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文生被控罪名改“煽颠罪” 妻遭传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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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1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骆亚采访报导)近日北京维权律师余文生夫人许艳被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义传唤,而余文生也从“妨害公务罪”变更为“煽动颠覆罪”被指定监视居住。律师同行吁有识之士伸出援手,并规劝涉案人员少欠一些良心债。

1月27日晚,余文生律师夫人许艳被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传唤,在广宁派出所询问一夜。次日(28日)下午,许艳再被警方带回到他们的住处搜查,一直到下午4点10分,才开车将她送回到余律师办公室。

现在余文生律师的罪名也已经变更为涉嫌煽动颠覆罪名指定监视居住。

当余文生被警方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刑事拘留后,他的律师多次申请前往石景山区看守所会见都遭拒绝。许艳给余文生存钱也被拒绝。

大陆民间发起为余文生联署请愿行动。对这个连署请愿,警方相当恐慌。大纪元记者了解有一些律师遭到市级国保大队长的警告,要求律师不得声援、不得参与连署签名。

大陆维权律师唐吉田向大纪元记者表示,徐州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名义对许艳进行传唤,法律依据不足。她只是帮她丈夫找律师要求会见、要求存钱,包括有朋友问一些情况,她进行介绍,这完全是行使公民权力,也是人之常情。

他强调:“这跟所谓的煽动颠覆没有任何关系。用这样的口袋罪去随便构陷公民,这实际上跟一再声称要维护最广大民众利益的官方调子严重不符。”

祝圣武律师也向大纪元记者表示,余文生是他非常敬佩的律师,被当局冠以煽颠罪迫害并不感到意外,但他没想到余文生的妻子许艳也会因此被中共当局扣上涉嫌同样的罪名,他担忧余文生会被当局加重迫害。

唐律师还对在北京发生的案件被指定到徐州警方来办理提出质疑。他追问,法律依据是否很充分,警方有义务向公众进行披露和说明。从北京起飞,降落其他地方的模式,成为对行使公民权力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手段。无论是维权人士、还是其他一些积极行使公民权利的人,经常这样被反复折腾,造成当事人权益无法保障,其亲友、代理律师相关工作受到有形无形的阻力,不胜其烦。

唐吉田律师还表示,“指定监视居住是从双规演化而来的,说穿了就是一种强迫失踪、任意羁押、非法拘禁。这可以长达六个月让一个公民没有任何音讯和相关的人身权利活着,其他诉讼权利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很多人经历过后有一种生不如死的感觉。”

他担忧表示,各方亲友、律师无法施以援手,提供必要的救助的情况下,一个人的命运完整掌握在办案人员手里,余文生遭遇酷刑就可想而知。

“所以刑事诉讼法有监视居住这样的内容是对侵犯人权的一种公开鼓励。可以说与文明世界完全对立的做法,所以对余律师在里面景况深表担忧。”

余文生律师2014年曾经因为声援香港占中的系列活动被关押近百天。唐吉田律师认为,那毕竟是在通常的羁押场所——看守所,还是有一点微弱的制约因素,一旦“监视居住”,那就很难想像将发生什么。

最后他希望,更多的有识之士为此案能提及力所能及的支持和帮助,“也希望徐州警方乃至他们的指挥者、决策者能够从少给自己背历史包袱、少欠一些良心债,能够从保障人权思路出发,对自己和他人都是好的一种选择。”

1月15日,余文生被注销律师执照,随后他去办理护照事宜,被告知限制出境。就在被抓的前一天18日,余文生还公开发表一份建议书呼吁修改宪法。1月20日,余文生被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刑事拘留,羁押在北京市石景山看守所。目前余文生被监视居住。

近年来余文生律师代理了大量法轮功案件。2016年3月28日,他在天津为法轮功学员李文辩护时说:“江泽民本人在宪法法律层面没有什么特殊的,只要内容属实,任何人都可以控告他。”并当庭正告:“十多年来,上百位律师、上千场无罪辩护已从法律上讲清了这个法律真相——《刑法》300条不适用于法轮功。”

“所谓依法打压实际上完全是蓄意错用法条,枉法强加罪名,陷害法轮功(学员)。这是整个政法系统非法打压的核心罪错和犯罪性质。对法轮功无罪辩护十多年后的今天,谁合法谁犯罪早已分明。”#

责任编辑:林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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