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7年06月06日讯】人称“长毛”的香港泛民主派立法会议员梁国雄,涉嫌接受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捐款而未申报,被控“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
案件昨天起在湾仔区域法院开庭审讯,61岁的梁国雄否认控罪。
综合香港明报等港媒报导,控方律师在庭上陈辞说,黎智英于2012年4月透过旗下织造厂,由他的助理Mark Simon发出港币950万元的支票,以资助不同政党。
Mark Simon于同年5月给了梁国雄所属的社会民主连线100万元,分为3张本票给付,其中一张25万元(新台币97万元)给了梁国雄。
控方律师表示,从2012年至今近6年来,梁国雄从没有向立法会申报这个款项。
此外,控方律师还引述银行职员说法,表示2012年11月至2014年10月,梁国雄或社民连曾透过Simon收取黎智英另外3笔共105万元的捐款。
但主审法官认为,控方律师提及的其余3笔款项与本案无关,并质疑银行职员的说法是否可采纳,认为“声称”说法没有证据价值。
香港对担任公职者包括立法会议员有严格的申报制度,一旦漏报,很可能触犯法令。(转自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