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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民殴打女友被囚6月 上诉得胜免遭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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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6月06日讯】(大纪元记者周月谛报导)一名中国移民因殴打和威胁女友,在加拿大蹲了6个月监狱,还差点被遣返大陆。

根据卑诗省上诉法院的裁决文件,2009年2月,大约20岁的中国公民张先生随父亲移民加拿大。他在5个月内找到了女朋友。这对情侣从7月份开始同居。

不料,张先生在2009年2月因殴打和威胁女友在卑诗省被捕。一个月后,张承认他有两项罪名——殴打与威胁罪。他曾踢女友、往她身上扔东西、用烟头烧她、甚至不让她呼吸。 他还承认威胁女友,声称要毁掉她的财产、要致她于死地,还要杀她父母。

张先生被禁止他与女友接触,但却通过朋友联系到他的女友,并要求对方不追究他的刑事责任。结果又增加了一项罪名。

2009年12月,卑诗省法官作出裁决,张先生的三项罪名成立,一共被判有期徒刑10个月。他在法官量刑前已被拘留103天,按一比二的比例计算,他已服刑7个月。这意味着他还须入狱3个月。截止2010年4月,他一共蹲了6个半月的监狱。

出狱5年后面临遣返

张先生出狱5年后,突然在2015年6月接到坏消息,加拿大海关正式通知张先生,他将被遣返回中国大陆。

加拿大移民法规定,永久居民犯了严重刑事罪后将失去移民身份,他(她)刑满释放后将被驱逐出境。如果刑事罪的最高刑期超过10年或实际服刑期超过6个月,就属于严重犯罪。

张先生是加拿大永久居民,他的实际服刑期超过6个月,所以他将被驱逐出境。按规定,如果外国公民或永久居民因严重犯罪、违反人权等原因不能留在加拿大,他(她)没资格到上诉庭(Immigration Appeal Division)上诉。

终于保住身份

张先生收到遣返令后,请求海关给他多一点时间,使他有机会到法院上诉,以求法官重新量刑。

2017年5月,卑诗省上诉法院的法官维克(Justice Willcock)作出裁决,张先生上诉成功。他当年因殴打和威胁女友,应该被判入狱4个半月。这样一来,他的实际服刑期就少于6个月,能够保住永久居民身份。

法官维克解释道,这个案子很特殊。在卑诗省,每当中级法院没考虑到罪犯可能会被遣返时,高一级的法院往往会介入,帮他(他)减刑。张先生的殴打与威胁罪成立,这两项罪的最高刑期分别是6个月与18个月。不过,张先生的问题没那么严重,法院应该轻判。

记者联系了张先生的辩护律师。本报截稿时,对方没有任何回应。

责任编辑: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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