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农民蒙冤16年不断申诉 终获国家赔偿20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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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9月13日讯】安徽农民杨德武因被判犯故意杀人罪,入冤狱16年。 他坚持不断申诉,坚称自己无罪,如今终于获国家赔偿208万人民币。

澎湃新闻报导,9月13日,安徽南陵县农民杨德武表示,他已收到法院为其支出的208万元的国家赔偿金。其中,154万元为人身自由赔偿金,54万元为精神损害抚慰金。

2000年7月,杨德武的岳母吕贵华被杀害,向警方报案的杨却被认定为嫌疑人,之后他被判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缓。杨德武随后提出上诉,但被驳回,他入狱后不断申诉,坚称无罪。

2016年11月3日,安徽高院改判杨德武无罪。

杨德武给陆媒提供的《国家赔偿决定书》显示,杨德武提出共计824万的赔偿申请,包括人身自由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家人的抚养生活费、申冤费用等。

杨德武2000年7月16日被刑事拘留,至2016年11月11日,被无罪释放,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共计5963天。

法院最终认定杨德武获得154万元人身自由赔偿金,54万元精神赔偿。

而杨德武提出的赔偿申冤费、误工费、心理治疗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租房费、住房倒塌损失、家庭破裂损失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案件材料显示,2000年7月14日上午,在窑厂工作的杨德武回到家中,发现岳母吕贵华被害,遂向当地派出所报案。经刑事科学技术鉴定,吕贵华系被捂死,属他杀。

令杨德武没有想到的是,作为报案人的他被却警方认定为犯罪嫌疑人。更让他没有想到的是,他将从此失去16年人身自由。

杨德武在狱中用笔记本记录了他申诉的每个进展。

今年年初,杨德武蒙冤16年后,以清白之身回到老家所在的村子时,“感觉自己就像个外村人”。

杨德武的哥哥杨德文说,“人虽然出来了,这些年对他的伤害太大了。”他变得健忘、反应迟钝,讲话语无伦次,这让他担忧。他想让弟弟尽快融入社会,但他并不乐观,“至少还要三四年吧。”#

责任编辑:方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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