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州最高法院禁警方拘留非法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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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7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曾为一编译报导)麻州最高法院裁定,即使在联邦官方要求下,麻州法院官员,引申到包括全州和地方的执法官员(警方),都无权拘留疑似非法入境者。

周一发布的麻州最高法院裁定中称,波士顿市法院的官员拘留拉恩(Sreynuon Lunn)的做法是错误的。拉恩出生在泰国难民营,1985年其父母为逃离红色高棉将其带到了美国,他从未在柬埔寨生活过,现在是两个孩子的父亲。

根据联邦政府提交的一份简要,移民法官在2008年命令拉恩离开美国,但他从未真正离开,因为柬埔寨“拒绝提供旅行证件”,他被联邦从拘留所释放出来。法院表示,递解移民的处理过程是“严格的民事行为”,而州法律并没有赋予法院官员对非法移民进行民事逮捕的权力。

这一裁决并不违背正义,也没有阻止警察逮捕违反移民法的人,比如被驱逐出境后非法入境的人。州总检察长希利(Maura Healey)对这一裁决表示赞赏,称这是国内第一个全州范围内的裁决,是关于地方警察是否可以根据联邦当局的要求拘留涉嫌非法移民者。希利的办公室在一份声明中说:“今天的裁决是法治、移民、和刑事司法政策的胜利。”

这一裁决的实际影响尚不清楚,尤其是对于地方警察部门来说。这一裁决本身是针对法官的权力,但随之而来的决定涉及到麻州警察的逮捕权,因而其影响可能是深远的。

波士顿大学副教授路尔(Karen Pita Loor)说:“我读到的内容比法庭官员要多得多。这对我们来说,意味着麻州执法部门,包括波士顿警察局和州警队,不能强制执行移民拘留。”

但一些执法人员表示,这一裁决不会影响他们与美国移民和海关执法(ICE)人员的工作方式,或释放涉嫌非法入境人的处理方式。麻州Norfolk和Plymouth这两个县已有不执行ICE关于拘留移民规定的情况发生。Norfolk治安官贝劳蒂(Michael Bellotti)称,拘留非法移民“并非我们的权力”。

麻州的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称,拉恩的案件导致了周一的新裁决。他去年10月被控非武力抢劫,他的案子原定于2月份开庭审理,但一名法官驳回了指控,因为检方表示他们还没有准备好审判。法官拒绝了拉恩律师释放他的请求,在法庭上拘押了拉恩几个小时,直到ICE来拘留他。今年5月,他再次被联邦释放。

在周一发布的裁决中最高法院写道,虽然许多违反联邦移民法的行为是犯罪行为,但非法进入本国并非其中之一。最高法院说:“没有其他违法行为只能认为是民事侵权。”法庭说,在对拉恩的所有刑事指控被驳回后,他还被拘留了几个小时,这就构成了民事逮捕。法院表示,麻州没有法律允许法院官员或警察有权进行任何形式的民事逮捕。

代表美国政府的律师辩称,麻州警察拥有与联邦合作执行拘留请求的“固有权力”,即使这种权力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法院断然拒绝了这一观点,称州法律是定义及限制麻州执行逮捕权力的。◇

责任编辑:言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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