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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退役军官当共谍 刺探国家机密判刑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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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7月21日讯】台湾退役空军上尉陈国玮被控赴中国大陆经商,却遭对方吸收,回台刺探收集国家机密未遂。最高法院7月21日依国家情报工作法从事间谍行为未遂等罪,判刑3年6月定谳。

陈国玮到大陆经商失败后,被中共国安单位吸收成为共谍,指示他返台策动及吸收空军及军情人员。经军情局反应回报后,陈国玮在2016年9月30日自上海返台,军情局及调查局认为时机成熟,于同年10月2日将陈国玮逮捕到案,并且移送高检署侦办。

据中央社报导,判决指出,陈国玮民国82(1993)年9月间从空军官校毕业即任军职,90(2001)年12月以上尉军阶退役,并在104(2015)年4、5月间赴大陆地区依亲经商,寻求发展,之后在上海经营餐厅。陈国玮因提供管道,供台湾情报人员汇补工作经费给予布建的大陆情报人员指定账户,遭中共地区国安部门人员查获。

中共国安部门人员从陈国玮处所取得资讯,研判陈所交往绰号“小奇”(化名)的情报人员,具情报价值,进而吸收陈国玮,回台湾刺探、收集关于已完成机密核定程序国家机密(军事机密)。

全案由台湾高检署侦办起诉,台湾高等法院审理期间,陈国玮坦承刺探、收集属“国家机密也属军事机密”情报资讯。高院今年5月认定陈国玮犯行构成国家情报工作法第30条之1第3项、第2项前段的从事间谍行为而刺探、收集涉及情报来源、管道或组织及有关情报人员与情报协助人员身份的资讯未遂罪、贪污治罪条例的交付贿赂罪。

高院审酌陈国玮长年受国家栽培,本应以国家安全及社会福祉为依归,竟不思洁身自爱,竟因一时受威胁、利诱,受大陆地区国家安全部门人员吸收利用,助敌从事间谍活动,损及国家安全。然因“小奇”已有警觉,并未实际泄露“国家机密也属军事机密”情报资讯,迄今幸未造成国家安全的重大实质损害,判陈国玮3年6月徒刑。全案经上诉,最高法院今天(21日)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责任编辑: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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