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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民众入体协须审核 体改联批违国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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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9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张原彰台湾台北报导)《国体法》修正案8月完成三读,特定体育团体(体育协会)得开放民众加入,不过体育改革联会日前发出声明,指出有关民众加入协会,仍需由协会审核其资格,体育署疑护航旧势力,改革如打假球。体育署署长林德福15日表示,这是一定的程序,但体育署一定会把关。

体育署署长林德福15日表示,审查只是一定的程序,但体育署一定会把关。
体育署署长林德福15日表示,审查只是一定的程序,但体育署一定会把关。(中央社资料照)

体改联会说,《国体法》三读后,各协会未来的改选章程,体育署特地设置了“特定团体辅导委员会”,而体改联也被邀请参与讨论与决策。不过该委员会14日临时丢出完全有利于现有协会意见的章程范本,且体育署15日即针对协会章程范本的结论做内部说明会议。

体改联会质疑,该章程规定“会员入会须经理事会审查”,协会可透过该章程,审查团体会员入会来掌控团体理事名单,同时限制个人会员数,这非常不合理,且违反《国体法》立法精神。

另外,仓促限制民众得在11月30日前申请入会,有严重违法的疑虑;还有旧有协会势力完全掌握团体理事名单,且新的章程直接保障50%给旧有势力,扣除选手理事的20%,等于个人理事席次仅剩30%,封杀了所有想参与协会的改革力量。

对此林德福说,修法后,只要具有台湾国籍及年满20岁,依规定缴交会费后,原则上皆可加入协会,且明订“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民众加入”,审查只是必要完备程序,尽管由目前的协会成员进行“审核”,但体育署一定严格把关。

他说,有关体育团体章程范本草案,该草案是为协助各团体改选顺利,属初步规范,但只是行政指导,实际状况仍须视各协会属性予以通盘考量,并非保障、护航。至于11月30日前需完成登记,目的是保有新会员选举权。◇

责任编辑:昱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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