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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金山议会通过2项新法 保障中低收入居民住房

旧金山房屋的中位价已经超过百万美元。(曹景哲/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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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7月12日讯】旧金山市议会周二(11日)通过了2项保障中低收入居民住房的法律,这是市议会温和与进步派之间难得的妥协。

市议会一读通过的一项法律是房东驱逐租客时要出具若干证明,并表示是要自己居住用。

另外,还最终通过了一项可负担住房法案,大幅提高发展商兴建新住宅楼宇时,必须预留给中低收入市民以低于市价入住的单位数目比例,最新的“可负担住房”比例之高,属美国城市数一数二。

最新法律规定,开发商预留给中低收入人士(包括非常低、低收入及中等收入)租住或购买的永久性可负担单位,数目比例最高达22%。

这项法案经过多次修改后,最后规定,今年起有25个以上出租单位的住宅,可负担住房比例将从目前的12%调高至18%。另外,新建单位有2个或3个卧室的比例要至少占25%,其中3个卧室的比例要至少占10%。

当中10%供“中等收入户”中收入最低的族群,即收入上限在“地区收入中位数”(AMI)的40%至65%之间的居民。以旧金山目前单人收入中位数为80,700美元计算,单人年收入在32,300至52,450美元者符合资格申请。18%中的另外4%给予AMI 65%至90%人士;最后4%给予AMI 90%至130%人士。

而若是出售的建案,永久性可负担单位数目比例则需达到20%,经评估后,出租与出售的预留比例更有望在1年半后,分别提高至20%及22%。

这项调整最大的受惠者是俗称“夹心阶层”的中等收入市民,他们以往可以说是被排除在“可负担住房”的制度之外,不少是清洁工人等劳动阶层、艺术家和教师。◇

(此文发表于1142C期旧金山湾区新闻版)

责任编辑:王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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