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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哲“被认罪”事件 台湾人对中共反感

李明哲(右)9月11日被中共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审判,是第一位因该罪名被中方起诉的台湾人。(A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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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9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钟元台湾综合报导)台湾非政府组织(NGO)工作者李明哲遭中共以涉“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后,9月11日在湖南岳阳法庭上被“公开认罪”。李明哲案让台湾民众对中共更反感,台北市长柯文哲表示,这就是北京政府要去反省的。

台湾公民、民进党前党工李明哲案11日上午在湖南岳阳市中级法院开庭,李净瑜和李明哲的母亲郭秀秦两人出席旁听。这是李明哲3月前往大陆失踪后首度现身,他在法庭上对被起诉内容均表示认罪、没有异议。李净瑜日前发表声明说,若李明哲在非自由意志下,在法庭做出或说出某些难堪言行,那是“被认罪”。

李明哲被认罪 李净瑜:文明世界不能接受
李净瑜在双手手臂刺上“李明哲我以你为荣”8字。(李净瑜提供)

李净瑜11日下午向媒体高举双臂,两只手臂上有“李明哲,我以你为荣”字样,她并表示这是自己对李明哲这位专职的人权工作者的定义。李净瑜表示,失去自由的人有言不由衷的特权,但她是一个自由人,没有这份特权,必须继续捍卫李明哲的尊严。“而世界和我都一起见证了这一场政治大戏,也见证了台湾的核心信仰与价值和中国的差异性。”

李净瑜再次提及她此次大陆行前的声明说:“如果看到李明哲在非自由意志下,在法庭做出或说出某些难堪的言行,请国人体谅,那就是中国政府的拿手好戏‘被认罪’而已。”她说,自己心很沉痛,这一场政治大戏,赤裸裸地说明了一件事情,台湾的论述习惯,在中国就是叛乱行为;台湾人不能接受,文明世界也不能接受。

李明哲被认罪,脸书上有网友以“我们都是李明哲”为标签,表达不满,有网友说,“真的好有白色恐怖的既视感”,“中共永远得不到台湾人民好感。”有民众说:“李明哲算是被引导认罪吧,共产国家都会有这种疑虑,很恐怖。”

台湾媒体今天早上询问柯文哲,李明哲案是否会让台湾民众对中国(中共)更反感,他表示,“一定会的啊!这就是北京政府要去反省的。”他说,两岸双方价值差太远,这就是中国(中共)要去思考的。

中华民国行政院长赖清德表示,李明哲隶属非营利组织,是人权工作者,“不可能颠覆中国(中共)政权,也没有能力颠覆。”他说,李明哲以不为人所接受的审判程序被认罪,其实颇令人遗憾,他会责成陆委会、海基会和法务部等相关单位,以救人为优先,同时也希望对岸能尽速放人,让李明哲平安返家、回到台湾。

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申诉中心主任萧逸民说,这是一场不公正的审判,李明哲在庭上没有保持缄默的权利,导致李明哲必须当庭自我羞辱。况且,官方指派的律师也没有为李明哲作实质辩护,违反国际法原则,也不符合中国大陆的刑事诉讼法原则。他强调,追求民主自由无罪,透过网路宣扬西方自由民主,也是基本人权。台湾人有权分享民主自由,中国人也有权追求民主自由。而这些都不应被视为犯罪。#

责任编辑:苏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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