查局也一并提讯在押的陆生共谍周泓旭。

王炳忠今天上午六时许在脸书开直播,称自己疑涉犯《国安法》遭调查局搜索,他看完法院核发的搜索票仍拒绝调查人员进入,并打电话联络律师到场。期间王炳忠不断表示,“这里是我家”,要等律师到场才愿意开门,并称这是“白色恐怖”。调查人员请示检察官,请来锁匠开门。王的委任律师陈丽玲到场吃闭门羹,高喊“这样做是妨害自由”,直到近10时才顺利进入王的住处。

疑与中生共谍周泓旭有关

新党发言人王炳忠(图)被调查局人员带出台北市万华的住处,将直接带往新店调查站。(中央社)
新党发言人王炳忠(图)被调查局人员带出台北市万华的住处,将直接带往新店调查站。(中央社)

据悉,该案疑与首起中生共谍周泓旭来台发展组织案相关,检调怀疑周泓旭疑似透过王炳忠打通政商关系,吸收我官员交付机密资料未遂,包括涉嫌协助中国大陆人民刺探台湾情报,或为中共搜集传递公务秘密等,涉犯《国安法》罪嫌。

经过警调搜索后,在王炳忠家中查获了上有许多简体字,类似账册的文件,并且在他的房间抽屉内找到了大量百元面额的人民币纸钞,至于这些证物之间是否有关联,仍有待查证。目前王炳忠已被带回调查局厘清。

据了解,王炳忠恐涉《国安法》第2条之1,“不得为外国或大陆地区搜集传递公务秘密”,“人民不得为外国或大陆地区行政、军事、党务或其他公务机构或其设立、指定机构或委托之民间团体刺探、搜集、交付或传递关于公务上应秘密之文书、图书、消息或物品,或发展组织。”,第5条之1则述罚则“意图危害国家安全或社会安定,违反第二条之一规定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并科新台币100万元以下罚金。”

北检表示,王炳忠在搜索时开直播,按《刑事诉讼法》规定,“搜索应保守秘密”且“抗拒搜索者,得用强制力搜索之”,因此制止直播等行为于法有据。

调查局指出,案件开办前,已完成搜索票、传票及拘票声请,且在执行证人查证时,有使用证人通知书、传票通知证人到场查证,但王炳忠拒绝,才依照检察官指示,依《刑事诉讼法》规定,出示拘票拘提王炳忠。

至于,王炳忠的律师要求进入屋内的问题,调查局表示,经请示承办检察官,检察官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没有同意,且考量侦查不公开原则,禁止王炳忠等在场人使用社交软体进行现场直播,并无不当。

新党质疑乱抓人 立委:侦办了1年 现在收网

除了王炳忠之外,检调19日亦搜查新党新思维中心主任侯汉廷、宣传部副主任林明正及新闻秘书陈斯俊,对此,新党表示,包含王炳忠共有4人被逮,这4人除公开反独,谈统、促统外,不知道犯了什么法?质疑检调以国家安全为由随便抓人。

民进党立委王定宇则强调,此次用的《国安法》2之1条是国民党执政时通过的,但该法被认为是过度轻纵,而他提案修《刑法》“外患内乱罪”目前还在二读程序,哪来的“绿色恐怖”?哪来的“白色恐布”?

王定宇也爆料,王炳忠的案子不是短期内才出现的,至少办了1年以上,更有国民党前党务高层向他透露,“在前总统马英九执政时,王就已经被列案调查,现在是收网。”◇

责任编辑:韵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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