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卷入乐视4.1亿违约纠纷 涉金融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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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7月29日讯】海通证券管理的一只有限合伙基金投资乐视可转债今年5月份违约。因为海通证券从未向有限合伙人提供相应的可转债凭证,也始终未在基金业协会对该有限合伙基金进行备案。有法律界人士表示,海通此举涉及金融诈骗。

据21世纪经济报道7月29日报导,2015年5月,海通证券旗下公司海通创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海通创世)作为GP(一般合伙人),其他投资者作为LP(投资人)合资设立一支规模为4.1亿元人民币的合伙基金。该基金以乐视旗下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乐视移动)在海外发行的一笔可转优先股债券为投资标的,年化收益15%。

该可转债采用了“2+1”安排,即债券发行满两年后,乐视手机或乐视全球未进行股权融资,认购人有权要求赎回。

当时的乐视董事长贾跃亭为该项目提供了足额担保。贾跃亭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包括了其所有个人资产,除上市公司股票外,还有非上市公司资产,包括影视、超级电视、体育、汽车、云计算等。

今年5月份,该基金未能如期回款正式触发违约。

发生违约后,投资人表示,合伙基金自2015年发起成立至今,管理人海通创世始终没有在基金业协会为该合伙基金进行备案,也从未向投资者提供约定的可转债凭证或股权质押协议。这表示,未能完成备案的合伙基金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私募基金,而只是一家由海通创世所担任GP的合伙企业。

更为蹊跷的是,海通创世也从未向投资者提供该基金所投资的可转债凭证。而在该项目违约后,海通证券表示在投资者拒绝转股的情况下,已将可转债转为一般债权。这一态度更是引起了诸多投资者对可转债“是否真实存在”的质疑。

有投资者表示,可转债凭证海通一直说都弄丢了,投资者从未见过。“如今基金和乐视只是一般债权关系了,也就是说之前的可转债凭空消失了,现在也没有证据能够证明这笔可转债存在过。”

另有投资者表示:“这最终成了一笔海通拿着基金资产为乐视‘放贷’的交易。”

而且部分投资者表示,从来没有同意这笔可转债转成债权,而且可转债如果没有发出来,那么所谓“转换”的说法就有问题。

一位中银律师事务所法律人士表示,从“表见代理”原则来看,海通证券对该项目过程中的各种问题负有责任。

该法律人士表示,如果乐视与海通创世原团队在可转债的问题上存在合谋虚构,则该案情节或已超出民事诉讼范畴,甚至涉嫌构成金融诈骗。“关键取决于这个可转债是否是真实的。如果从头到尾券商(海通)方面没有给出可转债的凭证,而是在违约前说这笔钱自动转成债权了,那实际上就构成了欺诈行为,这个性质恶劣了。”

责任编辑: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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