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升官拉票贿选 辽宁人大郑玉焯获刑3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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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5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古清儿综合报导)5月8日,中共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前副主任郑玉焯获刑3年半。其被指涉辽宁贿选案,为了升官,他用各种手段拉选票破坏选举,涉案层面高、恶劣。辽宁贿选案曾震惊中南海。

当天上午,郑玉焯以“破坏选举罪”被判刑2年,以“受贿罪”被判刑3年,二罪并罚,共执行刑期3年半,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郑玉焯被指控在2012年底至2013年初,为当选辽宁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以向辽宁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官员送手机、利用任辽宁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的职权直接或者通过他人安排部分市财政局局长向省人大代表拉选票等,共涉及辽宁省11个市的76名省人大代表,涉案层面高、地域广、人数多、情节严重、恶劣。

此外,2012年底,郑玉焯为实施贿选,利用担任辽宁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职务上的便利,通过身边工作人员向时任辽宁省铁岭市财政局原局长孙耀民索要手机30部,价值15.6万元。

2016年6月初,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的关于“回头看”反馈情况当中曾提到,辽宁省“买官卖官、‘带病提拔’等问题突出”,甚至有“一些领导干部肆无忌惮拉帮结派,不同程度存在‘小圈子’、搞‘帮派’现象”。

辽宁系列贿选案的曝光正是“回头看”的结果。

辽宁拉票贿选案是中共建政以来首个曝光的省级层面的选举制度严重腐败的重大案件。955人被查处,其中中管干部34人,辽宁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62人中有38人涉案。

2017年3月28日至30日,辽宁省41名涉拉票贿选人员被一审宣判。包括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前董事长高宝玉等41人分别被以破坏选举罪、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等刑罚。

高宝玉等41名被告人在辽宁省第十二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召开前和会议期间,为当选全国人大代表,以贿赂的方式给出席会议的多名省人大代表送钱送物,情节严重,构成破坏选举罪,其中,高宝玉等9名被告人还涉贪污、受贿、行贿犯罪。

2016年3月以来,前辽宁省委书记王珉、省人大副主任王阳、政法委书记苏宏章和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玉焯等先后落马,他们均涉辽宁贿选案。

就在郑玉焯2016年8月26日被立案当天,财新网报导称,辽宁省12届全国人大代表贿选案,牵涉的面很广,并引起中央高层震怒。

今年“两会”期间,习近平在3月7日上午参加辽宁代表团审议,谈到贿选案时“放出狠话”。

对于辽宁、湖南、四川发生的拉票贿选案,习近平说,“面对众者皆墨,是不是法不责众,下不为例?不!法要责众,以戒今后!”他说,“让不作为的人坐不稳,让跑官要官的人没市场,让买官卖官的人受严惩。”

资深媒体人姜维平曾撰文披露,郑玉焯不过是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一个,之所以抓他,一是他贿选问题严重,官职比较高;二是他是王珉的重要党羽,王珉因“妄议中央”而被抓,他是江泽民、曾庆红的“小兄弟”,而郑玉焯是王珉的“小蚂蚱”。

辽宁被指是中共江派的势力范围,李长春、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王珉、陈政高等江派高官都先后盘踞在辽宁,并培植了大批的亲信,形成一个“辽宁帮”。辽宁也是中共迫害法轮功最严重的地区。#

责任编辑:李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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