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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洗钱团伙主嫌纽约受审 拒不认罪

俞秀彬和亲友离开法庭。 (于佩╱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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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3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于佩纽约报导)华人洗钱团伙涉嫌在中美之间洗黑钱,作案范围横跨美国东西两岸。而主嫌此前主要在加州活动,因此被捕后由加州联邦中区法院审理。之后纽约东区联邦法院,以他们作案的始发地在纽约为由,将她从加州调过来。案子13日在东区法院开庭。

根据检方提供的信息,主嫌名叫俞秀彬(Xiubin Yu,音译),今年54岁,福建人。她和其他三名嫌犯在加州洛杉矶成立了一个“批发零售贸易公司”,大量从事洗黑钱和毒品买卖。俞秀彬是该公司的首席执行官(CEO)和首席财务官(CFO)。

另三名嫌犯分别叫林宏海(Honghai Lin,音译)、林展(Zhan Lin,音译)和林婷(Ting Lin,音译)。他们负责与纽约的毒贩接洽,收取现金。犯案过程在加州、纽约两地合作进行。他们上下分工明确,作案手法精细。

直到去年1月份,联邦调查局抓获一名普通员工,这才揭开了案件的冰山一角。这名员工为自保,与美国缉毒局(DEA)合作,充当线人,帮助收集证据。

在经过了1年多的追查后,缉毒局于去年11月开始收网,在短短两周内就把整个团伙一网打尽。俞秀彬交了一百多万美元,得到保释。后应联邦东区法院的要求,今年1月初来纽约报到。随后,她提出不认罪抗辩。

案子于上午10点左右开庭。俞秀彬身穿黑色西装出席。由于她此前请的律师还在加州,未能赶来。所以这次陪她出庭的是政府的律师。和她一起来的还有另外三名华人,疑似其他嫌犯。他们都非常紧张,整个过程中紧紧地盯着她和法官。

由于此前是由加州法官审理,所以东区法官布伦(Lois Bloom)还专程致电加州,邀请原审法官一同听审。庭审过程十分简短,法官布伦只是询问她是否和律师充分沟通过,是否看过所递交文书的翻译版本等。

待得到确认后,法官布伦根据《快速审判法》(Speedy Trial Act),要求检方在4月17日之前把材料准备完毕,处理俞秀彬的不认罪抗辩。◇

责任编辑:艾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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