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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律界批一地两检损基本法

民主派反驳袁国强租客论 忧一国两制已名存实亡

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林卓廷。(蔡雯文/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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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7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林怡香港报导)高铁香港段“一地两检”方案引来各方的争议,有资深大律师批评,一地两检方案对法治的损害比释法更大,港人无法再靠《基本法》获得保障。另外,民主派议员则反驳律政司司长袁国强的租客论,意味一国两制已名存实亡。

前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李柱铭在一个电台节目中表示,一地两检方案由特区政府提出,也可以由特区政府收回。他批评方案违背《中英联合声明》,英国将香港全部交回时,中央在香港全部地方行使“一国两制”,不能撇出部分。他指,一地两检方案对法治的损害比释法更大,等于“整本《基本法》都没了。”

出席同一电台节目的港大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表示,当年香港草拟《基本法》时对保障条文有信心,但现在看来已不能靠《基本法》约束中央权力,只能靠政治或中央自我约束,港人已失去法律保障。他又质疑政府一地两检方案钻法律的空子,利用《基本法》第20条授权,在香港部分范围放弃采用香港法律。直言是开坏先例,他担忧日后法理上、逻辑上,难以阻止大陆利用《基本法》第20条处理香港示威,又说《基本法》保障愈缩愈小,是很悲哀的现实。张达明并提醒港人,要思考因为方便而放弃法制保障,损害更加大。

泛民反驳“租房论”

律政司司长袁国强昨日出席电台节目时表示,根据《基本法》第7条,香港境内土地及自然资源由国家拥有,由香港负责管理,因此香港有权将高铁西九总站部分楼面租予大陆,又以租房为例“业主租了一间屋给我,接着发现自己不够用,他问我可不可以租回一间房给我,这个权力是有的。”他并指,今次一地两检方案比设立深圳湾口岸时采用的方案进步,“仍然有6项特定事项,我们仍然可以用回香港法律,所以范围其实相对上是细的,不是一个全面大陆法律的行使。”

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林卓廷批评袁的“租房论”相当荒谬,“因为如果中央是业主,业主可以随时单方面收回单位,这个说法非常得人惊。”同时将香港比喻为租客更离谱,意味香港政府已经成为中央政府的傀儡,“那是否意味中央可以随时可以大幅缩减香港领土范围,令一国两制名存实亡,《基本法》是否形同废纸。”

林卓廷并反驳袁称一地两检方案好过2007年时的深圳湾模式,他表示翻查立法会文件,发现当年香港政府须支付深圳湾口岸港方查验区的“土地开发费”,金额约为人民币15.37亿元。港方须支付的土地开发费包括两大项目,包括填海及软基处理工程费用(约人民币9.09亿元)及征地成本(约人民币6.277亿元)。但前日新闻发布会上政府完全没有提及有关的“土地开发费”。

他并批评,袁国强竟然连月台或车厢是否可以用facebook也不置可否。质疑若届时车厢行使大陆法例,是否在每个车厢或路轨沿线装置干预系统,令乘客无办法浏览中央政府禁止的网站。

被撤销议员资格的姚松炎批评袁国强以“租客论”比喻一地两检,是严重错误,要求他澄清。他指,若根据英国案例会违反构成租约的必要条件,令香港原本享有的租约权益马上失效,业主亦可以毋须通知要求租客离开。他又说,《基本法》没定义香港范围的说法,也会令国际投资者响起警号,因为在1997年后交易的地契,可以随时被国务院界定为大陆土地,为香港带来巨大经济风险。

另外,对于十八区区议会主席发表联署声明,表示一致支持高铁“一地两检”方案,公民党全体区议员联署指,未曾进行任何咨询下,该等区议会主席并不代表全体区议员,批评他们“以一己政见肆意玩弄民意,手法极其拙劣”。

公民党重申反对一地两检,认为方案严重违反《基本法》,引入大陆法律摧毁香港法治制度的完整性,剥夺香港市民根据《基本法》及其它香港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保障,等同“割地两检”。呼吁全体市民群起反对,守护一国两制。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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