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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星获不起诉 台议员:法律不等于正义

高雄市议员萧永达表示,针对诱奸事件,司法经常不能主持公道,行政机关也难有作为。(大纪元资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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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8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陈懿胜、李怡欣台湾台北报导)作家林奕含疑遭补教名师陈国星诱奸案,经过113天侦办,台南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陈建弘22日表示,除告发人主观臆测之指述外,查无其他客观积极证据可资佐证,因此认定无具体犯罪事证,全案不起诉处分;对此,立委林俊宪表示,侦查上已死无对证,法律无法碰触陈国星,尽管司法无法制裁,仍逃不掉社会的谴责。

检方表示,根据林奕含闺密、同学的证词,2人交往是在林女高中毕业之后,林女早已逾16岁,纵使有发生性关系,2人已无师生关系,难认陈国星有利用权势之可能,亦无违反《刑法》第227条与未满14岁或16岁之女子为性交行为等罪嫌。

检方也指出,调阅林女相关医疗纪录、病历资料,林女有长期偏头痛及忧郁症等病症,且其中未提及遭性侵害之相关内容;依据林女历次心理咨商纪录,虽咨商纪录上显示其曾提及“被强迫”及“诱奸”等词语,但咨商纪录另显示林女亦曾表明认为那一段经验“就是一场恋爱”,难以堪认当下是否确有违背林女之性自主意愿。

检方认为,林女家属侦讯时表明不愿提出告诉、也不愿究责,亦无意愿提供林女相关日记、电脑纪录及其它文书等有关性侵害资料之搜证,加上该案没有其他被害人,因此不起诉。

绿委:难逃社会谴责

对此,立委林俊宪表示,自己出来声援就是要让陈付出一定代价,但陈国星在司法上占尽便宜,毕竟当事人已经无法为自己说话,但他仍然逃不掉社会的谴责。陈国星的日创公司拿到政府好几亿的标案,必须要着手调查其中是否有弊案,且立院更要快速修改补教法规,以防造就更多狼师。

立委王定宇则说,为恶者纵使暂时逃脱法律制裁,还是要在其他方面付出代价,这个事件在改善补教老师实名制聘任、防止狼师上,已产生正面助益,相信这是林医师夫妇和他们的女儿希望看到的正面改变。

高雄市议员萧永达22日在脸书贴文表示,不起诉是在意料中,他说︰“请大家可继续叫陈国星是狼师 ,或是不要脸的老师, 所有责任由我承担。”若他所言不实,愿立刻辞掉市议员职位,并永远退出政坛。

他表示,身为师长的诱奸行为,只要对方是16岁以上,大部分是“不合理”,但却未“不合法”,法律本来就是社会规范的最低道德标准,经常“不代表正义”,针对诱奸事件,司法经常不能主持公道,行政机关也难有作为。◇

责任编辑:韵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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