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工业部女高工“诉江”被关 律师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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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8月07日讯】成都法轮功学员刘桂英,是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高级工程师,2015年11月,被非法绑架,迄今在成都市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一年八个月。构陷刘桂英的案子被成都市金牛区检察院移交到金牛区法院已逾11个月,严重超过法定期限。

律师多次到法院查询,发现该案根本未被列入案件管理系统,案号等都查不到。

明慧网报导,律师指出,当局指控刘桂英的这个案子,在事实和法律上根本无法成立。如今更是严重超出审限的超期关押,程序已严重违法。依据《刑诉法》第九十六条的明确规定,当局应立即释放刘桂英。

律师已向相关部分反映,并要求对当事人予以释放。

女高工“诉江”被绑架

刘桂英,56岁,是电子工业部二十九所高级工程师,单位的技术骨干,曾因工作业绩突出,被单位上报,晋升正高,即教授级高工,但,却因为她对“真、善、忍”的信仰,已经送到上级部门的申报材料被单位取回,不仅职称晋升被突然莫名中断,刘桂英还遭到非法拘禁迫害。

2015年6月1日,鉴于当局实行“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立案登记制,刘桂英就自己因坚持信仰而遭受的非法劳教、酷刑摧残、任意拘留等一系列残酷迫害,向最高检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简称“诉江”)。

刘桂英在诉状中写到,在人生路中,在耗费脑力的科研工作中,她的身体逐渐变差,特别是偏头痛和睡眠带来很大痛苦,口腔溃疡和感冒经常发生,精神不好,脾气控制不住,家庭争吵不断……。

“我不知人活着为什么?” “而我一走进法轮功,就深切体会到了这个法轮功是高德大法,也明白了法轮功是佛法修炼,很多人生中的疑问和难题在法轮功著作中都解答了。”刘桂英说。

“很幸运遇到大法,我的人生不再迷茫。我知道了人生的真正目的,我的身体被净化了,那些缠绕我的多种疾病消失了。”

刘桂英按法轮功提倡的“真、善、忍”修炼心性,工作中生活中充满了积极向上的精神,更加勤奋,成绩显着,乐于助人不求回报。她良好的表现得到公认,1999年4月被成都市金牛区评选为“百佳文明市民”。

因为“诉江”,2015年11月25日上午,金牛国保及茶店子派出所警察胁迫物管出面,以查水表的名义冲入刘桂英家中,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将刘桂英夫妇绑架,并抢走家里的大量私人物品。

冤案不能成立 律师多次递交法律意见

刘桂英被绑架后,其辩护律师多次与每个阶段的承办人沟通,而相关承办人大多都以各种理由推脱。茶店子派出所办案警察甘一伟表示,这个案子是区上和市上在“管”,他只是助手。

2016年4月11日,律师向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分局递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指出,依据新的法律规定“取保是常态,羁押是例外”,对于刘桂英这种知性女性、温文尔雅的知识分子,应当予以取保。而分局不予答复。

第一次退侦后,2016年5月12日,律师又向金牛区检察院递交了《不起诉刘桂英法律意见书》,提出不起诉的依据理由是:事实不清楚,“辩护人认为本案(时间、地点、情节等)这些要素均不清楚,均不明确。”

律师还指出,本案中,对在刘桂英住所查获的物品所做鉴定单位“防邪总队”,不具备资格,所作的“说明”,没有人签字,没有“认定”标准。不具备合法性,不能采用。
第二次退侦后,辩护律师继续向金牛区检察院递交了第二份《不起诉法律意见书二》,强调说,二次补充侦查后证据仍然不足,达不到起诉条件。检察院应当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决定。

检察院公诉科承办人任立君面对律师的据理分析,无力反驳,只是一再推说,这是他们“集体决定”的。

冤案滞留法院11个月 程序违法

2016年8月22日,案子从金牛检察院移交到金牛法院,滞留11个月,当局仍没有给任何说法,案子严重超出审理期限,刘桂英处于非法拘留状态。
律师多次到法院查询,发现本案并没有登入案件管理系统,在诉讼服务中心查不到该案,没有案号。

2016年9月27日,律师设法找到承办人吴瑶,被告知案件向成都中级法院请示,再决定立案开庭事宜。律师当即口头提出这是违背刑事诉讼法,被对方告知,这是特殊案件。

2017年2月6日,辩护律师再次到诉讼服务中心查询,仍无结果后,联系到新的承办人李力,询问立案开庭事宜,被告知仍在审查当中。
辩护律师在2017年2月6日向金牛法院继续递交一份《取保候审申请书》,至今不予答复。

律师要求立即放人

在该申请书中律师表示,对刘桂英的羁押已严重超期,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不能在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当事人应当应予释放;或至少应变更强制措施。

律师指出,“那种认为涉及法轮功的案件就是特殊案子,需特殊处理的思维,是反法治思维。其行为恰恰是在破坏法律的正确实施,应当受到追究。应当立即释放当事人刘桂英。”

刘桂英在起诉迫害元凶江泽民的诉状的最后写到:

“控告的事实中,我没有提及具体参与人员的名字。他们虽然在具体实施迫害的过程中对我及家人带来很大伤害,但我对他们没有任何怨言。因为在与他们接触中,很多人都是善良的,他们只是执行上级的错误政策,承受着高层压力,为了自己的职务、为了饭碗、为了自保,昧着良心给自己造下罪业,他们是真正的受害者。”

“他们不是我要起诉的对象,只愿他们为了自己的未来,真正了解真相,法律不可违,天理更不可违,在这场对法轮功迫害的历史没有结束之前,赶快赎罪,在现实的善恶展现中,做正确选择。”#

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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