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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卖短信订阅服务 华裔料获刑

当事华裔毕业于巴布森学院 曾获《商业周刊》“25个25岁以下杰出企业家”称号

现在越来越多人离不开手机。(Fedouach/AFP/Getty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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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5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施萍综合报导)因参与强卖手机短信收费诈骗,华裔苗林(Lin Miao,音译,下同)将在11月被宣判。他被指伙同其他两名华裔,在手机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给用户订阅收费的手机短信服务,然后每个月收取近十美元的费用。

根据国税局刑事犯罪调查员2015年5月立案的一份起诉书中指出,在2011年到2013年间,华人苗林(Lin Miao,音译,下同)利用其开办的短信电信公司,伙同软件工程师李勇(Yong Lee,别名Yong Jason Lee)、刘永超(YongChao Liu,别称Kevin Liu)及其他公司的三人非法取得成千上万的手机号码,然后在没有得到手机用户认可的情况下,给这些手机发送一些诸如星座信息、名人八卦或者小笑话等短信,再每月收取这些手机用户9.99美元的费用。

起诉书称,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ederal Trade Committee,FTC)对手机“额外收费短信”业务(Premium SMS Service)的规定是,订户需要两次确认订单(Opted-in)才被认为购买了短信服务,即我们熟悉的需要先获取4个或者6个位数的密码,然后登入该公司网站确认“订购”某些服务。这种业务涉及三家单位,一个是电信商(比如Verizon,T-Mobile等公司);一个是短信提供商;另外还需要一个“内容整合商”(Aggregator),这个类似中间人的角色负责为电信商收费。这种从“额外收费短信”获得的利润分配规则为:电信商收40-50%;中间商:25-35%;短信公司:15-35%。

根据纽约南区联邦检察官的指控书,苗林是和中间商合作,从他们那里非法获取无数用户电话号码,然后在软件技术上解决“订阅”环节,制造一种“自动订阅”模式,相当于“强卖”他的短信服务,每月收取大量短信费,随后在六个被告中分配赃款。

如果用户发现每月的电话费单子中金额增长了的时候,有一些人就到相关部门投诉了——这起电信欺诈案就是这样暴露的。根据FTC官方网站消息,2013年他们就对苗林名下的“塔图有限公司”(Tatto Inc)等公司进行了民事起诉,后达成1.5亿美元的和解条件。但是FTC除了没收苗林1,000万美元的资产,包括银行存款和豪宅豪车外,由于被告没有支付余下罚款的能力,所以这个民事案件仍处于搁置未决的状态。

苗林生于中国,长于澳大利亚,在麻省波士顿附近的巴布森学院(Babson College)毕业。他在大学时就展露出商业天才,毕业后创办“塔图媒体”(Tatto Media),担任CEO。他的名字被美国各大商业媒体报导,称他是在行为定位、搜索引擎和绩效营销等领域内的领先人物;2007年苗林与其公司合伙人一道被《商业周刊》选为“25个25岁以下杰出企业家”之一。

纽约南区法院的起诉书中对苗林等六名被告提出了两项刑事指控:一个是电信诈骗,另一个是洗钱。已经有一名被告认罪。调查员从FTC和其他渠道获知了大量的被告犯罪细节。

苗林2015年9月14日同意不经大陪审团审理,而由法官对案件进行裁决,法官定于2017年11月16日对本案进行宣判。届时本报将跟踪报导法院宣判结果。◇

责任编辑:艾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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