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高公司在中国赢得侵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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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12月10日讯】(大纪元 记者李新丹麦报导)总部位于丹麦的儿童玩具集团乐高公司最近公布,中国的一家法院裁定,两家中国公司应立即停止复制乐高产品。这两家公司生产并出售博乐积木,非常接近乐高的好朋友系列产品。

汕头中级人民法院于今年9月裁定,复制行为必须停止,裁决11月开始生效。该裁决非常具体明确:两家中国公司必须停止复制乐高产品的包装和标致,因为这侵犯了乐高公司的权利。裁决同时确认,乐高公司受到《中国竞争法》中有关抵制不正当竞争条文的保护。

该保护条款涉及特殊而与众不同的外观,正如乐高产品系列的特殊标志,确保消费者能立即认出。

乐高公司法律部副总裁凯尔(Peter Thorslund Kjær)在公告中表示:“我们将继续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便让家长和孩子们能够在完全掌握信息的情况下购买玩具,同时确保他们不被假冒他人的企业误导。”

乐高公司是世界最大的玩具制造公司,年营业额超过350亿丹麦克朗(约47亿欧元)。

责任编辑:周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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