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打” 辽宁公安违法扣企业2千万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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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1月31日讯】在当局发动又一轮“打黑”之际,日前中共最高法院发布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第一批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源起“打黑”的“北鹏案”。在此案中,辽宁省公安厅非法扣押涉事企业北鹏公司2000万元(人民币)财物,并拒不执行公安部命令,直至最高法对该案作出裁决。民间舆论称中共“打黑”为“黑打”,由此可见一斑。

据陆媒新京报报道,1月30日,最高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北鹏公司申请刑事违法扣押赔偿案”(简称北鹏案)。据称这是自1995年中共《国家赔偿法》正式实施以来,第一起赔偿请求人获得赔偿的刑事违法扣押国家赔偿案。

当局公开资料显示,“北鹏案”源起“打黑”。2008年,辽宁省公安厅在打黑过程中,发现北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嫌毁损财务文件等问题,遂扣押了该公司财务文件,并扣押其人民币2000万元。

该案经法院审理后,对北鹏公司2名财务人员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做出处罚,但对前述扣押财物,刑事判决未作出认定和处理。

刑事判决生效后,北鹏公司申请辽宁省公安厅解除扣押、返还财物并赔偿损失。辽宁省公安厅逾期未作出处理决定,北鹏公司又向公安部申请复议。公安部责令辽宁省公安厅限期作出赔偿决定。但辽宁省公安厅一致没有履行该决定。于是,北鹏公司向最高法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辽宁省公安厅返还财务文件和2000万元,赔偿利息损失869万余元。

直到2015年12月2日,最高法赔偿委员会裁定辽宁省公安厅向北鹏公司返还财务文件和扣押的2000万元人民币,并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83万元。

大陆民间舆论一直称中共“打黑”为“黑打”。“北鹏案”披露后,网友议论纷纷。网友狐友2888763:到底谁更黑?

网友追梦人_3d68bc4:“不作为,乱作为,利用手中权力,坑害纳税人”。

网友HF171819:“冤有头,债有主。关键是人,这个人是谁? 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网友不吐不快实话实:十年前扣押2000万,利息只有83万?怎么算出来的?我投资房产是个什么价格?

责任编辑:王剑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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