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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会议决议违宪 台民团:别硬修《劳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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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12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徐翠玲台湾台北报导)《劳动基准法》修正草案,把工会或劳资会议同意当作变形工时、延长工时、轮班间隔的把关机制,劳团8日指出,台湾的工会组织率只有7%,绝大多数企业都没工会,只能用劳资会议把关,然而劳资会议决议不能代表全体劳工、个别劳工、多数劳工意见,以这种劳资会议决议更改最低劳动标准已违宪,希望执政党不要硬干修法,否则将提起诉讼并申请大法官释宪。

《劳基法》修正3关键条文,包括松绑7天1例假、单月加班工时上限从46小时延长至54小时、轮班间隔由11小时缩短至8小时,根据政院版《劳基法》修正草案,都需经过工会或劳资会议同意。

经济民主连合召集人赖中强指出,《劳基法》订的是最低劳动标准,这次行政院修正草案,允许那么多例外,开那么多后门,而且这些例外条件不明确,同时又开了更大后门,只要劳资会议同意就可以建立例外,跟《劳基法》立法本质、宪法第153条制定法律保护劳工及农民的意旨冲突。

赖中强表示,劳资会议决议没办法代表多数劳工的意见,只要劳资会议资方代表结合少数劳工支持就可以推翻最低劳动条件,这是更严重的违宪制度。执政党若执意推行违宪法律,未来将结合适当个案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申请大法官释宪,并宣告现行的《劳资会议实施办法》中劳资会议决议方式违宪。

责任编辑:昱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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