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号未经许可禁发新闻 国信办新规引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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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5月04日讯】就在5月3日“世界新闻自由日”这一天,中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信办)发布新规,继续收紧对网际网路新闻采编、发布、转载的管控。有分析认为,这一规定违反了中国的宪法,或成为再一次对群众舆论的打压。网民嘲讽国信办,你以为老百姓不会翻墙?

此次国信办发布的新规管控的对象是新媒体,包含29个条例,规定于今年6月1日执行。新规要求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等服务,要取得许可证;非公有资本(例如民间自发)不得介入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互联网平台提供者应要求其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等。

国信办的这则新规在大陆社交媒体上引发争议,网民普遍认为这是官方进一步钳制言论的违法规则。

有网民表示,今天(3日)是联合国创建的世界新闻自由日,《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九条说:“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

非公有资本不得介入新闻采编的规定也引发了网友的担忧。不少网友们纷纷表示质疑,这个“采编权”闻所未闻,公有资本的范围也无法限定,如果公有资本不包括网友上传消息的社交网站(新浪,搜狐,网易,百度等)的话,网络流传的新闻只能是官媒言论统一的“一言堂”。

有网民嘲讽当局的新规:“你以为老百姓不会翻墙?……你越是筑墙,大家越是对未知的事情越充满好奇,对新闻越是管控,就代表它的真实性就越低。”也有网友表示:“最好把海底光缆关了,不然人们都会翻墙去看新闻。”

不少法律界人士认为,《互联网新闻》法案甚至缺少宪法依据。北京律师李静林告诉自由亚洲,这些条例是“违反中国宪法”的,然而没人能管。目前“中国没有独立司法制度,没有机构来监管国信办的规定是否合法”。

李静林律师还表示,这些新规定不仅侵犯了《宪法》规定的公民新闻自由权,也违反了当局对加入世贸组织(WTO)所作的开放市场承诺。当时中共当局曾经承诺逐步开放国内新闻市场,允许外国资本进入。

网民质问官方,国信办这么任性胡来?律师当起诉,公民当谴责!

当天,总部在布鲁塞尔的国际新闻工作者联合会(IFJ)发表一份声明,表示对中国持续打压异议人士和言论自由表示担忧。声明中说:中共持续对异议的控制以及对言论自由的压制,凸显了媒体工作者工作环境的艰难与挑战。这些做法对中国民众获取信息的权利具有灾难性的影响。

其实,早在2016年前九个月内,中共国信办总共关停了11,459个微信公众号,其中陕西省关闭4,724个微信公众号,居全国之冠。

2014年8月,中共国信办加紧网络严控,发布“微信十条”规定,其中一条规定普通公号“禁发时政新闻”。国信办箝制网民自由,遭到民间强烈反弹,认为中共“防民之口,甚于防川”。#

责任编辑:李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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