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7年05月31日讯】2017年5月5日,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国保大队对吴乃英等6位法轮功学员的二次补侦,被沈河区检察院退回。检察官说,经过上面的审批,退卷了。
大陆的一位维权律师表示,从中可以看出这些年对法轮功的打压中,检察机关也认为构不成罪行。现在各地对法轮功案的做法上差异很大,近年来也开始陆续出现法轮功被判无罪的情况,呈增加趋势。
据明慧网报导,最新曝光的这起被检察官退卷的案例中,6位法轮功学员是遭沈河区国保和警察有预谋非法绑架的。
2016年11月14日早上7点半,大南派出所警察到39岁的女法轮功学员高波家将其绑架,并对其非法抄家。高波的儿子10岁,上小学。婆婆瘫痪在床上快10年了,全靠高波侍候。
2016年11月14日早上7点半,沈阳市沈河区国保和朱剪炉派出所警察闯上门,绑架了68岁的刘德服和其妻刘丽萍,并非法抄了他们的家。刘丽萍被朱剪炉派出所审问到夜里12点,最后由儿子保释回家。警察声称抓人的理由是,刘德服夫妇在2016年2月份在怀远门附近张贴了法轮功真相资料。
2016年11月14日上午11点,大南派出所5个警察还强行挟持刘德服到法轮功学员吴乃英家,利用刘德服叫开门,当时屋里有4位法轮功学员在学《转法轮》。 随后,这4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大南派出所,他们分别是55岁的吴乃英、70岁的李桂田、47岁的史彦青和80岁的张老太太。吴乃英、史彦青的家被抄,张老太太当晚10点回家。
吴乃英、刘德服、张清华都曾被无辜判刑入狱,遭到迫害。沈河区国保大队在近3年中,已令近20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与这种非法行为相反的是,从2017年年初开始,中共公检法系统开始出现一些不寻常现象,辽宁省铁岭、辽宁丹东、安徽合肥、四川省绵阳、河北武安等一些地区的法院退案或检察院对这些案例不予批捕、不予起诉、撤诉等,被抓的法轮功学员被释放回家。
中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大陆资深媒体人黄金秋表示,江泽民时期对法轮功的镇压,毫无疑问是非常愚蠢的一件事情。决策本身就是一个错误,为了掩饰这个错误制造了更大的错误,后来就不是错误的问题了,用加拿大议员所说的话就是“人类星球上从来没有过的罪恶”。他引用中国古训善恶有报说:“任何人做的坏事,都是要还的。”
明慧年度报告显示,2015年5月至今,有20多万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实名把控告元凶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邮寄给中共最高检察院和法院;控告状覆盖中国所有省份以及海外29个国家和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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