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高官汤爱军全家入狱 有59项惊人受贿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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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4月20日讯】中共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原市长汤爱军一家三口均被判刑。汤被指控在工程承揽、干部提拔使用等,收受他人钱财长达10年,判决书有190多页,有59项犯罪事实。除了其妻幕后收钱外,其子也因受贿卷入其中。

2014年8月16日,汤爱军被调查。2016年10月31日,被判刑12年,并处罚金100万元(人民币、下同)。

汤爱军被指控在1999年至2013年,在承揽工程、安排调动工作、干部提拔使用、子女入学等,为呼伦贝尔市呼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赵广玉、内蒙古万铭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邬倩、李建勇等59人(企业)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789.99104万元。

2017年1月6日,汤爱军的儿子汤聪因犯“受贿罪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被判刑2年3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24日,汤爱军的妻子王荣杰犯“受贿罪”被判刑4年,并处罚金30万元。

据大陆澎湃新闻报导,汤爱军的判决书显示其受贿时间从2004年其担任呼伦贝尔市委副书记、市长开始,一直到其落马被查的前半年,即2014年2月。

2008年至2012年,汤爱军已调任呼和浩特工作时,王荣杰帮助汤爱军先后五次收受内蒙古某矿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某某贿赂款700万元。除了插手煤矿开发外,汤爱军还帮人协调煤炭外运指标。此外,道路等市政工程和矿产开发也是汤爱军插手的领域。

汤爱军于2013年12月退休。2014年2月,包头市璟祥矿产品公司总经理武璟通过王荣杰向汤爱军赠送了一根500克金条,价值15万余元。

在判决书中,有多份直指汤爱军在担任地方主官时,利用帮人安排工作和在人事调动晋升上收受他人贿赂。

2012年4月,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阳光乒乓酒店总经理郭某某找到时任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汤爱军,请汤爱军和内蒙古银行董事长杨某某打招呼,安排郭的亲戚到内蒙古银行工作,并给汤现金10万元。

而杨某某就是2012年7月落马的内蒙古银行董事长是杨成林。这期间,内蒙古银行已有多名高管接连被查,此腐败窝案曾轰动金融界。

在汤爱军收受1789余万元赃款过程中,王荣杰“扮演”了重要的角色。王荣杰被指控在2008年至2012年,王杰荣与汤爱军共同受贿1040万元。

其中包括内蒙古万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邬倩送给王荣杰190万元,一名地产商送给王荣杰150万元等。

除了妻子幕后收钱外,判决书披露,汤爱军的儿子汤聪利用其父亲影响力,两次收受他人贿赂。#

责任编辑:许梦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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