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至少974名法轮功学员遭冤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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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1月07日讯】在2017年至少有974名法轮功学员被中共公、检、法、司部门以莫须有罪名判刑;784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899场,其中,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503场,大约76名法轮功学员被释放和撤诉。

一、974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根据明慧网信息统计,全年974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

非法判刑遍及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排名前十位的省份依次是:辽宁175人、山东108人、吉林80人、四川63人、黑龙江62人、河北53人、河南52人、广东50人、湖北35人、北京34人、江苏30人。

参与非法判刑的城市有196个,判刑10人以上的城市有20个。迫害最严重的城市依次是:大连48人、长春39人、青岛39人、哈尔滨22人、沈阳20人、朝阳19人、成都16人、周口14人、营口13人、保定12人、武汉12人。

1. 控告江泽民 37名法轮功学员被判刑

2015年5月,习近平新政提出“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后,法轮功学员实名依法向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两高不但没能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利,相反,获得举报人名单的当地迫害法轮功的“610”办公室对控告江泽民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报复:骚扰、抓人、非法判刑案例不断。

据明慧网统计2017年有37名法轮功学员因控告江泽民被非法判刑。如辽宁大连王淑芳被非法判七年半;大连的孙俊和张霞夫妇分别被判七年两个月和七年五个月;辽宁朝阳周淑环被判七年重刑。

沈阳孙德坤一家三口因诉江而被非法判刑

沈阳皇姑区法轮功学员孙德坤、妻子邢安梅、女儿孙莺莺,因为起诉元凶江泽民遭报复性迫害。孙德坤被诬判二年六个月,罚款一万元;孙莺莺被非法强制管教一年(监外),罚款二千元;邢安梅被大东区法院秘密判刑一年,并罚款五千元。在沈阳市看守所,邢安梅被打、被灌药、被关小屋,酷刑迫害致精神失常。

孙德坤全家(左起:前排孙德坤、邢安梅,后排女儿孙莺莺、儿子孙英男)。(明慧网)

2. 社会精英遭冤判

中共迫害之前,中国大陆的主流社会人士中有很多人修炼法轮功,包括中共高层政府官员、军队将军、政法系统、教育界、医学界、科技界等社会各界精英人士。1999年7月20日,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对这些人大肆迫害。

下面是2017年被非法审判的部分社会精英人士:

优秀女教师孙敏

2017年7月,鞍山市立山区法院诬判辽宁省鞍山市优秀女教师、法轮功学员孙敏七年半。

孙敏老师。(明慧网)
孙敏获得的荣誉证书。(明慧网)

现年50岁的孙敏,曾是鞍山市第七中学的一名老师,曾获得省级的科研项目,著有国家级科研论文。她的教案、课件等获得一等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等十多项殊荣,是一名难得的教育界优秀人才。

2016年6月28日,孙敏被鞍山市公安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共计六万元人民币被抄走。2017年2月17日,她被非法庭审。

法院对孙敏聘请的湖南律师百般刁难和阻挠,律师愤然离庭后说:“没有见到这样野蛮的庭审,真是闻所未闻。我做法官二十年,做律师十年,大大小小的庭审也参加了几百个甚至近千个,从未见过这样的庭审,真让我大开眼界了!太没有底线了!这次所谓庭审是违法的、是不被承认的!我也不会给这种法庭交什么辩护词!”

律师先后到立山区政法委、检察院,对法官王艺涵的渎职行为做了控告。

中医师邵承洛

2017年11月10日,山东中医师邵承洛曾遭十年冤狱、百种酷刑,又被判刑九年。

邵承洛。(明慧网)

山东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赵村63岁的法轮功学员邵承洛曾被非法劳教三年、被非法判刑七年,在山东王村劳教所、山东省男子监狱遭受了上百种酷刑,手指被强行折断,左脚大趾被砸断,出冤狱时一身伤残,体重只有45公斤,已不能行走。于2017年11月10日他又被非法判刑九年。(详情见大纪元报导:冤狱10年遭百种酷刑 老中医再被冤判9年

受迫害的精英人士还包括:

2017年8月11日,毕业于天津大学的杨宏和毕业于人民大学经贸专业的妻子蒋雅晖夫妇均被非法判刑六年。

杨宏毕业于天津大学内燃机专业。(明慧网)
蒋雅晖毕业于人民大学经贸专业。(明慧网)

2017年7月,吉林省松原市地震局副局长李乐平被判刑七年。

2017年10月,新疆克拉玛依市医学博士贺江海被冤判五年。

2017年10月,山东东营胜利油田高级工程师游云升被判刑三年半。

2017年12月26日,广东省乐昌市法轮功学员梁剑君教师被当地法院非法判刑五年。

广东省乐昌市法轮功学员梁剑君教师。(明慧网)

深圳科技精英冯少勇博士和电脑软件专家陈泽奇于2017年12月1日被非法庭审(详情见大纪元报导:被关押逾400天 深圳两科技精英遭非法庭审),河北省唐钢计控处高级工程师王雅新女士于12月26日被非法庭审,他们均面临非法判刑。

二、遭非法罚金、抄家勒索

据明慧网信息统计,2017年有262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且遭中共法庭和警察敲诈勒索现金316万3千多元人民币(其中,法庭非法罚金246万4千元、警察抄家抢劫勒索69万9千多元)。经济迫害遍及中国大陆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敲诈勒索十万元以上的省份依次为:辽宁609,960元、黑龙江578,000元、山东514,​​000元、吉林268,000元、河北219,000元、湖北182,000元、福建170,000元、四川119,000元、北京101,000元。

敲诈勒索最严重的城市是哈尔滨,被勒索共计410,000元。

哈尔滨12位法轮功学员被重判重罚 罚金38万

哈尔滨市12名法轮功学员石香云、朱凤英、赵熙茹、魏续旺、贾艳玲、包义、刘君、任秀英、孔庆艳、吴樨、张树霞、杨骐骥,于2017年12月14日被哈尔滨松北区法院非法判刑,判期从一年至八年、罚金从两万至五万不等。

石香云被非法判刑八年,罚金五万;朱凤英被非法判刑七年六个月,罚金四万元;赵熙茹七年,罚金四万元;魏续旺五年六个月,罚金四万元;贾艳玲五年,罚金三万元;包义五年,罚金三万元;刘君五年,罚金三万元;任秀英四年六个月,罚金三万元;孔庆艳四年,罚金三万元;吴樨三年,罚金两万元;张树霞三年,罚金两万元;杨骐骥一年六个月,罚金两万元。

其中石香云、魏续旺、朱凤英、赵熙茹、包义、刘君、任秀英、杨骐骥都是六七十岁的老人,任秀英、杨骐骥均年过70岁。(详情见大纪元报导:新年前 哈尔滨12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三、非法庭审897场

明慧网信息统计,2017年784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899场。非法庭审遍及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非法庭审最多的省份依次为:辽宁164人、山东89人、吉林71人、河北69人、黑龙江64人、四川54人、广东50人、湖北42人、河南35人、陕西32人、北京30人、天津30人。

庭审迫害最严重的省份是辽宁、山东、吉林、河北、黑龙江。

非法庭审遍及159个城市。其中,最多庭审人数的城市依次为:青岛40人、大连35人、长春32人、哈尔滨23人、朝阳22人、武汉19人、西安17人、营口16人、锦州15人、保定15人。

据统计,2017年中共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庭审中,中共怕恶行曝光,至少在86场庭审中,“610”、法庭公开威胁、阻止律师、家属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有的开庭不让律师说话、有的拒绝律师入法庭。有3名律师被辞退,有4名律师被当庭驱逐出庭,有3位律师被殴打,以及2名律师被责骂等。

对律师的当事人中共更是灭绝人性地庭审迫害,见下例。

绝食70天 法轮功学员被锁铁笼入庭非法受审

2017年12月8日上午10点左右,河北雄县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杜贺先。她因抗议迫害绝食70多天,被灌食致胃出血,身体虚弱,被关进铁笼子推进法庭,庭审中几次昏迷。

中共酷刑迫害示意图:铁笼子。(明慧网)

庭审开始不久,杜贺先突然口吐鲜血,法庭暂时休庭。她被推出法庭几分钟后,又被推进来。法庭继续开庭。

大约10分钟左右,杜贺先再陷昏迷状态。她的律师对法官说,当事人的意识不清,无法询问,应当休庭,并对她进行治疗。法官让随行医生对她诊视。医生说:“她手在抽抖,可能还有点意识吧!”法官又继续询问。(详情见大纪元报导:绝食70天 法轮功学员被锁铁笼入庭非法受审

四、律师无罪辩护

在2017年律师至少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503场。律师们认为:修炼法轮功合法。

中国《宪法》第35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36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第37条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网络上明确公开2011年350日中国新闻出版署发布的第50号令,废除了江泽民1999年当权时发布的对法轮功书籍的出版禁令,所以印制、散发、拥有法轮大法书籍和资料都是合法的。即使执行现行的中国法律,迫害法轮功也有罪的,并将会终身受到追责问罪的。

律师们有理有据的正义辩护震撼法庭,使许多在场的公、检、法人员及听众明白法轮功的真相。

1. 当庭播放《真善忍国际美展》光盘 震撼全场

2017年12月11日,河北省盐山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杨月亮、刘文亭非法开庭。律师当庭播放了关于法轮功的《真善忍国际美展》光盘20分钟左右,令全场震撼。律师说:美展的画面、音乐非常美好,充满了慈悲与祥和;光盘内容表达了信仰“真、善、忍”的美好和善恶有报的天理,看不出任何非法的地方。

2. 谁判她有罪 谁就是在犯罪

2017年12月15日上午,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法院在香河县政法委、“610”以及公安国保的严密操控下,对三位法轮功学员荆连珍、郁兆霞、王建华非法庭审。北京律师做了强有力的无罪辩护。

郁兆霞的代理律师,认为本案立案侦查搜查程序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且郁兆霞并无危害国家、社会和他人实施犯罪的任何主观意图,公诉指控不能成立,郁兆霞无罪。

公诉人所举证据,不足为证。庭上播放的语音电话内容,一个是“藏字石”,一个是“古罗马帝国”。“藏字石”是贵州省的一块石头,那是事实;“古罗马帝国”那是历史事件,有历史记载,是真实存在的。这两个内容哪一个也证明不了郁兆霞违法犯罪。

律师从不同的层面证实郁兆霞是值得人们尊敬和称颂的守法公民。

非法庭审从上午10点多钟直到下午2点半左右,中间只休息15分钟。整个庭审过程,律师的无罪辩护令所有庭审现场的人为之震惊: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

最后,郁兆霞的律师说:“就今天的庭审,现场的所有人谁都不会说郁兆霞有罪。郁兆霞这么善良,谁判她有罪,谁就是在犯罪!谁要判她有罪,谁的良心永远都会受谴责!”

庭审结束后,律师向审判长提出:郁兆霞病情严重,有生命危险,建议给郁兆霞办理取保候审。审判长周晓明说了实话:“这个案子,我当不了家,得他们说了算。”

3. 律师辩护获掌声

2017年12月12日上午,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法院对临泉县法轮功学员赵云彬非法庭审,律师为赵云彬做了有理有据无罪辩护。

庭审中,公诉人无言答辩,审判长梅桂红气得满脸通红,当即宣布休庭。

审判长到后庭和律师争论,告诉律师:“上面有指示,不准为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律师告诉审判长:“我是律师,必须尊重法律,替正义说话。”

公诉人控告赵云彬触犯了《刑法》第300条。律师辩驳道:赵云彬利用了哪个××?赵云彬在这个组织里是什么职务? 他只是一个普通公民,普通的法轮功修炼者,他有什么能力和权力能导致一部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施呢?公诉人如拿不出相关的证据来证明他的行为究竟破坏了那条法律和行政法规,就证明他无罪,应无罪释放。

公诉人和审判长默不作声。

律师又说:法轮功修炼者家中藏有法轮功书刊或宣传资料都是合法行为,国家新闻出版署已认定法轮功出版物是合法的,就连两高司法解释中也没有任何一条一款规定家中藏有法轮功书刊或宣传资料能构成犯罪行为。法轮功学员起诉江泽民是属于《宪法》规定的公民的申诉、控告、批评、建议的合法权利。

律师赞扬了法轮功学员在遭不公待遇面前按“真、善、忍”标准做人,表现出善良、正直、理性。善劝在场的法官、法警、检察官们在大是大非面前要做出正确选择,并提醒他们:违法者是要追究法律责任的,作恶者是要付出代价的!

审判长梅桂红脸色一阵红一阵白,当即宣布休庭,改日再审。说罢起身就走,旁听席上传来为律师鼓掌声,同时一旁执勤的法警也跟着鼓起掌来。#

文字整理:李洁思,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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