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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伤残官司“不成功不收费” 律师或有多收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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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12月05日讯】(大纪元记者林雪多伦多编译报导)在安省,伤残案律师除收取代理合同中双方达成的收费比例外,还另外收取官司前期成本费用,即双重收费。双重收费在安省伤残案律师中已成惯常做法,许多人被多收上万元的费用,却被蒙在鼓里。

上周五,上加拿大律师协会(LSUC)投票通过要制定新规,以防止律师向伤残客户滥收费,并与安省省府探讨,采取措施让法律程序更加透明,让律师胜诉费(指在索赔案胜诉时律师可提取的索赔金部分)收费体系更透明,并制止律师双重收费。

据《多伦多星报》报道,LSUC广告及费用问题工作组已经调查胜诉收费体系一年有余。其负责人默瑟(Malcolm Mercer)表示,新规还将要求律师,在接手案件时,就给客户提供一份指南,让他们了解自己的权利;使用标准化的胜诉收费协议;律师需披露在处理案件时,所会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及明细,并对每项收费做出合理解释;律师还有义务告知客户,客户有权让省评估办公室审查律师的收费。

LSUC还要律师上报他们收取的平均胜诉费 ,这些信息将被公布,以便使消费者能够更好地了解市场,以选择律师。

*制止双重收费

在制止双重收费方面,默瑟称,现有规管律师的《律师法》(Solicitors Act)对胜诉收费规定太复杂,有利益冲突问题造成不良结果,律师经常因成本问题而滥收费。所以,将在《律师法》中,制定一条新规,制止双重收费。

*使法律程序对事故受害者更加透明

在使法律程序对事故受害者更加透明方面,LSUC将与安省司法厅合作,共同制定一个措辞简单、标准式的胜诉收费协议;在律师接手案例前,每个律师和客户都需签署该协议。

如果新规通过,在索赔案胜诉时,律师可提取的索赔金部分,将已包括所有收费,不能再向客户收取其它费用,而且必须事先将此明确说明。

除了对律师收费体系修改外,LSUC还要求对律师做广告及收取介绍费的方式进行改革。

责任编辑: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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