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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步败诉 澳税局恐将向司机征收G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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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2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燕楠澳洲悉尼编译报导)并车服务优步(Uber)与澳洲税务局(ATO)持续了18个月的诉讼案终于尘埃落定了——优步输掉了官司。

据澳洲人报报导,联邦法院周五(2月17日)的裁定意味着澳洲税务局将向优步司机们征收10%的消费税(GST)。

此案件对优步来说是一个重大的打击,因其一直试图让优步司机不属于消费税系统的收缴范围之内。

在司法程序前,优步曾辩称其司机并未向顾客提供消费税法中定义的“出租车服务”,因为他们并不持有任何州或领地的出租车执照。

但联邦法院法官格里菲斯(John Griffiths)认为法律中的用词“应该赋予它们普通的、日常的意义,而非贸易中或某一个特定的意义”,他表示,“我接受税务局专员的意见,即‘出租车’的一般定义是可被公众租用的车辆,按照乘客的指示送至目的地,通常(但不总是)按照公里数计算乘客需要支付的费用。”

按照消费者法,多数营业者只有当年收入超过7.5万时才必须收取10%的消费税。但是出租车行业是个例外,对出租车业者的规定是不论年收入多少,所赚的每一分钱都必须收取消费税。

做这样的规定是因为担心不注册消费税的出租车,会收取较低的车费,或与其它出租车一样收取同样的车费而将差价装进自己的口袋。

优步有权对判决提出上诉。

责任编辑:瑞木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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