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公安禁毒大队长冤狱 揭露遭刑讯逼供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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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8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李熙采访报导)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熊隆飞,于2013年6月九江市中院以受贿罪(案值63,000元人民币)判处五年有期徒刑。近日,熊隆飞向大纪元揭露,纪委部门在取证过程中对他施以20多种惨无人道的刑讯逼供手段。

2017年1月19日刑满出狱的熊隆飞表示,“九江市纪委查办案件的手段,突破了法律和道德底线,他们是在反人性反人类。在市纪委的38天中,我仿佛进入了‘魔鬼窟’。”

经办富二代吸毒案被诬告收贿

2011年7月19日晚,熊隆飞接到群众举报县城某歌舞厅有许多南昌人在吸毒。他召集刑侦、特巡警、辖区派出所警察等20余人前往,当场抓获袁某等近30人在一包厢内吸食K粉,并缴获小量K粉。

主嫌袁某是当地有名的亿万富豪地产商之子,案件侦办期间,袁父透过熊隆飞的一名友人杜辉拿了6万元(人民币)向熊行贿被熊拒绝,但此事后来被举报到永修县纪委。

2012年4月1日,熊隆飞开始接受纪委调查,5月14日被九江市浔阳区检察院刑事拘留, 5月29日被逮捕。2013年6月6日九江市中院以受贿罪(63000元)终审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在市纪委38天非人的经历

据熊隆飞所述,在纪委接受调查期间,他遭遇了38天的非常不人道的刑讯逼供酷刑,先是被捆绑在“老虎凳”上九天九夜,强迫使用“尿不湿”,屎尿都拉在身上。从“老虎凳”下来三小时后又是连续四天四夜,近100小时的高强度刑讯逼供审讯。

拳打脚踢、巴掌打脸、强迫下跪、做各种肢体造形或上下蹬马步等动作进行体罚,用铁椅脚压脚趾、强迫吃纸、用水笔尖扎手、用小塑胶桶罩着头再用器物打击、拨胡须鬓发、“乾坤大转盘”(一种殴打方式)等等,20多种刑讯逼供手段。

在市纪委受审期间,每次审讯都安排3到6人对他进行审讯,每个人都对他实施了殴打、体罚和侮辱等刑讯逼供。还有人会将他的胡须、鬓发拔下来贴到他满是汗水的脸上或额头上。

每天审讯分四个时段:早上8时至12时、14时至18时、20时至24时、零时至2时或3时,每轮换一批人审讯必对他进行刑讯逼供。规定睡觉的时间是早上4时或5时睡到6时,每天睡觉时间仅1至2小时。

他说,“如果不是自己亲身经历,不会相信九江市纪委的暴行会残忍到如此程度。在市纪委的38天将是我今生永远的痛,至今那些恐怖的画面和情景时常在头脑中再现,睡梦中时常被那些恶梦惊醒。”

刑讯逼供下屈从认罪

在纪委审讯人员连续几天高强度审讯下,他再也抵抗不了,于4月21日承认了受贿6万元的被“犯罪事实”,以及多笔几千元的被“受贿”案件。

4月25日,他开始要求让他陈述真实的案情,却招来更疯狂的刑讯逼供,至此,他彻底崩溃了,生理、精神已明显出现异常,产生极度恐惧感。于是他答应把翻供材料收回,并答应积极配合他们移交案件到检察院。

他说,“5月14日,检察院的侦查人员王艳华、李连松、易泉斌将早已准备好的一份笔录交给我,让我签了名,我告诉王艳华他们,我在纪委遭受到残酷的刑讯逼供,我并没有收受那6万元贿赂。”“李连松说你说的我不是不相信,但是你在纪委承认了,到检察院就不能翻供。”

“他们不让我陈述案情,并且限定我2小时内做出选择。被酷刑怕了,当时我想纪委是断然不能回去的,去了还得承认,之后还得再来检察院。于是他们让我进行同步录音录影,还要我在他们讯问时按笔录内容回答。”

5月29日,熊隆飞被正式逮捕,“他们又直接拿一份笔录(承认受贿6万元)叫我签名,我拒绝签字。为了表示抗议我连逮捕令也拒绝签字。”

违法非法取证

检察院除了对他刑讯逼供获取口供笔录证据外,还对其妻暴力取证,将熊妻钱素凤非法拘禁在离家100多公里外的某处,长达三天三夜,逼取她的证言;对行贿人杜辉进行谈话取证,是约在永修县最高档宾馆;又亲自前往袁父公司进行询问取证,并多次接受袁父的宴请。

他的律师从李连松与其他人闲聊中得知检察官在永修曾接受了袁父的请客送礼的录音证言,录音详细记录请客送礼的细节。

2012年12月14日,浔阳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熊隆飞五年半有期徒刑。

熊隆飞表示,案件从侦查、起诉到审判,充分证明了市纪委戴正刚主任说的那句话:“纪委移送的案子就是铁案,检察院不敢变,法院不敢判无罪。”

判决回执单上赋诗讽法官是非不分

熊隆飞说,在二审中他的辩论意见、最后陈述等,常常被审判长强行制止或不予回应,在法庭上他多次表示抗议、强烈抗议。

“为了争取法庭为我安排做法医鉴定,我当庭走近法官展示伤痕,后来法医鉴定证实我身上仍有(受伤近7个月)3处伤痕。”这些伤痕证明是遭到刑讯逼供,而所留下的。

熊隆飞表示,“上诉状中我就明确申请排除我的口供非法证据,同时我的律师又新提交了多份证据(包括三人证言)和相关线索,但法官就是不起动这一程式。我的律师强烈要求当庭播放接受质证,审判长突然宣布休庭,20多分钟后再开庭(审判长休庭就是为了请示领导)。”

由于案件主要证据来源不合法,内容也严重与客观事实不符,在被告方不断提供新证据和据理力争的情况下,两级法院先后六次开庭审理。然而,二审仍然采信了这原始证据,并据此判处熊隆飞五年有期徒刑。

终审宣判时他愤然在回执单上赋诗两首,其中一首是:“刑讯逼供无人性,有法不依取伪证。法庭之上走过场,是非不分假成真。”

成立“人民监督权力志愿者工作站”

熊隆飞成立“人民监督权力志愿者驻九江市检察院工作站”,并公开招募志愿者。(熊隆飞提供)
熊隆飞成立“人民监督权力志愿者驻九江市检察院工作站”,并公开招募志愿者。(熊隆飞提供)

今年1月刑满出狱后,熊隆飞开始积极维权,为自己的冤狱讨公道,并记录维权日记。

8月9日,他写了一封“致九江市检察院抗议书”,文中写道,自2012年他便开始向九江市检察院及熊少健检察长实名举报,王艳华等三名检察官办案中的违法犯罪行为是导致冤狱的主要原因。

出狱不久的3月17日,他又亲自前往市检察院进行举报控告,并递交了书面材料。陈述王艳华等人采取非法手段获取口供证据、伪造证据、隐匿证据、非法拘禁证人暴力取证、接受行贿犯罪嫌疑人的请客送礼等等事实。

然而,对于这样的举控,熊少健等人一直采取包庇的态度。“因此我不断在社交网络媒体上发表批评文章,揭露他们的违法行为,以借助社会民众的力量监督鞭策他们,但都遭到遮罩。”

他说,“7月14日市检察院来永修将调查结果向我和妻子进行答复,于是我提出要将答复过程利用手机直播平台进行现场直播,遭到他们拒绝。后计划到检察院举行集体示威活动,也遭到公安机关的禁止。”

为了也能帮助和他一样遭遇司法不公的公民,8月9日,熊隆飞筹组成立了“人民监督权力志愿者驻九江市检察院工作站”,并公开招募志愿者,他在招募文中表示,要让有意监督公权力的公民都能亲身体验当家作主的感觉。#

责任编辑:李沐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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