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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无需理由,离婚却反之

爱情可遇不可求,或许生生世世积攒下的缘分是人能够相识、相知、相爱,并走向婚姻的根本原因。(Pixaba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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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9月30日讯】七夕当日,在朋友圈刷屏,看到两则新闻,一则来自我钦佩的老师,幸福晒出夫妻20年结婚照,二人穿着结婚当日的白色礼服,礼服的样式早已过气,显然上衣的扣子也是花了一番功夫才系的上。岁月有痕,脸上的知足喜乐却同20年前那张青涩的结婚照没什么两样。他们相识24小时就定下终身,携手赴美读书创业,曾经历过辛苦的异地恋情,先生每周开着破车到太太读书的地方小聚半天,又匆匆分开,奔向各自学习工作的轨迹。一晃数年,二人事业有成;又一晃数年,夫妻自我创业的生意路开启,用心经营,讲课分享理念,乐此不疲。

此刻,当二人重温婚姻誓言的时候,另一则移民故事却介绍道,当今加拿大华人移民离婚率高达60%,或是因为夫妇两地分居太久,一方不甘寂寞,移情别恋;或是因为二人脚步不合拍,事业上出现沟壑,导致感情疏远直至破裂。

刷屏尚未结束,家中长辈也凑热闹发七夕贴,帖中教诲,牛郎织女留给我们的遗产并不是“中国式情人节”,而是对婚姻的尊重和坚守。话说牛郎织女育有一儿一女,但因为丈母娘极力反对,儿女年幼的时候就被迫常年分离,一年只在农历七月初七见一次面,但感情从始至终好的不得了,成为后世夫妇白首不离的楷模。

婚姻法溯源

不要说在牛郎织女的年代,就是在加拿大,我们把万年历翻回到1867年,第一部宪法诞生的时代,距离现在已有148年。那时候,离婚法庭简直就是一桩骇人听闻的事情。所有的离婚官司都需要像今天的法案一样在联邦国会内通过三次投票,再经参议院批准。

加拿大第一任司法部长,约翰・麦当劳说:“建立离婚法庭很可能让离婚变得廉价并容易。这将大大动摇婚姻关系的稳定。我希望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这种玩意都别在加拿大出现。”

这不是部长大人的一己之见,而是整个社会的价值观折射。渐渐地,一些省份根据英国法典的精神设立了省内的离婚法案,根据这些法案,夫妻凭啥能离婚呢?只有两个原因,第一,妻子与人通奸;第二,丈夫以倒行逆施的方式通奸,或对妻子残暴不仁。如果因为妻子出轨离异,妻子根本别想获得任何配偶赡养费。丈夫申请配偶赡养费?那更是闻所未闻的事情。

第一部全国性质的离婚法,直到1968年才由联邦议会通过实施,Divorce Act 1968,到今天连50岁都不到!这部离婚法的推出,确立了一个里程碑式的原则,那就是,除了“通奸、残暴”这样的理由,夫妇分居一年后即可申请离婚,这也就今日通行的“No-fault divorce” (无过失离婚)。

插播笑话:

一个农场主走进家庭法律师办公室,律师问,“有什么需要帮助?”

答:那啥,俺想离个婚。

律师:你有什么法律上的理由(do you have any grounds? 在法律上意为婚姻破裂的理由。ground还有土地之意)

农场主:有啊,俺家140公顷田地。

律师:不是不是,我是想问问你这个案子成立不成立(do you have a case? case,法律上解释为案件,日常用语中意为箱子)

农场主:箱子咱家没有,不过有一辆约翰牌拖拉机(a case, No, but I have a John Deere)

律师:你没听懂我说啥,我再来问一次,你对你媳妇有怨气?(Do you have a grudge? grudge意为怨恨,读音近似garage车库)

农场主:那是,拖拉机就停车库里。

律师:听着,你有没有官司要打?(Do you have a suit? Suit在法律中意为诉讼案件,在日常用语中指的是西装)

农场主:有,每周天去教堂都穿!

律师:先生,您听好了,您的太太有没有把您打起来?(Does your wife beat you up or anything? Beat up意为大打出手,农夫将Beat和Up分开理解)

农夫:不用打,我俩人每天早上4点半准时起来下地做活。

律师终于忍不住了:好吧,那您凭啥要离婚?

农夫:俺俩人鸡同鸭讲,从来说不到一块去。

农夫终于说出了律师的心声!

插播完毕。这个笑话是要告诉大家,现在,“话不投机”可以成为两口子离婚的理由,只要正式分居一年就可以向法庭申请了。这样的规则是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呢?仅仅在48年前。

在安省离婚:

和往常一样,我们先来看看哪部法律法规管离婚这些事:

联邦立法 Divorce Act 离婚法: 规管离婚,抚养,配偶和子女抚养金议题

省级立法  Family Law Act 家庭法: 规管财产分割和抚养金议题

省级立法  Children’s Law Reform Act,规管子女抚养议题

离婚官司要到哪个法庭?

安省的一些市县已经有了统一的家庭法专门法庭,处理所有的离婚相关事务。不过在多伦多市和皮尔区,家庭法官司还要分作两个法庭:

省级法院Ontario Court of Justice:只处理涉及抚养权和赡养费的案子。

省高等法院Superior Court of Justice:在省级法院管辖权之外,处理涉及离婚和财产分割的案子。

离婚需要什么理由(Grounds)?

过失理由:

配偶一方对另一方的残暴行为,可以是肉体或精神上的,使得对方无法忍受,不能再生活在一起。

配偶一方出轨(出轨人本人不能提出离婚申请)。如果离婚申请基于过失,则无需等待一年的分居时间,可以立即向法庭申请。

非过失理由:

分居一年后,可提出离婚申请。多数人会选择这一理由。分居,并不一定要生活在两个房子里。在多伦多这样房价高得离谱的城市,离得起婚,搬不起家。即使两人分居后还生活在一栋房子里,只要他们符合以下条件,就算分居:几乎不沟通,不在一起吃饭,不共同参加社交活动。

离婚法鼓励配偶复合

虽然离婚容易了,婚姻法中还是传承了流传几个世纪的婚姻至上精神。两人尽管闹到离婚的地步,还是可以看看是否有机会和好,离婚法是这么阐述的:

  1. 分居一年的过程中,若夫妻二人以复合为目的再度同居,只要同居天数不超过90天,则不会影响一年的分居期。
  2. 律师的责任:每个法律顾问在经手离婚案件时,都要和客户探讨复合的可能,并建议客户参加婚姻劝导。
  3. 法官的责任:除非两口子非离不可,再也没有回旋余地,法官在听取离婚官司的证据前,也必须要问问夫妻还有没有复合的可能。只要可能性存在,必须当场休庭,给予配偶和好的机会。这听起来虽然有点不切实际,都闹上法庭了,还和好什么?不过还真就有这么一对夫妻,在法庭对峙的当日,经过法官大人柔柔地一问,竟然不约而同表示,要不咱回家再试试?律师见状,赶紧主动要求休庭。于是,这对夫妻从此重新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责任编辑:芮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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