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莲寺高层涉贪被举报廉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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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12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林怡香港报导)拥有13亿资产的大屿山宝莲寺近年来屡传丑闻,除了男、女出家人被指行为不检点,又被揭账目混乱,管理层借各种名义享乐,中饱私囊。近日再有传媒披露,宝莲寺最少五名董事收取私人公司顾问薪酬,即所谓“袍金”,每季达数万元。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林卓廷昨日连同举报人向廉政公署举报宝莲寺高层涉嫌贪污,要求廉署严肃跟进。

林卓廷昨日连同由翁静晶成立的“佛门警讯”成员到廉署举报宝莲寺高层涉嫌贪污,他们在廉署门外高叫“佛门肃贪,人人有责,贩卖如来,必须彻查”口号。

近日有报道指宝莲寺高层持有私人公司收取利益,最少有5名宝莲寺董事牵涉其中。林卓廷指,根据内部文件显示,部分宝莲寺法事收入是由宝莲寺高层持有的私人公司“梵呗和音有限公司”收取,最少有5名宝莲寺董事收取该公司顾问薪酬,每季3.75万至7.5万元不等。

他指根据公司注册资料,宝莲寺属担保公司,也是《税务条例》第88条下获豁免缴税的慈善机构,其董事不得收取董事袍金,否则其免税地位或应被取消:“这些高层人士既是宝莲寺董事,亦收受一间与宝莲寺业务相关的公司的顾问费用,这做法如果无得到宝莲寺的最高层批准,可能触犯了防止贿赂条例收受利益罪行。”

高层涉违法收酬金

他并质疑,根据传媒报道,该寺提供法事服务收费无提供任何单据给市民:“我很强烈质疑如果无提供任何单据,会否构成暪税或其它违法行为,因此我亦给了封信廉署执行署首长及税务局局长,要求他彻查当中是否牵涉贪污或违反税务条例情况。”

林卓廷在给廉政公署执行处首长(署理)丘树春的信函中提到,如果宝莲寺董事局没有同意个别董事利用他的职权得到金钱利益,可能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 条“任何代理人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索取或接受任何利益,作为他作出任何与其主事人的事务或业务有关行为的诱因或报酬,即属犯罪”。

他并解释,向廉署举报不一定要有文件,证人或其他知情人士提供资料都可作出举报。又说,事前曾与翁静晶商议,最后决定举报,但翁目前不在港故未有到场:“她提供了一些资料愿协助调查,她有相关人证及进一步资料可提供执法机构。”

他补充说,他们有一个合理的怀疑去提出一个刑事投诉:“根据传媒报道及寺方回应,整件事已很可疑,我们作为市民有责任如怀疑有罪案发生要举报。不是我们要做纪律部队去调查,搜集足够证据够告人才去举报。”

宝莲寺高层持有的梵呗和音有限公司,董事之一的尼姑释心慧被指与中共关系密切,曾派统战部名片。(读者提供)

善信不满佛门被假僧利用

佛教警讯成员黄小姐表示自己曾是宝莲寺的善信,不满信众的善心被佛门不良分子利用,故愿意挺身举报:“我觉得港府为何不规范慈善机构,令这些和尚尼姑不断犯戒,是最差的行为,只会令佛教腐败不堪,很多老人家节衣缩食临死都要将钱捐给这些伪僧伪尼何必呢,因此我站出来。”又强调自己信佛陀,不信这些假僧假尼:“它就是越具规模越腐败,越查越多事。希望肃清这些人,令我们信的教变好。”

根据公司注册资料,“梵呗和音有限公司”的董事包括早前传出丑闻的尼姑释心慧,她曾展示简体字“释心慧 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的名片。被媒体大爆与宝莲寺首座释健钊同游夏威夷。

而宝莲寺一直与中共关系相当密切,前住持释智慧1997年当选第九届港区全国人大代表,2002年连任。又先后获中共钦点的特首颁发铜紫荆星章及银紫荆星章。宝莲寺在释智慧任住持期间与中共中央统战部关系密切。◇

责任编辑:昌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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