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披露资不抵债 海航遭海南证监局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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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9月01日讯】由于海航集团未及时披露其债务问题,中共证监会下面的海南证监局近日对其作出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据大陆和讯网的报导,海南证监局近日公布“〔2017〕13号文件”,对海航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决定书指,海航集团4月28日披露的2016年年报显示,海航2016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2015年末净资产的152%(即公司资不抵债),但海航对该事项披露不及时。

海南证监局称,海航集团上述行为不符合《海航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3号)第4条、第43条的规定。

决定书称,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58条、第65条规定,海南证监局决定,对海航集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公司应强化信息披露义务,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杜绝违规事项再次发生。

海航集团是近年来中国大陆最积极的海外收购企业之一,过去两年共斥逾450亿美元收购多项海外资产,但资金来源不明朗,引发外界猜测。

随着中共监管机构数月前开始审查海航等企业的债务问题,据彭博社的最新消息,海航今年的海外并购步伐亦大为减慢,由去年全年的300亿美元,大幅减慢为年初至今的100亿美元。

《彭博》最新报导还称,海航集团母公司上半年的融资成本大增逾倍至142亿元人民币,相信主要是用于支付收购的高昂成本。

报导还指,海航集团纯利虽然按年增长46.58%至8.13亿元人民币,但占资产总额更只有0.07%,其息税前盈利根本不足以涵盖融资成本,对这样大规模的公司来说非常罕见。#

责任编辑:林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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