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财政部税改 彭淮南提4大论点支持

人气: 2
【字号】    
   标签: tags: , , ,

【大纪元2017年09月01日讯】税改方案出炉,中央银行总裁彭淮南提4大论点,指出新制废除两税合一设算扣抵制合情合理,支持调高营所税与降低个人综所税,并指出调高综所税扣除额,可让全民同享税改减税利益。

财政部今天公布税改方案,主要重点包含调高营所税为20%,调降保留盈余税为5%;取消“富人税”的45%最高边际税率,另将综所税扣除额调高为新台币11万元,薪资与身心障碍特别扣除额大幅调高为18万元。

至于股利所得部分,分成甲、乙两种方案,甲案采“部分免税、合并计税”制,乙案则是股利所得合并或分开计税“二择一”制,另将现行外资股东的股利所得税采就源扣缴20%,提高为21%。

彭淮南下午透过央行发布新闻稿,提出4大论点支持财政部的税改方案。他表示,财政部调高标准扣除额、薪资所得及身心障碍特别扣除额,可适度降低中低所得、薪资所得及身心障碍者的租税负担,使各所得族群同享税制改革利益。

此外,他认为,台湾推动两税合一设算扣抵制以来,投资并未增加,反造成国库税收大幅流失,且违反租税公平原则、加重所得分配不均外,扣抵税额设算复杂,加重企业会计与遵从成本,以及稽征机关行政成本等负担,因此废除“合情合理”。

彭淮南并认为,现行薪资所得税负偏高,可能影响薪资所得者的工作意愿,扭曲经济活动,有碍经济成长。若调降综所税最高税率至40%,将有助高阶人才引进与留才。而台湾自2010年将营所税率由25%降至17%,但吸引企业投资之效果并不明显,国内投资率仍下降;可见税负并非影响企业投资意愿的主要因素,因此适度调高营所税率,可缩减与综所税率差距过大的问题。

针对调降保留盈余税,彭淮南表示,未分配盈余加征的税制,并非实施“两税合一”后才采行的制度,政府为防止公司藉盈余不分配而帮助个人综所税高边际税率之股东规避税负的情形,早在两税合一实施之前,就已制定强制公司盈余分配的法规。他认为,未分配盈余加征营所税宜调降税率,但不宜完全取消。

最后,彭淮南表示,股利所得课税新制,不论采甲案或乙案,可望不增加中低所得者税负,且均可缩小内外资股东股利所得税负之差距,由原先之16%左右降至3%至4%左右,亦可避免假外资问题,加上同时取消“两税合一”减半扣抵,对政府税收影响不大。

彭淮南重申,财政部税改方案兼顾租税公平、经济效率、税政简化及财政收入四大面向,创造优质投资及租税环境,且透过配套措施,使全民共享税改利益。(转自中央社)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