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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亚伦律师专栏】

李亚伦移民法律问答:哪些措施能加快案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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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9月13日讯】

我们的案件还在移送出境程序中,请问能否获得绿卡?

问:我丈夫因非法居留曾被关押。法官把他释放、关闭此案,但有重新安排时间审理的条件。我儿子满21岁时,他为我们申请移民,已被移民局批准。但是,我们的绿卡申请却一直悬而未决,需要等法官明确关闭移送出境的程序。我们聘请了律师,已要求重新安排时间审理。这已经是两年前的事,到现在,法官仍未采取任何行动。请问有哪些措施能帮助加快程序。我们已经在美国24年了。我们不是恐怖分子,我们没有犯罪。我们努力地工作、并缴税。我们唯一的错误是在这个国家逾期居留。

答:看来移民法官同情你们,并行政关闭了你丈夫的案件,到你儿子年满21岁为止,好让儿子为你们俩提交申请,法官才能解除你们的困境。案件安排重新审理被拖延,可能是因为移民法庭这些日子有数以万计的案件而大量积压,听证日期只得往后排。我建议你的律师要不断的去提醒移民法庭,要求安排你丈夫案件的审理时间。还有,你的律师还可以与移民与海关执法局的律师沟通,看看他们是否可以推动法庭的时间。

入境或签证延期会有问题吗?

问:如果曾经被给予拥有假身份证件的传票,(但没有被捕、打指模或进行上庭程序),然后案子不被受理、法庭记录上也被删去。请问它会影响我再入境或者是获得签证延期吗?我是外国公民,F-1学生签证,并计划最后一次申请F-1签证延期。

答:如果你的案子不被受理、法庭记录上也被删去,你应该能以F-1签证再入境美国。即使你需要去美国驻外使领馆或大使馆续签签证,应该也没什么问题,因为签证申请表格问到关于逮捕和定罪,不是传票,而且根据你的说法,你并没有被逮捕,或打过指纹。

家属受益人的经济担保书

问:我哥哥是美国公民,他赞助我办理移民签证。我在2006年9月份收到面谈通知书,里面包括我妻子和10岁的女儿(都是受益人的家属),但是因为一些个人家庭问题,我妻子和女儿没有和我一起去面谈。然后我一个人获得签证,现在是这里合法的永久居民。我妻子和我小女儿的案子仍然开着、准备面谈,但我哥哥不想他们都移民过来。他要我自己提交新的申请。我已经按照要求,早就为我一家人提交了I-864经济担保书给全国签证中心。我现在在美国工作,但因为我新来、收入很低。请问,他们现在的案件可否可以找其他人联合担保,还是需要我为妻子和女儿递交F-2A类别的新申请?此外,新申请书递交后,需要多长时间才能面谈?

答:如果使用你兄弟为你一家提交的申请,他需要再次成为I-864经济担保人。你不能用别人的联合担保来代替。当然,你可以自己为妻子和孩子提交F-2A类别的申请,处理时间大概为2年。这么做,你要递交I-864经济担保书,如果你的收入不够,你可以找联合担保人,只要面谈的美国领事官信得过联合担保人的经济担保书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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