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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改分组决议 台行政院设犯罪被害人保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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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5月02日讯】司改国是会议第一分组今天就犯罪被害人议题决议,行政院应设立常设性的犯罪被害人保护会,并由行政院副院长出任召集人,将现行设在法务部保护司犯罪保护科的层级向上大提升。

司改国是会议第一分组今天在司法院举行第五次会议,会后召集人罗秉成指出,保障犯罪被害人的基本人权,并维护人性尊严及回归正常社会生活,落实宪法及国际人权公约保护被害人的意旨,国家应以通盘性、统整性的新思维,尽速建立基本政策及法制。

罗秉成说,会中决议通过二大提案8项重点,提案一包含,行政院应尽速制定关于犯罪被害人保护的基本政策;行政院应设立常设性任务编组的犯罪被害人保护会(由行政院副院长担任召集人);国家应制定关于犯罪被害人保护的基本法;国家应以适当方式确保犯罪被害人保护业务的经费(不低于中央政府年度预算总额之一定比例);行政院应提出年度(或定期)犯罪被害人保护白皮书,检讨犯罪被害人保护政策与成效,向立法院报告,并列入国家人权报告国际审查之内容。

提案二为犯罪被害人保护组织与流程,应以“有温度的连结”为核心理念,建立“单一窗口联系机制、全程服务制度”;建置具有专业能力的专责犯罪被害人保护的警察体系与犯罪被害人保护协会专责人员,警察部分除了设立专任犯罪被害人保护官,在警察特考也应评估是否增设“社工警察类科”,招考具社工学历及社工师资格的人才,在犯罪被害人保护协会专责人员部分,则是建议让社工系、心理系、法律系尚未毕业的学生前往犯罪被害人保护协会实习。

以及改革犯罪被害人补偿金申请流程及审核方式、金额及发放方式,现行由被害人自行填写申请,将改为由犯罪被害人保护协会专责人员,主动协助申请完成相关程序。(转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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