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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裔房东屡遇“赖租” 有苦难言

房客半年不交租 房东自己掏钱打官司 法官:不能让房客“睡到大街上”

纽约市从民代官员到法官,大多倾向保护房客的利益,很多房东吃到了苦头。 (LAURA BONILLA CAL/AFP/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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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9月09日讯】(大纪元记者林丹纽约报导)“我两次出租房子都遇到赖租的租客,告到法院,法官认为不能让房客‘睡到大街上’,房客最长15个月不交租金,我现在宁愿把房子空着都不再出租了。”家住布碌崙新月街(Crescent Street)的鲁先生说,目前纽约市的法律偏袒房客,有的房客钻法律空子,有恃无恐做“租霸”,房东有苦说不出。

鲁先生说,他在布碌崙与皇后区交界有一座三家庭的房子,他曾两次出租房子,一次遇到房客半年不交租金,只得掏钱请律师告到法院,但法官却帮房客说话,认为不能让房客“睡到大街上”,好不容易才把房客清走;第二次遇到房客以“失业”为由,长达15个月不交租,后来打官司,法官判房客输,法警上门发驱逐令,但房客说“没看到”,法警第二次上门才把他清退走。

“‘一朝被蛇咬,终生怕井绳’,我的房子宁愿两层都空着,也不再出租了。”鲁先生说,现在的法律太偏袒房客,有的职业房客利用法官认为租客不能睡马路,钻法律空子,以无钱交租、无地方搬为由,赖着不走,房东为清退这种“租霸”耗费很多时间、精力、金钱。

曾在皇后区瑞吉屋(Ridgewood)拥有四座6家庭租金管制房子的徐女士也说,自己“吃尽了当房东的苦头。”她说租金管制的房子的水电系统、硬体设施一般都比较老旧,但每年租金上涨一般都限定在2%以内甚至不涨,房东维护的成本费用却一直在涨,房客还动不动就以房子有问题或维修不力不交租金,打电话去投诉,房东常吃罚单,要跑房屋法庭、交罚金,实在吃不消,后来她就把这几栋租金管制房子卖掉了。“都是自己有物业管理公司的犹太人买去,一般人不敢买这种房子,虽然政府有减免地税,但租金不给涨,而维护的成本却不断增加,维护精力又大,赚不到什么钱。”

华裔房东吁政府给房东松绑

鲁先生说,在美国房东与房客的矛盾,是政府造成的,“以保护穷人为名,劫富济贫,像共产主义的做法。”在选民中,房客人数多于房东,政客为了拉选票,讨好房客,制定了太多的规章条例让租客的“权利泛滥”,而让房东的权利受到限制。

另外,租金管制的政策也常被钻空子。由于租金管制的租赁权可以继承,在租客死亡或搬出后,租客的家庭成员(配偶、子女、父母、继子女、继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孙子孙女)享有继承权,非家庭成员只要证明与原租客有紧密的情感及经济上的关系,也可继承。鲁先生说,实际情况是,有的租客去世或搬走后,他的第二代虽然有工作,收入也佳,因继承租赁权,继续享受低房租,甚至有的第二代并不住在那里,甚至把房子转租来牟利,让房东吃亏,“这样对房东太不公平。”

鲁先生认为,政府要缓解住房紧张,一方面要多盖房子,另一方面更要放宽对房东的限制,如果条条框框太多,不少房东宁愿让房屋空着也不出租,就会造成住房的使用率下降。纽约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时就出现十室九空的现象,有的房东宁愿房子烧掉拿保险费,因为无力维护。“坐公交车不买票都要罚款100元,租房子不交租金与偷盗无别,但现在社会上却没有正义的指责,而是在支持这种不法行为。”◇

责任编辑:艾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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