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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台避难30年变人球 立委盼政府专案处理

国民党立委陈学圣(左2)20日召开记者会表示,刘晓芬(左1)来台30年从未回过印尼,即便遣返印尼也无法获得身份,盼政府能专案处理,给予她居留权。(陈柏州/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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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9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湾台北报导)因1988年印尼发生严重排华运动,当时才2岁的刘晓芬随父母来台避难,但生活30年却一直没有合法的居留权,日前遭警察临检后转送移民署,被告知 1个月后她将遣返印尼。国民党立委陈学圣20日召开记者会表示,刘晓芬来台30年从未回过印尼,即便遣返印尼也举目无亲、无法获得身份,盼政府能专案处理,给予她居留权;移民署回应,若确认属于无国籍人士,移民署会以专案审查办理居留、不会遣返。

陈学圣认为,刘晓芬的情况不同于一般的逃逸外劳,是为了避难而来到台湾,过去30年从未回去过印尼,不仅在当地举目无亲,甚至连印尼话都不会说,而且依印尼法律规定,印尼人士护照到期后5年内若未更换,便视同丧失国籍。他呼吁,政府能依当年处理泰北孤军后裔、西藏难民的方式,对这群为数不多的人进行专案处理。

对此,移民署移民事务组副组长尹育华表示,根据《移民法》规定,类似刘晓芬这样的泰、缅、印尼无国籍人士,若无法强制出境,就会给予居留证,但前提是印尼政府必须否认刘晓芬的国籍,因此待外交部与印尼政府确认后,移民署就会开始专案办理。

移民署入出国事务组科长孙鸿全也说,移民署会以1年1签的方式,发给无国籍人士居留证,5年后就会成为无国籍国民,除了没有投票权之外,其他健保劳保、就学就业等权利皆可享有,之后只要再3年便可拿到台湾的身份证。◇

责任编辑:宇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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