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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古迹保存 桃园拟订老屋再生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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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5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徐乃义台湾桃园报导)桃园快速迈向都市化,但也必须留下过去不同时代的轨迹,包括生活、产业、文化等各种活动纪录及历史建筑。在审定古迹时,却常因政策工具不足而遭遇困难,桃园市长郑文灿建议,中央政府须建立非都市计划内土地内古迹的容积移转规定,以及协议价购的鉴价机制。

针对老宅,桃园市府也将研议制定“桃园市老屋再生活化自治条例”,以编列预算、奖励机制、辅导规划等方式,协助修复、营运及活化,赋予老宅古迹新的生命与功能。

郑文灿表示,桃市府积极进行古迹修复活化,只要到达标准,就会指定成为历史建筑,使其不被变卖或破坏;不过,要实质保存历史建筑,确实有些基本困难必须克服。

他提到,包括新屋范姜祖堂、大溪李腾芳古宅及八德吕宅着存堂,其成功因素也有赖子孙具有文化意识、所有权人意见一致并达成共识。他以新屋范姜祖堂为例说明,近2年修复工程经费约2,160万元,今年4月设置乐活学堂,提供退休市民读书与学习环境,让文化资产以新的面貌重新出发。

郑文灿责成文化局和都发局,针对尚未列入历史建筑及进行文资身份认定的老宅,研议制定“桃园市老屋再生活化自治条例”。期望透过公部门挹注资金,协助修复、营运及活化,让老宅新生。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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