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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部拟修办法保障兼任师 教团提五大缺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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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4月05日讯】教育部规划修“兼任教师聘任办法”,保障兼任教师权益,教育工会和兼任教师代表今天发表声明,认为聘任办法草案有5大缺漏,一体适用劳基法才是正解。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日前邀教育部长潘文忠就“大专兼任教师纳入劳基法”专案报告,教育部长潘文忠表示,未具本职兼任教师拟先不纳入劳基法,改修正“兼任教师聘任办法”,将请假、钟点费等权益保障纳入,将于1个月内公告。

台湾高等教育产业工会、全国教师工会总联合会、全国教育产业总工会、全国教师会和淡江大学兼任教师代表今天发表联合声明,严正拒绝政府各种架空兼任教师适用劳动基准法保障的措施,强调“没有续聘保障,就没有师生权益”。

声明指出,教育部今天上午召开修正“专科以上兼任教师聘任办法”会议,但与会组成高度偏向校方,学校代表共16名,兼任教师代表却仅2名,令人怀疑具体改善兼任教师劳动权益的诚意,而教育部提出的修正“专科以上兼任教师聘任办法”草案,依然未让兼任教师适用教师法上的完整保障,相关内容也与劳基法保障落差甚钜。

声明也提到,“专科以上兼任教师聘任办法”草案,对兼任教师权益保障仍有5大严重缺漏,包括没有续聘保障、课以兼任教师“教师法”的“义务”,却排除“教师法”享有的“权利”、继续维持对“有无本职”兼任教师适用劳工退休金上的差别待遇、无法涵盖劳基法的各项劳动基准保障、位阶仅“法规命令”,毫无罚则。

声明最后也呼吁,相对于透过修订“聘任办法”来改善大专兼任教师权益,“大专兼任教师不分本职,一体适用劳基法”才是出路,在确认劳动基准保障后,再进一步依据兼任教师特性修订聘任办法或准用教师法等其他保障,才是正解。(转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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