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夫妇被冤判3年 脑瘫儿无人照顾

人气 381

【大纪元2018年01月23日讯】2018年1月11日,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法院对邵生瑞、樊映霞两位法轮功学员夫妇分别冤判3年有期徒刑,现两人均已上诉到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他们的脑瘫儿一人在家,生活不能自理。

明慧网报导,在检察院的起诉书中,警察把诱骗邵生瑞、樊映霞4岁的女儿和16岁脑瘫的残疾儿子的陈述都作为所谓“证言”,并将他们作为所谓的“证人”。

樊映霞一直在内地生活的体弱多病的母亲,专程从内地到新疆,一年多来,艰难地照顾两个外孙的生活。在判决书尚未送达之前,樊英霞母亲就中风住院了。樊映霞的女儿暂时寄养在亲戚家,而脑瘫儿一人在家中,失去照顾。

2016年6月2日,樊映霞(44岁)在外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遭人恶告,被巡警绑架,后被劫持到乌鲁木齐市石油新村派出所。该派出所的警察雷刚和开发区社区等十几人对樊映霞家非法抄家,抄走电脑等物品。

樊映霞被劫持到拘留所非法拘留了15天后,6月17日早上又被转到水磨沟看守所非法关押。

当天,樊映霞的丈夫邵生瑞(47岁,为乌鲁木齐市铁路局奎屯车务段职工)在单位上班时被绑架;6月3日被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奎屯公安处非法刑事拘留;6月8日,被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分局非法刑事拘留;7月13日被头屯河区检察院非法批捕。从邵生瑞被绑架开始,单位就停发了他的工资。

在所谓“刑事侦查”阶段,乌鲁木齐市国保大队警察程学礼等诱骗夫妇两人4岁的女儿录口供,随后又威逼脑瘫儿,说:“你姥姥、妹妹都说了你爸你妈的事情,你赶快说吧!”

头屯河区检察院于2016年12月初将构陷夫妻两人与法轮功学员鞠兰英(67岁)的所谓“案子”起诉到法院。2017年2月底,头屯河区法院下发了延期审理通知书。

2017年6月13日,法院通知律师6月22日(周四)上午12点开庭。在庭审中由于公诉人用夫妻两人16岁脑瘫儿的口供指控自己的父母。律师当庭指出脑瘫儿是无行为能力者,其口供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另外,公诉人举证的870张所谓的法轮功宣传品是否能单独成册、能否认定为宣传品应做鉴定。法庭采纳律师的意见,暂时休庭。

5个多月后,2017年12月26日上午,法院第2次开庭。在法庭上法官几乎不让邵生瑞、樊映霞讲话。他们一说就被打断,律师发表意见也不断被阻挡。尽管如此,两位律师均为他们做了无罪辩护。

邵生瑞与樊映霞的儿子初中毕业,出生时因脑瘫造成严重残疾,生活基本不能自理,行走都非常困难,上下楼需要大人背,上学必须由家长接送。

2016年6月初,儿子正准备参加中考时,因父母被绑架,辍学20几天,中考落选。从父母被绑架至今8个多月了,他没有下过楼,头发长得可以扎小辫。

鉴于他们家庭的实际情况,律师向办案机关递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均被无理驳回。他们的亲戚为其聘请了北京律师辩护。聘请的北京律师的委托书是由他们16岁的儿子签字,法院以其儿子是脑瘫,是无行为能力者,该委托签字无效为由不予接受。

律师质问法官,既然夫妻两人的儿子脑瘫,是无行为能力者,那么,为什么在起诉书中还让他录口供、做证人?法官狡辩说当时有法定监护人在场。

除此之外,法官还设法让邵生瑞、樊映霞家人把北京的律师辞掉,说有北京律师参与,该案审理起来太麻烦。#

文字整理:李洁思,责任编辑:高静

相关新闻
母亲面临非法庭审 儿中共使馆前要求放人
9—10月大陆258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石铭:是谁在“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
2017年至少974名法轮功学员遭冤判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