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文革中的吃人狂潮(下)

宋永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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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3月28日讯】三. 进化和返祖:在人性和兽性之间

在远古时代,可能因为蛋白质的紧缺和生存的必需,除了食用其他动物,人类也常常食用自己的同类。被中国人引为祖先的、生活于约五十万年前北京周口店的中国猿人,就曾被西方的考古学家和人类学家推测为史前的“食人者”,因为在他们身边有“被砸开的头盖骨”和“烧烤”同种的“骨头”。这一类的食人习俗被美籍韩裔学者郑麒来称为“求生性食人”行为{37}。但郑麒来同时又指出,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即便这种“纯粹是由于环境所迫而产生的绝望行为,而非预谋”的食人行为,仍不断受到谴责,甚至包括靠食人而活下来的幸存者的谴责{38}。由此,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文明所陶冶出来的人性和只知食欲所需的兽性的区别。

如果说中国大跃进、大饥荒时期的人吃人现象尚可以归纳为“求生性食人”行为,那么广西文革中的吃人风潮绝对不属此类。在大跃进、大饥荒时期出现的“人相食”现象,其动机都比较单纯,大都是中国农民在树皮草根全部啃完的极端绝望的生死线上,一种迫不得已的人性向兽性的返祖沉沦。如果我们把它和广西文革中的吃人现象做一对比,便不难发现当中有很大不同。除了吃人者(国家机器的代表军人、武装民兵等)和被吃者(“黑五类”及其子女、造反派)的鲜明的阶级属性不同外,在大跃进、大饥荒时期出现的“人相食”中,吃的是一切人肉,即为了求生的对蛋白质的需求,而广西文革中的吃人者吃的是受害人的心、肝和生殖器,因为据说这可以“壮胆、大补”{39}。很明显,这种吃人绝非饥荒所迫,更像是有意谋杀。

今天的心理学家和人类学家在研究人类某些返祖的兽行时,常常把原因之一归结为历史的“无意识积淀”。就此,郑麒来指出,相比较其他民族,中国人自古代始,便有比较多的仇恨食人、养生滋补食人等“习得性食人”的风俗{40}。但对广西文革中的凶手来说,吃人动机并不需要追溯到年代湮远的史前,因为他们的吃人行为来自有意识的、不远的革命战争记忆。郑义和当年上林县“木山惨案”吃人的凶手谢锦文有过一段如下的访谈{41}:

他是当时的革委会主任,后又任大队支书。……见我只问吃人细节,顿时轻松起来,主动谈起他光荣的吃人史。谢参加过中共游击队。一九四八年,一奸细带国民党警察来抓人,他们杀了奸细,剖腹取肝分而食之。(有史料记载:井冈山红军亦杀人吃心,尤其是新战士。缘由与谢锦文一般:壮胆壮身。)……我突发异想,问道:“过去用瓦片烤的肝好吃还是这次煮的好吃?”答:“还是烤的好吃,香,这次是腥的。”除了心理与生理的极端厌恶之外,对这位食人者我还有几分谢意。感谢他点透了一个重要的事实:吃人是历史的继续。

从谢锦文的回答中倒是透露了一个秘密:对敌人的“剖腹取肝分而食之”原来是一种革命传统或革命遗风。从前述上思县思阳公社武装部长王昭腾熟门熟路地参与剖腹取肝,并以和谢锦文同样的理由(吃了人肝,胆子就大)让群众共食以示“共同专政”可以推测,他们在以往的革命战争中,完全可能有过和谢相似的杀人食肝的经历,而文革又给他们制造了另一个行凶机会。郑义有如下的感叹{42}:

可以吃奸细的肝自然可吃“二十三种人”的肝,可以吃国民党的肝自然也可以吃对立派和“走资派”的肝,红军、游击队可以吃人肝,“革委会”、“贫下中农”、“革命群众”自然同样可以吃人肝。只要是以阶级斗争,无产阶级专政的名义便可!

那么,广西的吃人风潮是否可以归纳为“吃人为革命型”,即革命群众出于对阶级敌人的仇恨而吃敌人?其实不然,当我们对一个个案例做进一步分析时,便会发现凶手的暗藏动机绝不是出于纯粹的意识形态——“阶级斗争”的理论。首先,如前所述,在被吃掉的敌人中有不少并不是“四类分子”,而只是“四类分子”的子女。即便按中共纸面上的“阶级路线”,也应当反对“血统论”,不能把他们错误地划入到阶级敌人的范围{43}。

其次,被吃者当中有不少既非“四类分子”,又非“四类分子”的子女,有不少还是响当当的“红五类”;吃掉他们不过是因为他们持反韦国清的“四.二二”派的观点而已。

在这套机密档案里记载的武宣县第一起吃人事件发生在1968年5月14日,被害者是两名“四.二二”派的红卫兵覃守珍、韦国荣,他们的阶级成分并没有问题,但还是被“打死,尔后割肉挖肝,割完肉后将骨骼挂在会场周围的树上”{44}。显然,凶手的目的是蓄意制造红色恐怖来镇压反对派。再者,凶手对被害者的选择常常有极大的随意性,既不按阶级性,也不按派性。机密档案里记载了为数不少的例子,以下是同年5月发生在武宣县的一例{45}:

5月14日晚,通挽乡韦昌孟与韦昌干、韦炳瑁等11人恶意通谋,结伙搭伴,把路过花马村的贵县石龙区凤凰乡禄放村的农民陈国勇拿到通挽乡进步村山上“天吊窿”,韦昌孟首先用大刀把陈砍死后,韦昌干接着剖腹取心肝,拿回村上煮宵夜吃,分两桌有20多人参加吃。

从档案所见,受害者陈国勇仅是一个路过武宣县邻县一般农民,而凶手在施害前也根本不了解他的政治身份和派别所属。究竟什么原因为他带来无妄之灾呢?调查表明:“因长得胖,被一民兵营副营长叫民兵把他活活杀害,挖出心肝,20人每人分了一块肉。”{46}由此可见,吃人者的动机并不是出于革命理想和信条,而仅仅是因为陈国勇“长得胖”。

机密档案中还记载了5月24日马山县林墟区兴隆公社的“杀父食子”的灭门案。先是大队负责人、民兵营长覃振兴宣布农民黄永胜(父亲)“阶级斗争表现不好”的“罪状”,造成他的被害,然后“晚上杀子,当天晚上又把未成年的黄少奇(11岁)、黄月明(14岁)押到水库旁用绳子绞死并剖腹取肝,……当晚参加吃人肝”{47}。

这里值得分析的是:这些凶手为什么不吃已死的父亲的肝,而偏要向两位未成年的青少年下手?前述上林县“木山惨案”中郑建邦的儿子被剖腹食肝,郑义在采访中得悉凶手吃青少年心肝的真实动机是:“没结婚的肝好,壮胆治病。”{48}这一马山县的“杀父食子”案,很可能也是出于同样的动机。这绝非是仅出于阶级仇恨的“斩草除根”,而是一种凶残的暴力行为。

通过这些案例,笔者认为,吃人者的深层动因是功利性的变态私欲:吃活人的心肝可以延年益寿、治病养生。上述谢锦文、王昭腾等的吃人案件已经表露了这种阴暗企图。

而在众多的案例里,还不难发见不少纯属个人的报复行为,即一种“吃人为报复型”。1968年9月14日至18日,钦州县小董公社向阳茶场发生了一起轰动全县的报复杀人并吃人的事件,被称为“母鸡顶(山名,向阳茶场所在地)事件”。被害者是三位上山下乡知识青年:韦尚满、黄瑞敏、张业宏。

据机密档案记载,起因是他们揭发了小董公社兼管向阳茶场的工作管委会副主任沈升权侮辱女知青的罪行,沈遂布置那道大队治保主任何佳章等专案组人员杀害这些知青并剖腹取肝。那些凶手先装模作样地开了个“斗争会”,群众刚一离开,便杀害了这些知青。

档案如此记载:“当晚,黄汉田、周业营等人拿着韦尚满等人的肝到那道小学厨房煮。熟后,何佳章领着专案组的冼其中、邱桂林等15人到民兵楼共吃人肝、饮酒作乐”,“沈升权在向阳茶场开了杀戒后,茶场青年成了家养的猪狗,任人宰杀。……仅仅5天时间,茶场青年就有7人无辜地被杀死。”{49}

这一恶性案件发生后不久,因群众反应强烈,主谋沈升权等人曾被拘留,但是1977年11月27日以韦国清为首的广西省委竟将他“教育释放”。直到1983年开始的文革“处遗”中,他才再次被逮捕,判刑十二年{50}。

值得注意的是,参与吃人风潮的还远不止上述的那些凶手,更有成千上万的普通农民。这些人和被吃者并没有个人恩怨或财产纠纷,平日也绝非是凶神恶煞之辈,因此很难用简单的“从众心理”来做全部的解释。吃人本身就是一件令人恶心的事,这些民众的参与并不是被人用武器逼迫的,他们也可以选择不参与。因此,我们需要更深入地解释这些普通人人性中的恶为什么被如此怵目惊心地激发出来。

研究突发性群体暴力事件的犯罪心理学告诉我们:这些恶性事件的发生属于“社会系统在一定环境条件下多种因素综合作用所产生的复杂性后果”,这些环境和因素包括“场景和导火索”、“核心成员和围观群体”、“异常行为和雪崩效应”等等{51}。

说到“核心成员”,上文列举了国家机器的代表人物(如支左军人、武装部长、民兵指挥员、革委会主任等人)在吃人风潮中的具体策划、组织和亲自行凶的“榜样”作用。此外,他们在“围观群体”中散播的人肝可以“壮胆养生”的说法也起了不小的作用。还可以补充的是:往往是这些“核心成员”的上级领导首先制造了“场景和导火索”,使得后来吃人的“异常行为”顺理成章地发生,进一步形成“雪崩效应”。

在本文的附录中,读者可以看到广西文革吃人风潮的背景基本上是规模大小不等的群众性集会:(1)基层斗争会和宣判会,常常由公社书记和大队革委会召开,斗、杀“黑五类”;(2)县区级的追悼会和游斗会,大都为县区革委会举行的上万人的会议,目的是为本派“烈士”复仇而血祭阶级敌人;(3)席卷全省的“刮十二级台风”、“揪反共救国团”等运动,为省革委会、省军区直接发动,由地区和县的“四级干部会议”层层贯彻。

除了煽动极端的仇恨心理,这些由执政者一手组织的群众会议起了如下的催发作用:(1)通过革命权威向所有的“围观群体”显示杀戮的正当性,促使“围观群体”无思想顾虑地紧跟;(2)制造和编织敌情,煽起群情激昂的斗、杀阶级敌人的狂潮,致使“围观群体”失去自己的个性思考;(3)通过宣判、侮辱、游斗、殴打被害者把他们在精神上和肉体上都妖魔化和非人化,从而令“围观群体”参与施暴时再无道德负担,因为他们的施虐对象已经不再是“人”。

在这样的群魔乱舞的场景氛围下,当“核心人物”的“异常行为”(剖腹剜心取肝)发生时,“围观群体”冲破人性的临界点,出于也想“养生治病长寿”等功利目的,发生非理性的“雪崩效应”就不足为奇了。于是,这些普通人和代表国家机器的执政者和凶手一起制造了这一史无前例的吃人风潮。

研究文革暴力的美国华裔学者乔晞华就人性的变异问题,介绍过西方心理学的三个著名实验。第一个是1950年代的“阿希从众实验”(Asch Conformity Experiments),它表明由于社会规范和社会信息的影响,人在多数情况下会自然地选择从众。第二个是米尔格拉姆(Stanley Milgram)在1961年提出的“权力服从实验”(The Milgram Experiment on Obedience to Authority Figures),它表明当普通人面对违背良知的命令时,人性并不能发挥太大的制约作用,也就是说:人们会选择听从命令而不是跟随良知。第三个是津巴多(Philip Zimbardo)在1971年进行的“斯坦福监狱实验”(Stanford Prison Experiment),它显示恶劣的系统和环境所产生的毒害,能够让好人轻易地做出有违本性的病态行为{52}。这些实验或可反映出复杂的人格世界:善和恶之间的界限并不是牢不可破的,邪恶也从来不是暴君和恶棍的专利。

结语

无论在地理范围还是数量和规模上,广西文革中的吃人风潮都是史无前例的。经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些恶性事件都是由政权的代表人物策划和推动的,是有组织的群体暴力。因此,它完全是一种国家机器行为。当然,我们也不能忽视群体暴力事件中所显露的人性的缺陷:人与兽之间没有绝对不能逾越的界限,而文革在最大程度上激发和释放了人性中的恶,才使“人”迅速地完成了向“兽”的返祖转化。只要文革的毒素还弥漫于中国的公共社会,人吃人的悲剧就有可能再一次重演。

注释

37、40 郑麒来:《中国古代的食人:人吃人行为透视》(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页53;5-6。

38 郑麒来:《中国古代的食人》,页9-10。这里郑麒来所说的“环境”是指“发生在个人生死存亡的关头”,如大规模的饥馑和战争中的长期围困。

39、42、48 郑义:《红色纪念碑》,页20;27;28-29。

41 郑义:《红色纪念碑》,页27。在国共两党的长期内战中,国民党军队同样存在着对共产党俘虏的剖腹取肝而食之的兽行。

43 如〈陈伯达对两个月运动的总结〉(1966年10月24日)中就明确提出:“现在学生接受‘自来红’、‘自来黑’,划分‘红五类’、‘黑五类’的观点,制造和散布这一观点的人,是要制造混乱,毒害青年,否认在革命前进中要不断改造,否认别人能够改造,自己不愿革命,也不准别人革命。不重视阶级出身是错误的,唯成分论,不重视政治表现也是错误的。这些观点必须批判,离开阶级分析去看多数和少数也是错误的。”参见《中国文化大革命文库》。

44、45 中共武宣县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武宣县“文化大革命”大事记〉(1987年5月4日),载《广西文革机密档案资料》,第十八卷。

46 晏乐斌:〈我参与处理广西文革遗留问题〉,《炎黄春秋》,2012年第11期,页19。

47 中共马山县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马山县“文革”大事记〉(1987年5月),载《广西文革机密档案资料》,第十六卷。

49、50 中共钦州地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钦州地区“文革”大事件〉(1987年10月),载《广西文革机密档案资料》,第十卷。

51 陈鹏、洪卫军、张萌:〈突发性群体暴力事件的复杂特征与动态模型研究〉,《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2期,页95-99。

52 乔晞华:《既非一个文革,也非两个文革——南外红卫兵打死工人王金事件个案分析》(台北:博客思出版社,2015),页27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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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谢秀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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