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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险失加拿大国籍 数月后政府改主意了

加拿大政府原本打算取消肖姓中国人的加拿大国籍,后来又改主意了。(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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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8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周行多伦多报导)一名肖姓(Xiao)的加拿大华人今年2月收到联邦政府通知,说可能要取消其加拿大公民身份。7月份又收到政府通知,说之前发出的通知无效。

这名当事华人2017年2月14日收到的通知说,其加拿大国籍可能会被撤销,理由是其申请入籍时有虚假陈述、造假或故意隐瞒材料行为。

2017年7月26日收到得通知是:之前给你发的通知无效,已经被取消。即,你目前不再涉及撤销公民身份的问题。

加拿大国会在2014年通过的一项立法规定,政府取消一个人的公民身份后,当事人不能上诉,只可以申请司法复核,但司法复核申请获批的机会很低。

代理肖姓华人个案的多伦多移民顾问黄国为对《大纪元》说,2月份收到政府通知后,他开始帮客户获取中国国籍。这客户聘请了中国律师去做这件事,当时获得的信息是,过程很慢。

黄国为称,他所采用的策略,是基于加拿大政府并无取消该当事人国籍的迫切性,因为这不属于损害国家利益或公众安全范畴;同时,加拿大政府有不主动制造无国籍人士的原则。

除了给加拿大政府提供当事人在申请获取中国国籍的相关材料外,黄国为说,他还要求中国律师每个季度提交一个报告,说明期间做了什么。然后将报告交给加拿大政府,说明当事人在尽力工作,要求不要马上取消其加拿大国籍。

他说:“现在收到这封信,意味着不用做什么了。”

得益于5月份法官裁决

2014年的那项立法实施后,已经有业界专业人士提出异议。多伦多资深宪法律师格拉提(Rocco Galati)当时说,虽说当事人可以申请司法复核,但这种申请通常只有10%的案件会获允许。按原来的法律,从移民成为公民的人如果因造假被取消公民资格,需要上法庭的话,不需要先获得允许,“因为这是宪法给予的权利”。

格拉提当时没有对该法律提出挑战。他的解释是,需要具体有人受到这法律的影响时,才能够做。

2017年5月10日,联邦法官Jocelyne Gagné就针对该法律的案件作出裁决,称该法律违反了《加拿大权利法案》(Canadian Bill of Rights)。理由是任何法律都不应剥夺某人获得公平聆讯的权利。法官判因此已被撤销加拿大国籍或收到要撤销国籍通知的8名申请人,必须获得在独立决策者面前做口头聆讯的机会。

该裁定在60天内生效,政府如果要上诉的话,需要在30天提出。

联邦政府给肖姓华人的信,引用了上面的法官裁决,并称之前写的要撤销国籍的信,在2017年7月10日(刚好是裁决后60天)失效。

“是否等于将来没事?这封信没说。”黄国为说,政府永远都是这样,就是会留下“一条尾巴”(后手)。不过,“对这类有这种情况,但已获得国籍的人来说,会是暂时性的好消息。”

事实上,加拿大国会对《公民法》的修改法案(C-6)已于今年6月通过,需要参加语言能力和公民考试的申请人年龄修改已经生效,入籍的居住时间要求估计在今年秋季实施,关于取消国籍的上诉权利修改,会在明年生效。黄国为说,就算修改了法律,政府还是可以取消某人的国籍。他的客户收到的那封信,“是一个意外的惊喜”。

黄国为称,按他的推测,原因可能是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加拿大又不能主动制造无国籍人士。这个案看起来不知道要拖到什么时候。

责任编辑: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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