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任一带一路两公司董事 疑涉利益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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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9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林怡香港报导)才卸任不足三个月的前特首梁振英,被媒体曝光其出任两家名称与“一带一路”及“大湾区”有关的私人公司董事。香港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林卓廷质疑梁违反政府指引,并涉严重潜在利益及角色冲突,会去信特首林郑月娥促调查事件。

有报导指前特首梁振英出任“‘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香港中心有限公司”以及“大湾区香港中心有限公司”的董事。

公司注册处资料显示,该家“一带一路”公司于今年7月成立,属无股本担保有限公司,梁振英在8月31日出任董事。另一家“大湾区”公司亦在同月成立,属担保公司。两间公司注册地址都是公司另一名董事薛建平的律师楼。梁振英过去曾透过该律师楼向传媒发律师信。

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林卓廷指,根据“前任行政长官及政治委任官员离职后工作咨询委员会”订明对前任行政长官离职后的指引,行政长官卸任后有3年“控制期”(control period),首年内不得全职或兼职受聘、成为任何商业或专业的董事或合伙人,也不能以个人或与其他人开展任何商业或专业业务。因此梁任两间公司的董事一职有违反相关指引之嫌。

推一带一路 疑为卸任铺路

林卓廷又说,公司注册处的文件显示,该两间公司类别都是担保有限公司,而担保有限公司可以是非牟利或牟利机构。同时担保公司的董事可以受薪或是根据公司获取的利润分派予各成员:“绝对不能排除这二间公司,第一可能是牟利,第二梁振英若担任董事,个人可从中获益,包括收受董事袍金或酬金。”他质疑梁振英有否就此作出申报,及有否获委员会的意见。

他强调,梁振英在任时大力推动中共的一带一路政策,包括多次带团回内地考察,大力游说商界支持政策,主持一带一路督导委员会,并在2016年和2017年的施政报告中,多次提到该政策,分别提及一带一路多达47次和20次。他指,若该公司属牟利性质的话,质疑梁振英是为自己卸任铺路,“他当日担任行政长官时,大力推动(一带一路)政策,是否为自己退休后的工作铺后路呢?是否从中令自己获得利益呢?”

能获机密资料 涉重大利益

林卓廷并提到,梁当时作为政协副主席及时任特首,拥有双重甚具影响力的身份,相信能获得机密资料:“在过往2年,我有理由相信他做为香港特首,获得一些深入的资料,有关大湾区及一带一路的规划。而他做为政协副主席,我都相信他可能都会掌握更加多的国家级的机密资料,有关开发的项目。大家知道这二个项目都涉及很大的资金,也有很多土地及专业上的服务。是一个很庞大生意的机会。”而现在梁任二间私人公司董事,林质疑事件可能涉及严重潜在利益及角色冲突。

疑有否申报 致信林郑促查

林卓廷表示,将致函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及委员会主席廖柏伟教授,要求他们回应梁振英有否就此离职后的工作作出申报,及此做法有否利益冲突及违反相关指引。他也要求梁振英公开回应该两间公司的业务性质及章则、成员人数及身份,及他个人有否获得任何董事酬金或袍金。

梁振英办公室昨日回复传媒查询,两间公司属非牟利组织,梁振英不受薪亦不分红,梁振英在两个组织的身份和活动将按政府规定进行。不过,办公室未有回应两间公司进行什么业务,以及梁是否需要经过相关委员会审批。

梁振英在任时涉嫌利益冲突的丑闻仍未水落石出,他收取澳洲企业UGL五千万港币事件,2016年11月2日立法会成立了专责委员会调查该事件,一直遭建制派议员拉布,进展缓慢。◇#

责任编辑: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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