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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拼新南向 金管会订四目标冲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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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2月22日讯】配合新南向政策,金管会订立四大目标,年底前将核准国银到新南向18个国家增设3家据点。不过,金管会目前仅与其中的菲律宾等4国完成MOU洽签,不利台湾金融监理以及台资金融机构进入。

行政院于去年12月14日核定《新南向政策工作计划》,相关部会自106年1月1日起启动办理。

根据金管会统计,新南向国家中,金管会目前仅与菲律宾中央银行、澳大利亚金融监理署、印尼金管会,以及马来西亚纳闽金融管理局签署金融监理合作协议(MOU)。

银行局副局长吕蕙容表示,金管会将台资银行优先发展的市场列为加强国际监理合作对象,但未有优先洽签金融监理合作协议(MOU)的名单,此外,台资银行在东盟布局较多越南、柬埔寨市场目前尚未签署MOU。

金管会前主委陈裕璋曾在立法院备询时指出,金管会积极推动金融业到东南亚国家设据点,不过,因为新兴国家对于开放金融市场有限制,金管会积极与这些国家接触、洽签MOU,希望台湾金融机构到这些市场的限制可以放宽。

新南向政策国家包括东盟10国的汶莱、柬埔寨、印尼、寮国、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南亚6国的印度、孟加拉、不丹、尼泊尔、巴基斯坦、斯里兰卡,以及纽西兰、澳洲,共18国。

为配合行政院新南向政策,银行局订立四大目标,包含国银对新南向政策目标国家106年底的授信目标值为新台币7999亿元至8310亿元之间、中国输出入银行106年底对新南向国家的贷款核准额度为108.21亿元、输银对新南向政策目标国家保证额度今年底目标为12.71亿元,以及金管会目标核准国银到新南向国家增设据点3家。

截至去年12月底国银对新南向国家授信总额为7766亿元。根据金管会统计,截至106年1月底,国银对新南向国家授信总额为7818亿元、输银对新南向政策目标国家的贷款已承作9.15亿元,保证已承作1.25亿元,来到年度目标约1成至2成间,显示金融机构积极响应政府新南向政策。(转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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