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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彰银内鬼盗领千万台币 16年后曝光无法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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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5月02日讯】台湾前彰化银行台北分行萧姓行员,利用客户开户5年来长期未动支,先将账户改名,再将1,100多万元(新台币,以下同)的存款,转账至人头账户并盗领,16年后日籍女子临柜想提领这笔钱却失败,才发现账户早已被注销,彰银追查有内鬼。金管员会表示,客户权益不受影响,但根据“行政罚法”规定,裁处权时效为3年,亦即已过时效,无法对彰银开罚。

起诉书指出,萧男在民国86(1997)年12月至93(2004)年12月间,任职于彰银台北分行,办理收受存款业务,他看上一名客户在87(1998)年6月,存入977万多元后,除了每半年的活期存款利息转存外,到92(2003)年8月间长期未动支,认为有机可趁。

据台湾《自由时报》报导,检方调查,萧男竟在2003年,利用张姓街友证件开人头户,将日籍存户的账户名称,改成张姓人头户,再以林姓等五名街友名义开新账户。2003年8至9月间,萧男利用电话转账方式,将日籍存户的1,100多万存款,再转入5名人头账户,并在同年9月15日前,利用ATM及临柜领现等方式,将款项盗领一空。

萧男犯案后,随即在2004年底离职,直2014年12月8日,该日籍存户持存折到彰银临柜提款,彰银找不到她的账户,才发现这笔钱不翼而飞。彰银认定萧男是内鬼,2016年2月22日提出民、刑事告诉。

据中央社报导,台北地检署调查后,依违反银行法罪嫌起诉萧男。银行局副局长吕蕙容表示,客户损失的1,100多万元存款,彰银已先行垫支,同时,银行为确保债权,除已向前萧姓行员提起告诉外,并申请假扣押裁定。不过,吕蕙容也说,彰银这起盗领案已超过行政裁处权的3年时效,虽然无法再对彰银裁处,但金管会要求彰银依所报改善措施落实执行,并厘清相关人员责任之后续报金管会。

责任编辑: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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