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律师倪玉兰派出所大厅度日 境况堪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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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4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顾晓华采访报导)北京维权律师倪玉兰于4月16日被强行拖出出租房之后,无家可归,一直在安定门派出所接待大厅度日,讨说法,目前身体、生活状况堪忧。

倪玉兰向大纪元记者透露,自从4月21日开始,警方在接待大厅设立了围栏,里面放着化学原料,倪玉兰说:“非常刺鼻难闻、熏人,导致我们现在头疼、头晕还咳嗽。”

据悉,警方未对他们采取任何救济措施,任凭他们在接待大厅饥寒交迫,倪玉兰表示,警方未给他们水喝,而且公共厕所也不让他们去,由于残疾,给她造成许多不便,她与丈夫目前身无分文,每日吃的东西都是热心网友为其购买送过来的。

4月16日晚,还在睡梦中的倪玉兰一家被30余名不明来历的人赶出出租房,倪玉兰表示,她还穿着睡衣光着脚被人抬出来,他们家里的东西至今不知去向,身份证与钱财都不翼而飞,当时她报警,警方根本不出警。

事件发生后,无处可去的她来到当地派出所接待大厅,要求警方立案,但是警方仅仅以一般的民事纠纷进行处理,倪玉兰表示:“把我们绑架的这伙人实际还在胡同里面活动,我们的生命和人身安全得不到保证,所以我们在派出所里要求他们保护我们的人身安全,我在等待他们把证件和东西还给我们,还有把房租退给我们,我们再找个地方租房住。”

倪玉兰的女儿白天陪父母在接待大厅,晚上到朋友家里借住,她非常担心父母的身体情况,不知他们能够这样在大厅里挺至何时。

倪玉兰从1986年到2001年期间,在中国国际贸易总公司担任法律顾问,在正义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2002年4月27日上午,倪玉兰因拍摄北京西城区新街口大四条55号强拆现场,被警察拉到新街口派出所殴打,致其“大小便失禁、多次昏迷”。11月27日,西城区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倪玉兰有期徒刑一年,其律师资格被吊销。

2008年4月15日,倪玉兰位于西城区前章胡同19号的住宅面临强拆,她阻止施工,被警方带走。12月18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倪玉兰有期徒刑二年。

2011年,荷兰政府宣布授予倪玉兰人权捍卫者郁金香奖。去年,倪玉兰获颁美国国务院2016年国际妇女勇气奖。#

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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