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剑:荒谬的辩证法之二:对立统一规律是逻辑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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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9月14日讯】辩证法认为:“矛盾是指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的对立和统一及其关系。即矛盾是事物统一体内部的对立因素之间的关系。”、“矛盾是同一性和斗争性的统一”。 推演来推演去,最后得出结论:“事物的矛盾是事物的发展动力”。这就是所谓的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规律。

 1、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规律中存在三大逻辑陷阱

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者使用的一种阴谋的手法,这其中包涵了三个逻辑陷阱。我们许多研究辩证法的人,总是迷失在里面,其实是掉在这三个大陷阱里了。

 

第一个逻辑陷阱:没有经过论证,就把一个待确定的问题用一个自己需要的有内涵的词来定义,从而得出自己想要的结论。

“事物……的关系”这是一个没确定的、中性的问题,为什么用“矛盾”来定义,而不用“和谐”、“无为”、“无赖”、“有为”、“荒唐”、“勤快”、“暴力”、“友好”、“敌我”、“同一性”、“糊涂”等等其它词呢?没有经过论证,就把一个有特定涵义的词定义成“事物……的关系”,这是阴谋家的手法。辩证法者用“矛盾”有其特殊的目的——告诉世人“事物的关系是矛盾的、世界是矛盾的、矛盾是永恒的、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是为了这个目的而编造出来的定义,最后又是胡扯八扯证明这些。是先有一个目的,然后再以说明来勉强证明。

辩证法认为:“‘矛盾’是指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的对立和统一及其关系。即‘矛盾’是事物统一体内部的对立因素之间的关系。…‘矛盾’是同一性和斗争性的统一。”最后得出结论:“事物的‘矛盾’是事物的发展动力”。

我们就依照辩证法者的逻辑,用“友好”代替“矛盾”,就变成这样:“‘友好’是指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的对立和统一及其关系。即‘友好’是事物统一体内部的对立因素之间的关系。…‘友好’是同一性和斗争性的统一。”最后得出结论:“事物的‘友好’是事物的发展动力。”从我们的感性认识中,“友好”比“矛盾”更加接近事实和真理。

把上面的“和谐”、“无为”、“糊涂”…等词代替“矛盾”也一样,这在逻辑上与辩证法的定义是一样的,其实也是错误的,因为没有经过论证,就把一个自己需要的有内涵的词贴上去了。这里不是说它的结论错误,而是它的方法错误。从一个错误的方法出发,当然得不到一个正确的结果。总之把一个待确定的问题用一个自己需要的有内涵的词来定义,这就是阴谋家的手法。其实用“和谐”一词更接近事实。

应该创造一个新的名词,或者就用“关系”、“事物”等词来表达这种“事物……的关系”。辩证法者却用一个带有片面含义的词来定义,所以说对立统一规律从源头上就是错的。也就是说,对立统一规律是从一个错误的基点上建立起来的,所以它永远是错的。

由于辩证法者首先定义“矛盾是事物……的关系”,所以无论千推论万证明,最后得出的结论“事物……的关系”一定就是矛盾的。比如某人先告诉你(定义),说:“世界是‘黑’的”,最后千推论万证明,证明世界就是“黑”的。先定义结果再证明结果,这种手法非常无赖。我们学习和研究辩证法的人,如果首先就相信了“矛盾是事物……的关系”,那就陷入了辩证法者的圈套,再也跳不出来。“跳死猢狲终落在乾坤套里”,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者在下定义时就设下的“乾坤套”,没有金睛火眼的世人都成了跳死猢狲。

第二个逻辑陷阱:给矛盾一词制造了“真假”两种内涵,根据需要在二者之间切换。

事实上矛盾与斗争是等价的,“矛盾”只有对立性没有统一性,只有“斗争性”没有“和谐性”,这是普世共识,我们称其为矛盾的“真内涵”。辩证法者假意地往“矛盾”的内涵中装入“统一性”、“同一性”,我们称其为矛盾的“假内涵”,因为是“假”的所以根本就装不进去。不但装不进去,他们根本也不想真正的装进去。一个名词二种内涵,造成逻辑混乱、真假难辨。混淆概念是辩证法者和一切阴谋家最常用的手法,在这里体现出它的精致化、专业化和隐蔽性。

我们必须清清楚楚地明白:普世共识就是“真内涵”,事物只有“真内涵”没有“假内涵”。

在我们平时的认知中,说A与B有矛盾,就表示A与B有“冲突”有“斗争”、是“互害”的,根本没有“统一”、“和谐”、“互惠”的内涵,这是普世共识。这时的矛盾用的是“真内涵”。按照辩证法的定义“矛盾是指事物…关系”,只是表示A与B有关系,未表示这种关系是是“和谐”的还是“斗争”的、是“互惠”的还是“互害”的,这时的矛盾用的是“假内涵”。大家看看,一个名词两种相差如此巨大的内涵,造成混乱。其实内涵是不能冲突的,“假内涵”是不存在的,“真内涵”才是真面目。

辩证法者在两种内涵之间切换,达到了浑水摸鱼目的,想说什就说什。他们切换的手法很阴明,非常难以识破。当辩论辩证法时,例如:“矛盾是…的对立和统一及其关系”,这时用的是“假内涵”。当推断出结论时,例如:“事物的矛盾是事物的发展动力”,实际上是说“事物的斗争是事物的发展动力”,用的是“真内涵”。所以马克思说的“阶级斗争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动力”就从这来的,这时的“矛盾”就赤裸裸地等于“斗争”,没有统一性。这时马克思使用的是矛盾的“真内涵”。马克思也不相信矛盾的“假内涵”,如果他相信“矛盾”有统一性,他就应该这样说:“阶级斗争与阶级统一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动力”,或者说:“阶级的斗争性与统一性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动力”。那么,这样的结论说了也是白说,相当于什么都没有说。可见,“假内涵”实际上是不存在的,只是辩证法者忽悠人时使用。

你与你的女同学吵架了,你说与她发生了矛盾。如果她刚好在学习辩证法,理解成与她发生了“…关系”,她非打断你的腿不可。这就是辩证法使用“真假两种内涵”造成的混乱,这种学说你敢相信吗?你敢用吗?

你与你的同事关系很好,这时的你会不会说“我与同事有矛盾”、“矛盾很激烈”?绝对不会的,因为平时的你用的是矛盾的“真内涵”,这是普世共识,你绝对不会违背这个共识,你只会说“我与同事很和谐”、“我与同事不矛盾”。但是,如果你用对立统一规律来表达,或者你在进行辩证法考试,你就必须说“我与同事有矛盾”、“我与同事处于一个矛盾体中”,因为辩证法者这时用的是矛盾的“假内涵”。一个事实,既要说是“矛盾的”,又要说是“不矛盾的”,两个相互否认的说法,这不是很荒唐吗?这里又可以看出,对立统一规律是不符合事实的。

我们可以用这种偷换内涵的逻辑描述另外东西,更能看出它的荒谬:“世界是黑的…这个黑里有白和赤橙黄绿青蓝紫各种颜色”。说来说去,最后结论“所以世界终究是黑的”。第一个“黑”假装要装进去“各种颜色”,实际装不进去,用的是“假内涵”。而后面的“黑”只是我们普世共识的“黑颜色”,没有“任何其它颜色”,是结论者所需要的,用的是“真内涵”。这是有意搞乱名词的内涵所致。马克思理论里也经常出现这种逻辑陷阱:使用已有的名词,中途加进自己的概念(内涵),最后又使用别人的概念,造成逻辑混乱,浑水摸鱼。

我们描述事物必须准确,南就是南,北就是北,因为南和北是不同的方向,不能同时成立,不能说南中还包涵有北和其它方向,那样就造成意思混乱。如果南中还包涵有北和其它方向,哪我怎么打汽车的方向盘?对立统一规律也是这样,先用“矛盾”来表示“事物……的关系”,再告诉你“矛盾”中还有“同一性、统一性……”,最后证明“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这就是辩证法的逻辑陷阱,它在玩真假内涵。这是阴谋行为,“矛盾”就是“斗争”,没有“同一性、统一性……”,对立统一规律是从一个错误的基点上建立起来的,所以它永远是错的。

再举一个例子加深对对立统一规律的理解:对于一个新的待确定的方向先用“南”来定义,再说“南”中有“北东西中上下”,最后证明这个方位就是“南”。第一个“南”说的是“全方位”,这是“假内涵”,后面那个“南”是指南针所指的方向——“真内涵”。如果这个待确定的方位本来应该是“北”,也因为首先用“南”来定义,造成错认为就是“南”了。这种作法何其荒谬。所以对于未确定的东西不能先用一个有确定内涵的词来描述,对于这个待确定的方向,可以用一个已知的方位词以外的词来定义,再研究它究竟是什么方向。

通过切换“真假内涵”,辨证者给只代表“对立性”的矛盾,加进了反义——“统一性”

“统一”的意义与“对立”恰恰相反,既然矛盾已经代表“对立”了,它就不能再代表“统一”!

查找“对立”一词的定义:“《现代汉语词典》释义两条:其一为,两种事物或一种事物中的两个方面之间的相互排斥、相对矛盾、相互斗争。”这说明矛盾与“对立”是等价的,否则就不会用“相对矛盾”来定义“对立”一词了;如果矛盾还有“统一”特性,那么用“相对矛盾”来解释“对立”,就说明“对立”里面还有“统一”特性,但是“对立”是为了区别“统一”而提出来的,它不可能还有“统一”特性,这与它的本意不相符了,所以矛盾没有“统一”特性。查遍了词典,找到许许多多矛盾一词组成的语句进行分析,发现除了辩证法的定义外,矛盾一词从古到今都只有对立性而没有统一性,可见矛盾的统一性是辩证法者伪造的“假内涵”。

一个词不能同时具有两个相互排斥的涵义。比如,一个颜色不能同时是“黑与白”,一个方向不能同时具有“南与北”,因为“黑与白”和“南与北”是相互排斥的,不能同时成立。更不能用“黑”代表“黑白”,也不能用“南”代表“南北”。“对立”与“统一”也是两个相互排斥的涵义,矛盾已经代表“对立”了,就不能再代表“统一”。如果一定要找到一个词代表“对立统一”,只能用一个不代表“对立”也不代表“统一”这样的词,如用“关系”、“事物”或者“和争”,或者干脆就用“对立统一”组成一个词。所以用矛盾代表“对立统一”是错误的,因为矛盾就是对立性的。如果矛盾既代表“对立”,又代表“对立统一”,哪它什么时候代表“对立”?什么时候代表“对立统一”?就像黑既代表“黑”又代表“黑白”,男既代表“男”又代表“男女”,北既代表“北”又代表“南北”,赵既代表“赵”又代表“赵钱孙李”甚至代表“百家姓”一样,这不乱套了吗?

这里并不是否认事物有对立和统一两个特性,恰恰是强调了事物的对立和统一两个特性,是反对用矛盾来代表这两个特性。矛盾只能代表对立性、斗争性,不能代表统一性。矛盾只是事物的一种斗争特性,不是事物的全部特性。

“你与同事有矛盾”,说明你与同事的关系正处在“斗争”与“排斥”阶段,“解决矛盾”就是把这个矛盾化解、消灭,把你与同事的关系转化为和谐、团结方面来。从这里可看出:“矛盾只有对立性没有统一性。矛盾只有关系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关系中还有和谐部分。‘辩证法把矛盾定义成关系的全部’是极端错误甚至是罪恶的。”这就是对矛盾一词最正确的解释。

黑哥儿在它的《小逻辑》中,是把矛盾作为对立的一种特殊形式和状态的,矛盾也就是以最尖锐、最极端的形式和状态表达出来的对立,也因而是对立的一种在概念和抽象范围内的特殊形式;但在有些地方却把“统一性”也加进去。我们很容易被它搞混乱、陷进去,因为辩证法是诡辩术,很容易就中它的圈套。

所以鉴定辩证法,根本就不需要精通辩证法,只看结论,直接对准结论动手,用逻辑就能破解。就像令狐冲,根本就不屑于精通天下剑法再破天下剑法,只要你出剑,他就用“破剑式”破掉你。如果要先精通对手的剑法再破它,花一辈子都不一定能破掉一家,因为你永远不可能比他更熟练。对于辩证法,不论它如何狡辩,玩什么花样,我们只对准其结论,就用逻辑一下子就捅破了。这一招,叫做“跳出辩证法,再破辩证法。”

本人建议:应该完全杜绝所有词语的“假内涵”,在矛盾一词使用“假内涵”时,就用另一个词“关系”代替,或者用一个更加合适的词,这样辩证法表达更加明确和准确。但是,这样做,辩证法就破产了,因为它本身就是谬论。上面的例子中,你可以这样介绍:“我与同学是同学关系”、“我与同事是同事关系”;你还可以这样介绍:“我与同学的关系很矛盾(对立)”、“我与同事的关系很和谐”。

第三个逻辑陷阱:扯下“同一性”,掩盖“和谐性”。

虽然前面已经揭露了对立统一规律的二个陷阱,但是第三个陷阱才是辩证法者最大的阴谋!看看“对立统一规律”是多么恐怖。

辩证法对同一性描述——“矛盾的双方处于一个同一体中”。从这里可以看出“同一性”那是形成事物的条件,是必要条件,是在事物之上、之外。例如我的左手和他人的右手,不在同一个体中,当然不形成事物,不可能有矛盾和其它的关系;只有我与他人有矛盾,我的手代表我执行行动而已。同一体中的事物,一定有矛盾吗?不见得,我的左手与右手和谐得很,从来没有矛盾,我的左脚与右脚更加没有矛盾!我的脚与我的头脑有时候有矛盾,头想跑的时候脚跑不动。所以“同一性”是在事物的外部,是形成事物的必要条件,是发生“和谐”、“矛盾”等各种关系的前提,当讨论事物的内部问题时,不应该再扯它进来。矛盾的双方必须“够得着”,也就是处于同一体中,所以许多时候,讨论矛盾时,已经假设处于“同一性”了,用不着特别再提“同一性”。“同一性”就像婚姻中的媒人,把夫妻撮合在一起以后,家庭内部事务,不能再扯媒人的事;夫妻吵架也把媒人痛骂一顿,夫妻打架也把媒人狠揍一顿,家里分财产也给媒人一份,天底下没有这样的做法。

从上可以看出,“同一性”是在事物之上、之外,是包涵着矛盾的。而辩证法者反过来把同一性塞进矛盾里面,再告诉你“同一性”是在“矛盾”之内、只是矛盾的一部分,并把和谐性中的某些特征,抽出来放入同一性中,这样就把和谐性掩盖过去了。如果有人想到和谐性并拿出某些特征,马上就有辩证法者指出已经在矛盾内部的同一性中了,堵住了人们找到和谐性的可能。

可以形像地这样描述:事物中原本还有一种与矛盾相对立的、地位相等的、作用相反的特性——和谐,辩证法者把和谐性打碎,把残渣装入从高位扯下来的同一性中,再把同一性塞进矛盾之中,这样既消灭了和谐性又压低了同一性,那么事物就变成完完全全等价矛盾了。这是极端精致的包藏祸心,难怪发明者叫黑哥儿,看来冥冥之中自有天意。这也是辩证法者创立对立统一规律的真正目的——掩盖“和谐性”。辩证法是阴谋家发明的骗人把戏。

所谓的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者设计的陷阱,他们良心坏了。

2、事物内部真实地存在着相对立的两种特性——“和调性”与“矛盾性”

矛盾只是事物的一种斗争特性,不是全部特性,事物中还有一种特性,与矛盾是地位相等、作用相反,用“和谐”来表示最合适。辩证法者所说的同一性中部分内容其实是从和谐性中抽出来的,应该回归和谐性中。同一性是在更高一层,它包涵了矛盾性与和谐性,同一性是形成事物的条件,可以说同一性已经约等于“事物”了。

事物内部真实地存在着相对立的两种力量,也叫两种特性、两种特征、两种属性,它们地位相等、作用相反,目的和效果都是相反的:

一种是分裂的、对立的、斗争的、相互排斥的、互相拆台的、互相为害的、互相敌对的,我们称之为矛盾斗争性——矛盾性。它是对事物的否定,使事物的离心力越来越大,推动使事物走向解体和灭亡,解体也是灭亡。它是事物毁灭的力量,是恶的力量。

一种是团结的、统一的、和睦的、相互协调的、互相帮助的、互相有益的、互相依存的,我们称之为和睦谐调性——和谐性。它是对事物的肯定,使事物的向心力越来越强,凝聚力越来越大,使事物继续生存和发展,生存是发展的前提。它是事物发展的力量,是善的力量。

矛盾只是对立性,没有统一性,统一性在和谐之中。

事物内部的和谐性与矛盾性是两种对立的特性,是两种相反的力量,处于一个同一体中,起着相反的作用,是把事物推向两个相反的方向。一个要生存、一个要毁灭;一个要和睦、一个要斗争;一个要发展、一个要后退……事物就是在这两种相反的力量作用下存在。很显然,和谐的力量是保持事物的生存和发展,矛盾的力量是把事物推向解体和灭亡。和谐是良性的力量,矛盾是恶性的力量。

辩证法者认为事物的关系是矛盾的、矛盾斗争的。那么辩证法者的家庭只有矛盾斗争,没有和睦谐调吗?这样的家庭能生存下去吗?可见,无论如何抵赖,事物的内部必然还有和睦谐调性存在。

用佛家的“缘分”来看,和睦谐调性是善缘,矛盾斗争性是恶缘。辩证法者无限度地张扬扩大矛盾斗争性的恶缘,竭尽全力地隐匿否认和睦谐调性的善缘,居心不良。

3、矛盾斗争性是事物毁灭的力量

辩证法在阐述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无法正视社会发展的真正动力时,就不得不借助“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来搪塞和自圆其说,把社会发展的动力说成是什么“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阶级和阶级的矛盾”等等,全是谬论。

马车是马与车组成的一个事物,马车前进的动力是马。辩证法说“马车前进的动力是马与车之间的矛盾”,这不是很荒唐吗?马与车之间的矛盾越大,越妨碍马车前进,越拖马车的后腿;马与车之间越和谐,它们配合得越默契(默契就是和谐),马车阻力越小,越能前进。一匹马是一马力吧,一般时速能跑15公里,马与车之间有矛盾,5公里的时速都跑不了。如果马与车之间矛盾无限高涨,马车分裂成马与车,马车这个事物就完蛋了,毁灭了,不存在了,还能前进?可见,“矛盾是马车毁灭的动力”。

对于赛马,辩证法说,马与骑手之间的矛盾是前进的动力。事实是,在赛马比赛中,想跑出好成绩,骑手与马必须非常和谐,否则,还不如不跑呢。越和谐,跑得越快。想通过激化与马的矛盾来提高名次,除了辩证法骑手,再笨的人都不敢这么做。骑手敢与马闹矛盾,不说想拿冠军,摔死都有份。别忘了,马不懂辩证法。

可见,矛盾斗争性是事物毁灭的动力,和睦谐调才最有利于发展,也可以说,和谐才是发展的动力。

再以家庭为例,夫妻之间有时有矛盾吵架,但更多的时候是和睦谐调的。没有人能否认这个事实吧,说明家庭的“和谐性”是存在的。当矛盾达到某一程度时,家庭就会破裂。只有和谐远远大于矛盾时,家庭才能生存下去,有生存才能有发展,生存是发展的条件。“家和”是家庭发展的动力,“家暴”是家庭毁灭的动力。

举一例子:人是一个事物,所有的器官都是这个事物的成员。必须所有的成员都和睦相处,人才能生存下去。如果有一天,左手对右手闹矛盾,说:“你力又大又轻巧,却干活轻松,好事都让你做,笨活蠢活都让我来扛,不公平,现在我要造反要革命,从今以后,吃饭时我拿筷子你端碗,写字时我拿笔你压纸。”当左手说出这些话以后,所有器官全骂起来,嘴巴眼睛耳朵脚全骂左手疯了。鼻子说,你别把筷子插到我的鼻孔里。眼睛说,你别把肉往我这里塞。耳朵说:“你不是那个料,就别争了,你让我端饭碗,我也不行,让你听声音你也不行,老天生你那个样,就是让你做那个事的,你不要抢着做别的事情,那叫越位。”嘴巴干脆说,你拿筷子我闭口不吃。

左右脚说:“我们比你更苦更累啊!天天在下面支撑着整个身体,又苦又累又脏又低下又危险,你们所有的人(器官)在上面风凉,就我们在下面挨苦,谁管过我们呀?谁想过我们呀?你左手还碰过饭碗、摸过纸笔,我们见都没见过,我们要是碰到饭碗,早被你打断腿了,你为什么就不为我们讨公平?苦大仇深的我们都不出声,你还胡闹什么?”左手说:“你们没听说过‘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吗?不想拿筷子的左手也不是好手;什么乐天知命、知足常乐、安于现状是不知上进者所为,我得进步。”左右脚说:“按你那么说,不想端饭碗的脚也不是好脚?天生我们这个笨样,我们不能妄想天开,不能僭越,我们端饭碗你走路,只能在地下爬。”

左手一意孤行: “筷子轮流拿,今日到我家。我就要革命,谁反对就是反革命。”耳朵说,瞧你的笨样,能拿得了筷子吗?左手说:“右手训练了二十多年了,我也要训练二十多年,未必不如它,我要革命,绝不放弃。”

从那以后,这个人每天吃饭就让人笑话,饭菜掉一地,左手把人整得不像样了。如果有一天,脚说要拿筷子让手走路,你说事情怎么办吧?一个器官闹矛盾,让所有的成员都受害。对于左手的胡闹,要么左手觉悟,平息革命化解矛盾;要么把左手绑起来,或者干脆剁掉,彻底解决矛盾。这个事物(人)才能很好地生存和发展。

再举一个例子:我们还以人来说明。左脚说好事都让右脚做了,踢人踢球都是右脚最多,每次100米跑也都是右脚先迈出,从今以后,100米跑我要先出脚。整个身体所有的器官全部反对,但是左脚说所有反对都无效,我要公平,我要革命,你们再敢反对,我让你们好看,反正大家一起死,我也不孤单。于是100米跑时,跑到半道,左脚不往前迈,突然踢到右脚脚后跟,结果整个人扑向地面,当场摔死。这是极端的例子,当然极端才有说服力。

那么是不是有一点点矛盾,就有好处呢?不是的,一点矛盾就是一点障碍,一点内耗,绝对是不利因素,因为矛盾是毁灭的力量。还是以100米跑为例,不但要左脚右脚配合好,身体所有部分全部都得配合好。左右手要摆得和谐(合拍),嘴巴鼻子呼吸得和谐,连外部的配件也得和谐,头发不能太长,衣服也得和谐(合体),鞋子也得是最佳的跑鞋,鞋带也得系牢。只要有一个部分没有配合到最佳状态,能跑出9秒58的世界冠军,却只跑出了10秒58的成绩,从世界冠军变成第一百名,就成了彻底的失败者。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到,一点矛盾,就是一点内耗,就是一点失败。矛盾只有坏处,没有任何好处。只有和谐达到最高水准,效率才能达到最高水准,发展才能达到最高水准。现在是高度竞争的时代,自己的效率没有达到最高,而别人的效率达到最高,自己只能被淘汰出局,就是失败者。

譬如两个电视机厂生产相同的电视机,A厂和谐的好,造价380元批发430元,赚得盆满钵满。B厂内矛盾多多,各个环节都没和谐好,造价达到450元。B厂很快被淘汰,所有员工都等着下岗(失业),都是受害者。

人类社会现在正处于高度竞争的时代,内部矛盾必然影响自我的效率,削弱自我的生命力和竞争力,使得自己处于劣势。哪个民族发展速度快,一定得益于他们的“和谐”发挥到高的水准。

从这点可以看出:和谐是事物发展的动力,事物内部成员间的矛盾和斗争是事物毁灭的动力,毁灭的不仅仅是矛盾的各方,而是这个事物中的所有成员,包括和谐之中的所有成员。

事物成员间的斗争必然会造成相互伤害,严重的会导致灭亡。无论任何事物都是由小部分组成的,一个个小事物组成大的事物,大的事物组成更大的事物。小事物的被伤害必然影响到大的事物,这是最简单不过的道理。个人组成家庭,家庭组成村庄,村庄组成地方,地方组成民族,民族组成国家,国家组成人类…现在有“地球村”一说,就是说地球只是一个村,里面装了全人类,我们人类只能同命运共患难,人类历史是一部正义与邪恶的斗争史,世界是一个整体,没有人能置身事外。

“家和万事兴,家斗万事败”,这是千古颠扑不破的真理,内斗永远是毁灭的力量。

斗争的双方必需够得着,也就是说处于同一体中,所以,所有的斗争都是窝里斗。夫妻斗争是家庭窝里斗,阶级斗争是民族窝里斗,民族斗争是国家窝里斗,国家斗争是人类的窝里斗。窝里斗是推向毁灭的力量,一定使整体受到创伤。鼓吹“斗争有益论”实际就是鼓吹“窝里斗有益论”,必然后果是欺骗人类走向毁灭。具体地讲:

夫妻斗争是家庭毁灭的动力;

阶级斗争是民族毁灭的动力;

民族斗争是国家毁灭的动力;

国家斗争是人类毁灭的动力。

夫妻斗争(矛盾)是家庭毁灭的动力:

夫妻是家庭的成员。“家和万事兴”是千古颠覆不破的真理,那么家斗必然是万事败了。“两人一般心,有钱堪买金;一人一般心,无钱堪买针。”在号称“阶级斗争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动力”的那个荒谬年代,大家不敢公开讲“家和万事兴”这句话。一个家庭是一个事物,夫妻是家庭中两个最主要的成员,当然夫妻有和谐也有矛盾。

夫妻越和谐,做什么都顺,家庭的生存就越好,也就越能发展,“和谐”是“良”性的力量,它能导致家庭发展。由此可见:“夫妻和谐是家庭发展的动力”。如果夫妻经常闹矛盾,其必然向心力越来越小,离心力越来越大,发展下去,最后只能离婚。以一个“王张”之家为例,分离后变成新的“王”家与“张”家,原来那个“王张”之家就灭亡了。矛盾更加激烈者,夫妻一方结束了对方,剩下一方被枪毙,不但“王张”之家灭亡,“王”家与“张”家也都不存在。夫妻吵架,做什么都不顺,你不找麻烦麻烦来找你。小矛盾小祸害,大矛盾大祸害,矛盾越大,祸害越烈。矛盾是“恶”性的力量,它必然导致恶的结果。

众所周知,夫妻吵架,不但危害自身,还毁灭下一代。在父母吵闹中长大的小孩,就是问题儿童,心里灰暗,性格比较孤僻,难以教育,对社会仇视,将来犯法和为害社会的概率非常高。这种小孩也缺乏自信,将来的生存很是问题。单亲家庭长大的小孩比这还惨。我的理解是:缺乏(长辈的)爱是根本的原因。

由此可见:“夫妻斗争是家庭毁灭的动力”。

如果谁还迷恋辩证法,认为家庭矛盾是家庭发展的动力。那请他回家与老婆无理取闹地搞矛盾,日均吵架3小时,看他老婆不把掰了才怪呢!

阶级斗争是民族毁灭的动力:

阶级是民族的成员。这里必须特别提到“阶级斗争是民族毁灭的动力”。如果阶级是存在的,那么必然是在民族内部划分阶级,把一个民族划成两个敌对的、相互仇杀的阶级。从逻辑上讲,这就是分裂民族。搞阶级斗争就是唆使甚至强迫民族内部一部分人迫害另一部分人,使民族内部相互仇杀、民族窝里斗,这就是毁灭民族。阶级是民族内部的成员,它们的相互斗争必然导致民族自伤、瘫痪甚至灭亡。凡鼓吹“阶级斗争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动力”者,无论其出自什么目的,其客观效果必然是导致民族走向灭亡。所以高喊这句话的人一定是民族之奸,在中国就是汉奸!

所以说:划分阶级就是分裂民族,搞阶级斗争就是毁灭民族。

中国的共产主义运动兴起之后,各地的罢工潮风起云涌,严重摧残了中国幼稚之工业,给这个正艰难走向工业化的落后农业国,杠上了致命的一击,给日夜窥觑中国的外国豺狼,带去了明媚的希望。

汉冶萍公司是当年亚洲最大的钢铁企业,是中国钢铁工业的摇篮,工人众多。被“阶级斗争有益论”者相中,要把它建成“工人运动的基地和无产阶级的大本营”(看清楚啊,不是因为工人辛苦,而是人多好利用。其实当时农民生活更苦)。中共组织了汉冶萍总工会罢工和安源煤矿工人罢工。安源煤矿是汉冶萍主要厂矿之一,文革时看到,中共的领导人夹着雨伞去安源组织罢工的巨型画像。安源煤矿罢工胜利后,工会有最高的权力,并且有法庭,有武装,能指挥当地的员警及监狱等,工人还要求扩大工会的权力,审理非工人,管理非工会范围内的事(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当然什么都得管)。工人更牛,自动将每日工作时间由12小时减至4小时,以致随便提前下班或自由旷工;不听管理人员、工头指挥,自由行动;没人敢管,导致减产。要算工人的幸福指数,古今中外都算在内,这时的安源煤矿工人算第一。汉冶萍总工会罢工和安源煤矿工人罢工,这两个罢工,致使经营异常艰难中的汉冶萍更加雪上加霜,最终停产。最后汉阳铁厂仅留下200余人看厂,其余工人遣散。汉冶萍公司名存实亡。

这给中国的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带来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受到损失的不仅是厂家,工人也损失很惨——没有了工作,最大的损失还是国家,汉冶萍是国企,如果汉冶萍正常运转,将巨大的支撑国家的各项建设,并为后来的抗日战争奠定军事基础。同时期与汉冶萍相似的日本八幡制铁所,为日本的国力与战争提供了巨大的支撑。其实处心积虑想关掉汉冶萍的应该是日本人,无论从经济角度、战争角度和世界格局考虑都是如此,某些组织做到了日本人该做而做不到的事情,不是汉X胜似汉X。

正常罢工应该是经济斗争,当时的安源煤矿工人工资待遇并不低,共产党领导的罢工全部是政治罢工,是打击资本家的罢工。当时汉冶萍等于是“国企”,安源煤矿的管理层连股份都没有,也应该属于工人阶级,反对管理层的罢工斗争是没有道理的。第一次罢工时,提出“日工资低于4角者,直接加2角”,后来又提出“凡薪资每日在1元以上之工人,上年罢工时未增工资者,照原薪增加5%。”当时1元可以购买150斤谷子,够一个人一月的费用,在当时全国小地主普遍破产的情况下,这真是天上工资。在1976年前后,中国一个工人的月工资,在黑市上(黑市才是正常的交流市场),买不了150斤谷子(有的地方50斤都够呛)。就是说,当时安源煤矿工人的日工资超过毛时代工人的月工资。1元的日工资加上4小时的工作时间,还可以“随便提前下班或自由旷工”,这是古今中外最幸福的工人。只是用“工人”这个词合不合适?是否更应该用“工老大”、“工霸”或者“打工皇帝”?我充分理解一个词“贪婪”。汉冶萍是“国企”,可怜的中国人民,被卖了。

整个安源煤矿罢工过程及其后都在刘少奇的领导之下,他是个比较理性的人,都无法改变4个小时的工作时间和改善工作纪律,他也向厂方作出退让,想改善工作纪律和稳定产量,都无法实现。(社会)整个形势要求工会实行退却与防御的方针,刘少奇根据形势的变化和具体的环境条件,确定了安源工人运动“立取守势”的策略,劝戒工人不要骄傲,不要乱动,“要遵守协议,保证矿区产量”,工人却要求进攻(获取更多利益)。这种情形使刘少奇“苦闷欲死”。可能是因为刘的这种不全部按照工人的要求、要与厂方磋商,和想改善工作纪律和稳定产量的做法,几十年后,他被打成“工贼”。

安源煤矿罢工成功的原因,是工人来源集中,乡土观念浓,比较团结。上海工人罢工不成功的原因,是工人来源复杂,致使不能团结。罢工起作用的因素不是阶级因素,而是乡土因素。乡土是地缘问题,阶级与地缘是两个不同概念又相互排斥的东西,用乡土观念搞起阶级斗争,真是荒唐。

铁路工人罢工也给中国这个准备大力建设铁路的国家,带来巨大的危难。

北伐开始以后,工人运动如野火乱烧。陈赞贤在1926年下半年到赣州从事工运,把一万多工人组织起来成立了总工会,进行各种罢工并要求加薪。要求某些商店店员的工资骤然增加到原薪的14倍,还要求“每年还应准假3个月以探亲,外省店员则应准假4个月,最长者可达5个月。”“店员不愿回家者,此期间工资还应照原工资加倍发放。”“在店供职满一年者还应分享该店全年利润十分之二的分红。”随之而来的物价飞涨,引起了群众的不满和地方混乱,两个多月陈都不愿意退让。1927年3月陈被北伐军第一师枪决,当时报纸控制在左派手中,全国声讨该师,蒋介石只得把军官撤职。

武汉国民政府成立,汪精卫任主席,由共产党与国民党左派(国民党左派许多是共产党人)联合执政,执行了苏联指示下的所谓“反帝反封建”的“左”的共产党工农政策。受工潮的影响,武汉企业倒闭潮、老板跑路潮涌起滔天巨浪,不少老板连厂都不要就跑掉逃命,跑慢就被“无产阶级专政的铁拳”砸粹,工人失业人口空前高涨,达十多万人,成了巨大的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致使共产党丧失了威信和在城市中赖以生存的群众基础。

很明显这一切是罔顾人命、罔顾公平的极左路线造成的,而这个路线出自史达林,引起托洛斯基的批评。史达林为了推卸罪责并打倒托洛斯基,就把中国革命的失败的原因说是“右倾机会主义”,陈独秀成了替罪羊。史达林坚持了他的错误路线,以致中国各个根据地和红军后来才有非常惨烈的“肃反”运动,中国人又经历了巨大的劫难。托洛斯基更左,他掌权死的人会更多。

10年后,刘少奇对当年工人运动的左倾错误进行了反思。他在给张闻天的一封信中说:“当时在长沙、武汉、广州等城市,工人运动中的左倾错误是很严重的……提出使企业倒闭的要求,工资加到骇人的程度,自动缩短工时到四小时以下。随便逮捕人,组织法庭监狱,检查火车轮船,随便断绝交通,没收分配工厂店铺,这些事在当时是较平常而且是极普遍的。”“这些事干起来而且越干越厉害,在社会上、政治上、经济上、人心上要发生严重的影响,这是无疑的。企业的倒闭,资本家的关门、停业与逃跑,物价的飞涨,物资的缺乏,市民的怨恨,兵士与农民的反感(当时有许多小城市的工会被农民捣毁,而且是农民协会领导的),军官与国民党人的非难,就随着这种左倾的严重程度而日加严重起来。而工人运动当时是共产党员负责的,这一切非难,就都加在共产党身上。人们并不责备工人,而责备这是出于共产党的指示,这就影响共产党与各方面的关系。”(刘少奇《关于大革命历史教训的一个问题》,《党史研究资料》第2辑,四川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农民运动也失控。毛提出了一个惊人的口号:“有土必豪,无绅不劣。”湖南等地农民运动异常激烈和极端,许多北伐军的亲人被极端迫害甚至杀害,造成各界恐慌和两极仇视,引发社会动荡,影响军队稳定,几乎断送北伐,这也是军人后来那么涌跃追随蒋介石“清党”的主要原因。在1927年1月的中央会议上,陈独秀都指责,农民运动“过火”、“幼稚”、“动摇北伐军心”。

据国民党方面调查5月间湖南情况说:“先是共产党大捕彼辈所认为土豪劣绅者,各地监狱为之充满……各县乡村,同时宣布戒严,凡无农会工会之徽章,不能通行,否则视为奸细,或土豪劣绅逃亡者(连逃亡都不行,多恐怖)。于此时也,商不安于市,农不安于野,人人自危,家家恐怖。”汪精卫6月1日在武汉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上气愤地说:“照他们这样胡闹,打到湖南,湖南完了;打到江西,江西完了;打到河南,河南又完了。中央只好关门,还革什么命!……我们看,农产品被摧残完了,工商业家都打得跑光了。上不要中央,下不要人民,还革什么命!”

在蒋介石执行蔡元培为首的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会的“清党”(4.12清党)指示后,武汉政府这边的北伐军和各界纷纷响应,汪精卫只得也清理共产党,倒向南京,最后并入南京国民政府。可以说,大革命的失败是共产党的“左倾”工农运动造成的,左派的武汉国民政府被左派的共产党的阶级斗争所摧毁,武汉也失去了成为首都的机会。

可以想像,如果按照中共当时的工农路线走下去,中国没有任何力量反抗日本侵略,其实不用日本攻打就已经自己完蛋。政治罢工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有巨大危害,“阶级斗争有益论”者看不到这一点,非常可悲。

划分阶级是在民族内部划分的,阶级革命的敌人必然也在民族内部,损害的是自己的民族,损伤多了就毁灭,所以说:“阶级斗争是民族毁灭的动力”。没有“阶级斗争有益论”者的窝里斗和割地自肥的军阀,日本人是不敢侵略我们的,“人必自侮而后人侮之;国必自伐而后人伐之”,搞阶级斗争就是自伐其国。中国古人都能看到这一点,现在人为什么不懂呢?

划分阶级实际是分裂民族,搞阶级斗争实际上是搞阶级迫害、群体迫害,如果某种政策制度性地迫害别人的时候,那么受迫害的人群就当然有权反抗,有权推翻这种迫害人的制度,那么这个民族可能在相互斗争中毁灭。一旦这时外族入侵,受迫害的人群(阶级)为了活命或为了公平很可能就投向外族。纳粹德国入侵苏联时,有不少苏联人站到纳粹那边去。中华民族是比较追求公平的民族,也是比较有造反精神的民族。抗日时,在北京西面,仅杨成武部队,大的收编就收编了赵侗(11000多人)、孟阁臣(7000多人)、刘玉昆(5000多人),最终孟阁臣被中共干掉,赵侗跑掉后也被杀,赵玉昆见机不妙,带一些人投靠日军。我们臭骂汉奸的同时,更应该铲除制造汉奸的机制和理论。

日本的工业更发达,产业工人更多、比例更高,也就是日本的无产阶级更多、更集中、更广泛。如果日本人也搞工运,今天罢工明天罢工,他们根本就没有能力侵略中国。如果想救中国的话,应该到日本宣传马列主义,造成日本八幡制铁所罢工、并最终关掉,中日战争就不会发生,中共用力用错地方了。哪一个国家想祸害中国,就派人去宣传“阶级斗争有益论”,让他们窝里斗,看着他们在窝里斗中灭亡,中国人坐享太平,多好?中国的“阶级斗争有益论”,首先是由日本传过来的,看来也不是安什么好心。

中国近代的问题不是阶级压迫问题,而是民族压迫问题,是外来民族奴役中华民族、迫使中国签署许多不平等条约,让中华民族一步步走向灭亡。在这个时候中国人搞阶级斗争,必然削弱民族的力量,无异于自我毁灭!特别是9.18日本侵略东北之后,有的党派高喊“工人罢工、农民暴动、军队起义,武装保卫苏联”,无论它出于什么目的,它的理由表面上如何富丽堂皇,其客观效果必然是削弱中国的力量,帮助日本侵略者!

无知的人甚至高喊“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日本侵略军也是无产阶级队伍——由日本的工人阶级及其同盟者(农民和小知识份子)组成。“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就是与日军联合,这是卖国口号。日本皇帝连姓氏都没有,可以说是最最彻底的无产者,要不要与他联合受他领导,去完成“大世界共荣圈——共产主义”建设?

人民应该是平等的,一些理论竟然宣称某个阶级是先进阶级,并且要当领导阶级,要实行阶级专政。这是宣扬社会不公,准备建立不平等的社会。更加可笑的是,这个所谓的“先进阶级”还是一个文盲阶级,竟然是既先进且要当领导,这不是很荒谬吗?文盲都那么先进,我们还要读书、学科学技术干什么?这不是误导社会倒退吗?

在中国历史上,只要是分裂时,都是斗争时,所以,分裂就等于斗争。对这一时期,中国人有一个专用的名词——离乱。这时,人民生活异常困苦,文明被毁灭,人民死亡巨大,人口急剧下降,中国自古就有“离乱人不如太平犬”这一定论,这是中国人几千年痛苦得到的智慧结晶。所以,中国只要是统一,人民都是欢迎的。

斗争的双方必需处于同一体中,所以所有的斗争都是窝里斗,鼓吹斗争有益实际就是鼓吹“窝里斗有益”。斗争不但会向上延伸,从阶级斗争延伸成民族斗争和国家斗争,我们看到的马克思国家都是如此;斗争还会向下延伸,从阶级斗争延伸成阶级内部斗争和派系斗争,我们看到的马克思国家也都是如此。史达林就不说,他杀了2000万苏联人民,列宁比他更利害。中共的内部清洗也是很利害的,大家都知道张国涛,他在红军内部搞“肃反”,杀了许多干部,连女红军长得漂亮都是被杀的罪名。张国涛不是最利害的,他是反派人物,总有人拿他说事。中央苏区抓“AB团”杀的共产党干部和红军比张国涛多得更多。据萧克将军回忆录记载,中央苏区肃反累计杀了10万红军,根据地总人口减少百分之二十。贺龙红军肃反,把三万红军杀剩三千。从数量上和比例上来看,张国涛都不算第一。可见,“窝里斗有益论”其毒无比,相信者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柬埔寨共产党(赤棉)更利害,杀掉了三分之一国民;无论如何看,这都是毁灭民族的巨大灾难,赤棉头子的中国导师却夸奖说:“你做得好啊,一举消灭了阶级。”真是愚昧之极!

民族斗争(矛盾)是国家毁灭的动力;

民族是国家的成员。一个国家一般由多个民族组成,如果民族不平等,必然造成民族纠纷甚至仇恨、残杀。仇恨一旦形成,一般百年内难以化解。国家就会在民族斗争的内耗之中自我毁灭。现在非洲也现出了这种情况。解决这一问题的临时办法是国家分裂,分裂成几个新的国家,原来的国家就灭亡了。国家即使分裂也很难化解仇恨。

在汉族内部,也经常出现村斗——村与村的械斗,怨恨代代相传,久不久又发生械斗,要解开怨恨真的很麻烦。人类不但文化与血缘是继承的,爱和恨也是继承的。

公平是我们应该宣导的。父母对儿女不公平,是造成儿女纠纷的最重要原因。本人见过一些父母偏心,导致儿女心中抑郁不平,许多在父母去世多年后虽然化解,谈起来还是感叹不已。可见,父母偏心,尽毁兄弟情,为人父母,千万别偏心。卢旺达的大屠杀就是因为民族不平等造成的。

这里想向世人呼吁:公平的制度是最美好的制度。专政的政权鼓吹的是反公平,世界上那些阶级专政的制度,都是最不公平的政权。专政是独裁加上了暴力,是最暴力的独裁。阶级社会与印度的种姓制度是一样的,都是人类最黑暗的制度。

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公平,所以我们要不断地追求公平。只有达到某种程度的公平,矛盾就减少,社会就和谐,就能生存和发展。

国家斗争(矛盾)是人类毁灭的动力。

国家是人类的成员。人类是由一个个国家组成的,如果部分国家总是相互打战,怨恨越来越大,最后,一方首先使用大规模毁灭性武器,对方报复,瞬间互扔核武器,于是人类就灭亡了。斗争的最后手段就是战争,斗争的最高形式和最剧烈状态是战争,战争的最后手段就是使用大规模毁灭性武器。不降低斗争动力,战争无法避免。连不打战的、很和谐的国家也跟随人类一起灭亡。人类是一个整体,没有人能置身事外。我们需要的是全部国家的和谐,而不是部分国家的和谐。

由此可见:国家斗争是人类毁灭的动力。

内斗——事物内部成员之间的矛盾和斗争,它是事物灭亡的根本原因,灭亡的不仅是矛盾的各方,而是事物和事物中的所有成员。内斗是毁灭的力量。

事物内部存在两股力量,矛盾性与和谐性,和谐才能使事物生存,生存才能发展。和谐越好,发展越快。

将帅不和容易坏事!中国历史中,战争中有一条规律,就是将帅不和、内部的不和谐非常容易被敌人钻了空子,从而自我毁灭。

斗争是矛盾的主要表现形式,斗争产生仇恨,仇恨加深矛盾,反过来推动斗争。形成一个回圈,不断升级,如果不回头,一定会把事物推向毁灭。仇恨是深层的原因,是关键的东西,是动力的源泉,矛盾和斗争是表现,毁灭是结果。可以说,仇恨使事物毁灭。

和谐是事物发展的力量,矛盾是事物毁灭的力量。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规律认为“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无论是出自什么原因,其结果必然是毁灭事物。可见辩证法有多邪。

1927年至1937年,被喻为中国经济的黄金十年,当时中华民国的年均经济增长率接近10%,为后来的卫国战争打下了物质和精神基础。当时日本已经侵略中国东三省,中国内部的阶级革命正如火如荼,某党正在进行工人罢工、农民暴动、军队起义的革命战争,地方军阀也搞割据,内战不断,国民政府实际控制地盘狭小,在这种内忧外患、处境险恶,又几乎没有外国投资的情况下,获得近10%的经济增长。在中国历史上,凡是战争年代,都是人民生活困苦、人口巨减的年代,但是当时的虽有内战,人口却在增加,经济却在发展,科技也在进步,各方面成果巨大,功德无量。说明当时的战争是局部的,社会的整体还是和谐与进步的,并不是“万恶的旧社会”。如果是没有内忧外患的和平环境,国民政府又能控制巨大的地盘,再有外国投资,我看20%的年均经济增长率都能达到。抗日战争就更加容易。

和平环境,人有精力能力和心情搞发展。斗争斗到最后是战争,人类最剧烈的斗争手段就是战争,那时人首先考虑的是活命,能活下来就是万幸,哪有可能搞发展?战争是最大的毁灭,和平才是发展的动力,战争是毁灭的动力,这是常识,中国与世界上多少文明毁于战火!第一、二次世界大战对人类的破坏是巨大的,造成生产力倒退。开历史的倒车。可是辩证法者把斗争、战争当成发展的动力,真是太愚昧。二战时,中国的文史科学已经走在世界的前列,如果没有日本侵略,中国再获30年和平时期,世界上最大的经济实体,未必是美国,极有可能是中国,中国的科学技术也会有长足的发展,中国人对人类的贡献将是巨大的。八年抗战,中国打到山穷水尽、玉石俱毁的地步,与日本两败俱伤。日本人的侵略打断了中国的发展,是战争毁了中国梦。

矛盾和内斗是事物毁灭的力量,这是非常显浅的道理,也是千真万确的事实。非常奇怪的是,我们为什么反过来相信呢?相信了什么“矛盾斗争是事物发展的动力”,这不是非常诡异的事情吗?

4、人类不把矛盾消灭,矛盾就把人类消灭

并不是所有的事物都一点矛盾都没有,而是矛盾越少越好,矛盾越多越趋向灭亡。矛盾比例达到多少事物就灭亡呢?不同的事物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比例。一个锄头有三分之一闹矛盾,还可以修补使用,矛盾率大约1/3。一对夫妻日均吵架一小时很快就灭亡,矛盾率小于1/24。一个人有一个器官闹矛盾,不死也是苦不堪言,矛盾率小于1/100。智慧手机中只要有一个元件坏了,就得报废,矛盾率小于1/10000。一个10亿美元制造的、正在飞行的太空梭,如果有一个一美元制造的重要位置上的螺丝闹矛盾,太空梭就可能爆炸,损失的将远远超过10亿美元,这里的矛盾率小于1/10亿。

科技是双刃剑,既给人类带来便利,又把人类推到了万丈深渊的悬崖上,就看人怎么把握了。当我们的科技发展到个人很容易制造大规模毁灭性武器时,一个人的仇恨就可以让世界灭亡。电脑病毒也是某些人轻易制造的,却令世界受到巨大危害。

结论:科技越发达,越需要和谐。科技越发达,矛盾的危害性就越大。也就是说,不久的将来,人类不把矛盾消灭,矛盾就把人类消灭。

5、“和谐”是绝对的,“矛盾”是相对的

有没有只有和谐没有矛盾的事物呢?有。社会越和谐越美好,越和谐的事物越能稳定和发展,和谐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太空梭的和谐几乎就达到了100%。

有没有只有矛盾没有和谐的事物呢?没有。矛盾是毁灭的力量,和谐是生存发展的力量,当毁灭的力量大于生存的力量时,事物就灭亡。也就是说矛盾不会大于和谐,矛盾最高不会超过50%。一般矛盾远远小于这个数,上面的例子中,家庭的矛盾率低于1/24,太空梭的矛盾率小于1/10亿,超过这个比率,家庭和太空梭都会灭亡。

和谐得越好,效率越高。矛盾越多,效率越低。所以“矛盾”是相对的、有条件的、部分的、暂时的;而“和谐”是绝对的、普遍的、无条件的、永恒的,只要事物还存在,“和谐”就存在。事物就是在这种“和谐”的绝对性和“矛盾”的相对性中生存。

由此可见,和谐是事物的主要的、必然存在的元素,矛盾是事物的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元素,和谐是主要的,矛盾是次要的。和谐是事物的发展动力,矛盾是事物的毁灭动力。

对立统一规律要改写:统一是事物一定具有的特征,而对立是事物可有可无的特征;事物是在统一的绝对性和对立的相对性中生存。

6、中华民族的“仁义”思想是卫护世界和平的法宝

由上可知:个体不能伤害整体,因为整体包涵个体,伤害整体必然也伤害自己,就是有害行为。人的一生很多时候就是不断地在选择,“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忠孝不可两全,选择忠不选择孝。如果反过来是要被人诟骂的。为了个人利益伤害家庭利益,就是卖家贼;为了个人与家庭利益而出卖或伤害国家利益,就是卖国贼;也不能为了群体或国家利益伤害人类的利益,否则就是反人类罪。别看这个道理看起来很平常,在现实中很多人不懂!!!在狂热的民族主义者的词典里,就是要为了国家利益伤害人类的利益、伤害正义和天理。

中国人是“远人不服,修文德以来之”。孟子说:“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孟子说“君为轻,民为重”;儒家具有的“仁义思想、造反精神、平等意识”。儒家的亚圣——孟子,简直是造反的教唆者,儒家把“时势”放在一边,把“仁义”看的是最高的,这是一种“恶法非法”文化,所以中国人恃强凌弱是被鄙视的。

中华民族是一种以“仁义”为主体的文化,是世界文明的瑰宝、是人类未来和平共处的法宝,我们的成败关系世界的未来。二战是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中国的胜利,是正义的胜利,是人性的胜利,是人类文明的胜利,是中国“仁义”文化战胜了黑暗文化。可以想像,如果二战是轴心国赢了,残酷的纳粹和武士道将统治世界,人类的文明会大倒退,世界将堕入比中世纪更黑暗的黑暗之中;高科技时代的黑暗,比低科技时代的黑暗更加罪恶。那时以儒佛道为主体的中华“仁义”文化将有极大的毁灭(可能远远超过文化大革命),人类就处在纷争与仇杀中,高科技武器就成了人类最有成效的自我毁灭工具。

无可否认,人类的确存在着光明与黑暗两条道路,光明的文化指引人类走向光明,黑暗的文化把人类推向毁灭。人性文化和以“儒佛道”为主体的中华文化是光明文化;纳粹、法西斯、辩证法、恐怖主义都是黑暗文化。

二战,中国不但是军事上的战胜国,更是文化上的战胜国。

中华民族的“仁义”文化是卫护世界和平的法宝,但是一九四九年后,中华民族的文化被极度毁坏,现在的中国离“仁义”更加遥远;荒谬绝伦的辩证法,扭曲了中国人的心智,对中国人毒害至深至大。一个缺乏“仁义”的国家一旦强大,对世界威胁巨大。我们当务之急是恢复中华“仁义”的“儒佛道”文化,在没有实现这个目标之前,不要再奢谈中国梦和其他,更不能妄自尊大,驱除辩证法是恢复中华文化的首要步骤。中华文化生命力极强,只要“语言、文字、典籍”存在,灾难过后定能恢复。

中华文化是以“仁义”和“家和万事兴”为主体的文化,是人类未来和平的法宝,凡是破坏中华文化的就是人类的共同敌人。

……

结论:从把矛盾定义成“事物的关系”时就挖下陷阱,推演出的对立统一规律就是彻头彻尾的陷阱,可以说,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规律是在三个陷阱上发展起来的。从那出发,最后得到的结论“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矛盾自动把世界搞好”等荒谬绝伦的结论,还鼓吹“内斗有益论”的内斗哲学,让人类在矛盾与内斗中自我毁灭!其实矛盾与内斗是人类毁灭的动力!

责任编辑:任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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