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原劳教局局长施红辉获刑 继任也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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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8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庄正明综合报导)中共广东省原劳教局(后更名为戒毒管理局)局长施红辉日前以受贿罪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其原来的搭档和继任者陈达也已落马。施红辉因迫害法轮功,曾在纽约被告上法庭。

据广州日报8月29日报导,施红辉在广东省原劳教局数字化平台建设、基建项目及单位内部人员职务升迁等公务中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送的564.8万元和购物卡2万元(人民币,下同)。

报导称,韶关中院一审认定施红辉构成受贿罪,判处其8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0万元;施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现年64岁的施红辉曾任广东省劳教局党委书记、局长。2013年7月退休,次年12月因涉嫌受贿犯罪被刑事拘留。

据报导,法院认定施红辉涉17宗受贿案。其中,2009年至2012年,广州市某资讯科技有限公司承接了广东省原劳教局的数字劳教管理平台项目。施红辉多次收受该公司总经理夏某(另案处理)贿送的人民币共460万元,为该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

据施红辉供述,第一次时夏某是将一个小型拉杆箱放入他的车尾厢,拉杆箱里有现金50万元。之后,夏某又七八次送钱,每次送30万元至50万元现金,都是10万元一捆的百元面额钞票。

施红辉称,2008年至2011年接受的400万元都放在自己家里的床头柜和衣柜里,没有动用。2011年下半年省纪委开始相关调查后,他就把400万元退还给了夏某。据说,该公司承接了劳教局的四五个工程,工程总价约为7900万元。

另据明慧网报导,2009年10月22日,时任广东省劳教局局长施红辉在纽约观光时,被两名纽约法轮功学员以酷刑、群体灭绝等多项罪名告上了美国联邦法院。

据报导,当日上午约11时左右,在施红辉等一行数人在纽约16号码头准备登船游览哈德逊河时,法庭传票递送员将传票及诉讼状递给他,施红辉亲手接到了传票。

两位原告是来自广东的法轮功女学员。她们都曾经因为拒绝放弃修炼法轮功而被非法关押在广东槎头女子劳教所,期间遭受各种酷刑折磨。

施红辉还是首批被“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简称追查国际)发出通告追查的中共官员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施红辉原来的搭档陈达也于2015年4月被调查,同年9月被“双开”。施红辉任广东省劳教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陈达任广东省劳教局党委副书记、政委,之后陈接任施的职务。

中共的劳教系统,因为其不经过任何司法程序就能剥夺公民人身自由3至4年,成为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的黑窝。广东省曾拥有29家劳教所。施红辉、陈达长期担任广东省劳教局领导,是广东地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直接责任者。

据海外明慧网不完全统计,截止于2012年底,广东省内已知悉姓名的被非法劳教过的法轮功学员达1123人。

2013年11月,习近平当局迫于国内外的压力以及清剿江派政法委的需要,宣布停止劳教制度。但此后一些地方把法轮功学员从劳教所转移至法制学习班或黑监狱继续迫害。#

责任编辑:孙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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