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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食用醋明年7月正名 违者最重罚4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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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6月06日讯】(大纪元记者郭曜荣台湾台北报导)卫福部食药署6日公告《包装食用醋标示规定》,未来食用醋须按照其原料和制成,标示“调理醋”或“合成醋”,将于明年7月起上路,未依规定办理者最重可罚新台币400万元罚锾。

食药署表示,未来将以产制日期为准,要求明(2018)年7月以后的产品,若是以酿造食醋为原料,添加其他原料制成的调理食醋,应于包装明显处加注“调理”字样;而以醋酸或冰醋酸的稀释液添加糖类、酸味剂、调味剂及食盐等,制成的调味液或以此调味液添加酿造食醋混合而成的合成食醋,应于包装明显处加注“合成”字样。

届时调理食醋或合成食醋如未依规定标示“调理”、“合成”字样,涉标示不完整的违规情节,可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锾;另外,合成食醋若以醋酸或冰醋酸的稀释液为原料制成,而标示却宣称酿造字样,涉标示不实,最重可处400万元罚锾。◇

责任编辑: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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