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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毒品同时持有 华人被疑贩毒遭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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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7月27日讯】小王是从美国过来加拿大的无身份人士,靠在餐馆打现金工来维持生活,他也偶尔吸食毒品以缓解精神压抑。一天他在街区被警察随机查讯时,发现了他衣袋里有$1,000现金和一定数量的毒品。据小王辩诉,现金乃刚发工资,由于他是租住在别人家里,担心安全所以暂时带在身上。警方因在其身上同时搜到现金与毒品,故以“以贩卖为目的持有毒品”对其进行控诉。

相关知识介绍:

持有毒品( Possession of a Drug)和贩卖毒品(Trafficking)

在“持有毒品”类案件中检控官需要证实什么

1) 所指控物品的确为违禁毒品

在任何一桩毒品类案件中,检控官必须首先证明涉案物品的确是《管制毒品与药品法》中界定的违禁毒品。在加拿大,若没有专门的医用特赦令,持有如大麻、印度大麻、可卡因、海洛因、液态摇头丸、摇头丸、迷幻蘑菇、氯胺酮、麦角二乙胺、冰毒、阿片等毒品都是违法。

通常,检控官会通过提供一份由加拿大健康部的持证化验员对麻醉剂检测后出具的“化验证明书”作为证据,或是请化验员为案件提供直接证据。仅仅由警方作证,表明涉案物品看似违禁毒品是不够的。

2) 证明“持有”

依照法律的界定,检控官还需要证明被告“持有”该违禁毒品。《管制毒品与药品法》对“持有”是这样定义的:当某人身上持有,或有意做出以下行为,即构成“持有”:

(i) 由第三方持有或保管违禁品

(ii) 把违禁品放置在某处,无论某人是否拥有或居住在该处,只要某人或他人会使用该违禁品或通过该违禁品获利

(b) 二人或多人中的一人,在其他人知情或许可的情况下保管或持有违禁品,则视作每个知情的人都保管或持有该违禁品

检控官如何证明“实际持有”?

要证明某人“实际持有”毒品,检控官必须证实:该人知晓持有物为毒品;其次,该人对持有物品有一定程度的控制。

1)如何证明某人知晓持有物为毒品?

仅在当事人衣袋中发现了毒品,并不足够证明“实际持有”。如果可以提出质疑,表明你对该毒品的存在并不知晓,“实际持有”就不能成立。比如,某人穿了亲友的衣服(如夹克或是牛仔裤),而并不知晓衣服的口袋中装着什么,该人则不能被看作是知晓违禁毒品的存在。如果某人对毒品的存在并不知情,则该人不能被依法判处持有罪。

另一种可能是某人知晓自己持有了被指控的物品,但并不知道该物品是违禁毒品。比如,某人持有一口袋大麻,但却误认为这是一袋皮萨草叶或是其他用于烹饪的香草,该人不具备知情的要素,不能被判定持有非法麻醉剂。然而,如果某人对持有毒品的种类有误解,则不能算作是有效辩护而获得免罪。比如某人实际持有的是海洛因,但误以为自己持有的是可卡因,则该人不会被无罪释放。

2)我必须拥有毒品才会被判定持有毒品罪吗?

是否拥有毒品并不重要。某人持有的东西可以属于他人或由他人所拥有。

如果毒品不是在我身上发现的,我有可能被判持有毒品罪吗?

即使毒品不是在某人身上被发现的,如果能证明该人知晓毒品的存在且对毒品有所控制,也可能被判定持有毒品而获罪。

在推定持有的案件中,由于被告不是亲身、实际持有毒品,其对毒品的知情和控制需要通过其他证据来推断。比如说,在被告驾驶的机动车的杂物箱中缴获了毒品,则可以辩称,司机对车辆的知情和控制符合法定要素,进而推断被告持有车内的毒品。同理,如果毒品在被告的卧室或手提箱中被发现,也可以做出上述推断。

然而,在同样情境中,依然是在机动车的杂物箱中发现了毒品,车中的乘客可能不会被判推定持有罪。因为乘客可以辩称自己对该车辆和车内的毒品即不知情,亦无控制权。

持有毒品和以贩卖为目的持有毒品有何区别?

如果某人被指控为以贩卖为目的持有毒品,检控官必须首先证明缴获的物品确为违禁毒品,且被告的确持有该毒品。此外,检控官还必须证明,被告持有毒品的目的是将毒品出售(或给予)他人。

1)法庭如何证明某人持有毒品是为了贩卖牟利?

・涉案毒品的数量、价值

・缴获的毒品注射设备,现金的数量、面值

・被告个人的供述

・和已知的毒贩的关系

・是否有任何来路不明的财产

・辩方证人的可信度

单是持有大量毒品这一事实,即可能引致以贩毒为目的持有毒品的指控,但并不一定会最终定罪。比如,被告可能在庭审中作证说他平日里经常会吸食某种特定毒品,因此储备了大量该毒品,以供给个人日常所需。这样的供认并不能让被告免罪,但是可能会让法官把以贩毒为目的持有毒品的指控减轻到仅仅持有毒品。以贩毒为目的持有毒品的指控,其根据是被告有可能在日后进行贩毒活动。警方并不会证明毒品买卖的实际发生。

2)持有毒品和以贩毒为目的持有毒品的刑罚是什么?

持有大麻的控罪并不比种植和生产大麻要轻。很难确定法官对持有麻醉剂的定罪会处以怎样的刑罚。通常,法庭会审视被告的具体情况,诸如毒品的种类,毒品的数量,持有毒品的理由等。和贩毒人员比起来,法庭通常对吸毒成瘾人士会相对手下留情。每个涉毒案件的案情各有不同,法庭会详细分析所有的要素,从而决定合适的刑罚。一般说来,持有烈性毒品如可卡因和海洛因的人,较之持有软性毒品如大麻和印度大麻的人,更有可能被判坐牢。持有大量毒品的人可能要面临多年牢狱监禁。不过,如果毒品指控的案情较轻微,被告依然有机会避免留下刑事案底,或是让指控被撤销。

责任编辑:芮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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