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毁灭人类暴政录》之中共窃政后杀人篇(2)

共产暴政录:镇压“反革命”运动

编写:爱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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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10月17日讯】

镇压“反革命”按指标杀人
“镇反”运动中毛泽东和刘少奇的指示
镇压“反革命”杀人知多少
“镇反”冤案无数
镇压“反革命”杀人的目的及影响

镇压“反革命”运动,简称“镇反”,是中共夺取政权后,于1950年初发动的第一场肃清反对势力的运动,目的就是大肆屠杀思想或行动上反对共产党的人、或者有潜力成为武装反抗共产党的人,如国民党遗留的残部、知道中共假抗日真相的国民党抗日军官、国民政府公职人员、教师,而非刑事犯,以巩固其政权。

1950年3月,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开始了“镇反”运动。1951年10月,全国规模的镇压“反革命”运动基本结束。但一直持续到1953年才逐渐结束。那么,我们看看中共当时对“反革命”的定义:

中共政务院于1951年2月21日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规定了“只要有勾结帝国主义,策动、勾引、收买公职人员、武装部队或民兵叛变,持械聚众叛乱,参加特务或间谍组织,以“反革命”为目的组织或利用封建会门,抢劫、破坏公私财产和公共设施,投毒杀人,伪造公文证件,煽动群众对抗政府和挑拨团结,制造散布谣言,以及偷越国境、劫狱越狱、窝藏包庇”反革命”罪犯等项行为,甚或意图之一者,不论“已遂”、“未遂”,均可定为“反革命罪”。

因此对“反革命罪”的解释变得极其宽泛,如散布“谣言”,而对中共不利的话(不管是真假)都会被认为是“谣言”,或者中共认为其有对中共不利的意图,因此“反革命罪”的标准极其宽松和有很大的自由度。

镇压“反革命”按指标杀人

毛泽东钦定杀人指标和杀人比例

1951年1月,毛泽东指示各地要“大杀几批”,并且特别对大城市的杀人行动发出具体的指示说:“各大城市除东北外,镇压“反革命”的工作,一般地来说,还未认真地严厉地大规模地实行。从现在起应当开始这样做,不能再迟了。这些城市主要是北京、天津、青岛、上海、南京、广州、汉口、重庆及各省省城,这是“反革命”组织的巢穴,必须有计划地布置侦察和逮捕。在几个月内,大杀几批罪大有据的“反革命”分子。”

毛泽东还给一些地方下达具体的杀人指标。1951年1月21日,毛泽东在给上海市委的电报中说:“在上海这样的大城市,在今年一年内,恐怕需要处决一、二千人,才能解决问题。……南京方面,请华东局指导该市市委好好布置侦捕审讯,争取在春季处决一、二百个最重要的反动分子。”

1月22日,毛泽东对中共华南分局广东省的负责人说:“你们已杀了三千七百多,这很好。再杀三四千人。……今年可以杀八九千人为目标。”

1951年的2月,在毛泽东建议下,中共中央开会讨论杀人比例问题,“决定按人口千分之一的比例,先杀此数的一半,看情形再作决定”当时的中国人口是5亿5,000万,千分之一就是55万人。

毛泽东对上海市和南京市的负责人说:“上海是一个600万人口的大城市,按照上海已捕二万余人,仅杀200余人的情况,我认为1951年内至少应当杀掉罪大的匪首、惯匪、恶霸、特务及会门头子3000人左右。而在上半年至少应杀掉1500人左右。……南京方面,据2月3日柯庆施同志给饶漱石同志的电报,已杀72人,拟再杀150人,这个数目似太少。南京是一个50万人口的大城市,国民党的首都,应杀的反动分子似不止200多人”,“南京杀人太少,应在南京多杀。”

1951年2月17日,北京市在罗瑞卿的直接领导、指挥下,一夜之间逮捕675人,第二天(2月18日)公开枪决58人;3月7日夜又逮捕1,050 人,25日公开枪决199人。毛泽东充分肯定北京的做法。为贯彻毛泽东的指示,3月初天津市委上报说在已经处决了150人的基础上,拟再处决1500人。毛泽东大喜,马上指示各地效法。毛泽东说:“我希望上海、南京、青岛、广州、武汉及其他大城市、中等城市,都有一个几个月至今年年底的切实的镇反计划。人民说,杀”反革命”比下一场透雨还痛快。我希望各大城市、中等城市,都能大杀几批“反革命”。”

1951年3月30日,毛泽东指示说:“很多地方,畏首畏尾,不敢大张旗鼓杀“反革命”。这种情况必须立即改变。”于是,各地纷纷举行声势浩大的公审大会,当场宣判,然后压赴刑场处死,有些人甚至被就地处死。中国的媒介也予以大力报导。

上海市委根据毛泽东“大杀几批反革命”的一再督促、指示,向中央报告说:“上海决心在已经逮捕了1068人、处死100多人的基础上,再放手逮捕 10000人,杀3000人,关4000人,管(制)3000人”。毛泽东对上海市委纠正在捕、杀人问题上谨小慎微的态度,准备大捕、大杀的计划,给予充分肯定。他立即致电上海市委:“如果你们能逮捕万余,杀掉三千,将对各地城市的镇反工作发生很大的推动作用。你们注意在逮捕后迅速审讯,大约在半个月内就应该杀掉第一批,然后每隔若干天判处一批”。于是,上海市委在4月27日一天逮捕8,359人,仅隔3天,4月30日一天就处决285人,5月9日再处决 28人。…… 6月15日一天又处决了284人,以后每隔几天就枪毙一批人,少则几十名,多则一百四五十名。

由于毛泽东的督促、鼓动,捕、杀人出现失控状况,有的地方要求突破中央提出的捕人、杀人控制指标,尤其是杀人指标。贵州省委提出杀人数应达到总人口千分之 三才能解决问题。西南、华南也要求突破指标。到1951年5月初,广东、广西两省已经逮捕188,679人,处决了57,032人,其中广东4月1个月即处决 10,488人。到四月底,华东地区共逮捕了358,000余人,处决了108,400余人,占人口总数千分之零点七八;中南地区到五月上旬,杀人超过20万, 接近人口总数千分之一点五。

毛泽东尽管也说过“不可捕错杀错”,但是他更重视的显然是完成杀人指标。为了落实杀人指标和更快杀人,毛泽东还指示下放批准杀人的许可权。1951年2月5日,毛泽东批示说:“其判死刑者则经专署批准执行”即可。实际上,杀人的审批权后来更进一步下放。

他甚至批准有些地方超过指标杀人。有些地方生怕跟不上中央的步调,争先恐后大开杀戒。广西柳州专区要求杀人口的千分之五,贵州省委要求杀千分之三。仅中共广西省委和公安厅当时统计,在处决的人当中,可杀可不杀的人占了百分之三十左右。

毛泽东和刘少奇对“镇反”的指示

镇压“反革命”刚开始时的极短时间内,毛还强调过注意政策,不要四面出击、树敌太多,要争取民族资产阶级、知识份子和广大劳动人民的支持,工作的重心是为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而奋斗。

随着朝鲜战争的爆发,毛马上改变看法,认为这是镇“反革命”的千载难逢的时机,毛说:“你们不要浪费了这个时机,镇压“反革命”恐怕只有这一次,以后就不会有了。千载难逢,你们要好好运用这个资本,不尽是为了杀几个“反革命”,而更主要的是为了发动群众”,主张“大杀几批”。

刘少奇说,“抗美援朝”的锣鼓一旦敲响,就会响得很厉害,“镇反”的锣鼓声就不大听得见,就好搞了。

“镇”反杀人知多少

镇反期间中共曾经定下杀掉人口千分之一的目标。实际上,最后的杀人人数超过了这个比例。仅仅在1951年的2、 3、4、5那四个月,就杀了50多万人,当时全国党、政、军领导都在忙着杀人,而且是急急忙忙地杀人,有的人前一天被抓,第二天、甚至当天就被枪毙,夜里被抓,白天枪毙。

根据中共自己的统计,“镇反”运动一共杀、关(劳改)、管(群众管制)各类”反革命”分子300万人左右。中国公安部副部长徐子荣1954年1月在一份报告中说,共逮捕了262万人,其中杀了71万2,000人,是全国人口的千分之1.31;判刑劳改129万人;管制120万人;教育释放了38万 人。又据1996年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等4个部门合编的《建国以来历史政治运动事实》的报告中称:从1949年初到1952年2月进行的“镇反”中,镇压了“反革命”分子1,576,100多人,其中873,600余人被判死刑。

按照这个说法,“镇反”杀人突破了原定的人口千分之一的指标,大大超额完成任务了。

但究竟镇压了多少人?历来说法不一,但有几个重要的参考数字。

1、时任公安部部长的罗瑞卿透露从1948年至1955年有400万人被处死。

2、柏林自由大学教授郭廷钰在其《中国现代史》中指出:

“国军被害者约300万人,国民党遗留在大陆的党员被害者约140万人”。

3、法国外交官杰奎斯·圭拉麦将军估计:

从1951年2月——1952年5月间,至少有300万人被杀害。

4、1969年4月7日莫斯科电台广播

1949年——1952年,有280万人被毛处死;
1953年——1957年,有350万人被杀。

5、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透露的:皖浙苏鲁四省一个月之内死了117万6,000人;在华中和华南,一个月内则死了150万人。

6、内务部长薄一波在镇反报告中提及:“为了永久的和平,为了人民民主,在过去三年半(1949——1952),我们清算了200多万土匪”。

历来中共的统计数字都是假的,就像右派的统计数字是55万,实际是317万。所以,我更相信外国情报部门的数字,实际被处决的人很可能达到500-800万。

“镇反”冤案无数

从上面中共对”反革命”的定义可以看出,“反革命”就是在思想或行动上反对共产党的人,或者有潜力成为武装反抗共产党的人,并无真正对社会有害的刑事犯罪活动,其中所谓的“匪首”大多是国民党遗留的残部,因此被杀的人并没有多少刑事犯。

由于缺乏明确的量刑标准和法律审判程式,加之地方政府为了完成中央的杀人指标以邀功求赏,刑讯逼供,人为地制造了大量冤、假、错案,即使知道是冤、假、错案,由于是“反革命分子”也没有什么人敢去揭示、平反。

中共镇压的“反革命”大都是国民政府县长以下到甲长为止的军公教(军人、公务人员、公立学校教师)人员,反之,大官落在中共手上不但不杀,反而给予一个“政协委员”或什么代表,作为“统战标本”以诱惑在海外的国民党大官来归。因为省主席、厅长等高官,在基层没有半点实力,留着他们无害。反之,基层力量控制在县长以下的区、乡、保、甲长手上,所以对一阶层非杀不可。有些军公教人员已经被中共判过刑,三年、五年劳改,也都安份接受改造,此时不需任何理由,一律重审,即时枪杀,仅仅因为在国民政府工作过,或在国民政府当过兵,就被当作“反革命”枪决。

比如贵州省在国民党统治时期81个县的县长,在中共军队进入贵州时,有的“起义”,有的“投诚”,有的被捕后释放,个别的还给他们安排了工作,大多数人已经做了处理。可是,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一片喊杀声中,被全部杀掉。

安徽省桐城县拟将16名“反革命”处死,报安庆地委审批,地委审查全部否决,退回来。县公安局看到地委回文,以为同意,竟没有拆开看批文内容,将16人拉到刑场枪决。这16人中有5个为保长,4个三青团区分部委员,3个宪兵,2个一贯道坛主,6个地主。16个人没有一个人有血债、没有强奸妇女的行为。事后检查,有11个人连逮捕条件都不够,必须立即释放。阜阳专区在枪毙几个恶霸地主时,把同他们睡过觉的几个女人也给枪毙了,其罪行是“不争气,给劳动人民丢了脸”。

许多国军“投诚”官兵也被当作“反革命”分子“杀”、管”、“关”,国民党的一些著名叛将,如傅作义等人的绝大多数部下均被镇压;那些受中共蛊惑而背叛国军投入中共军队者,被开除军籍和判刑、劳改、管制的就有二点二万人。

还有很多从事地下工作的人,跟共产党干革命,没被国民党杀掉,却被中共自己给杀了,如朱自清的儿子朱迈先,早年追随中共,投身地下党推翻国民党活动,八年抗战期间亦受中共指派随宣传团集体参加了国军,第二次国共内战后期并策动桂北国民政府军政人员“起义”成功,却在镇反运动中被当成历史“反革命”判处死刑,执行了枪决,80年代获平反。1949年抗日名将池峰城策动军统北平站长徐宗尧“起义”,率所部参加北平“和平解放”,4月因“历史遗留问题”被关押审查,1955年3月16日死于北京狱中,1983年5月12日北京市公安局予以池峰城平反。武侠小说家金庸的父亲查枢卿、梁羽生的父亲陈信玉也是在镇反期间被处死的(80年代平反)。其父的平反,是由于金庸、梁羽生等人的影响,完全是出于统战的需要。

云南省普洱县磨黑镇公安局在“镇反”中刑讯逼供,无中生有地制造了一个“复兴党暴动案”,竟查出“复兴党人”1,300多人。

镇反中,也有些被“灭门处决”,如陈小毛、张金庭夫妇及其子陈磊一家三口于1951年4月30日在上海被处决。

镇压“反革命”杀人的目的恐字诀

经过多年的战争,百姓需要休养生息。新政权建立后,当政者应该采取宽容的政策,尽量弥合社会裂痕,赢得社会各界的拥护和支持,除了是非杀不可的人,不要轻易杀掉。

但中共夺取政权后,则相反,镇压“反革命”运动、土地改革运动与抗美援朝战争三者同时进行,彼此协调。中国共产党铲除了反对者,达到恐吓民众顺服的效果,使中国人对中共的统治噤若寒蝉,人人都恐惧共产党, 中共则牢牢把持了权力,加强了极权统治。

然后中国人逐步地,慢慢地习惯了这种残酷。甚至习惯到这个地步,以至于这么多人会相信,如果没有中共这种残酷,社会就乱了,就不行了。

中共发动“镇反”运动,其另外一个目的就是掩盖历史真相,让能够记载历史真相的人付出生命的代价。

在“镇反”中被杀的人中,有大批曾参与保家卫国的抗日战争,中共知道,留着这些民族精英,就等于留着抗日战争的真相和国共内战的真相。中共在抗日战争中的卖国表现以及在三年内战中的卑鄙无耻,国民党军队是直接的见证人,所以成为中共屠杀的对象。

1946年,李本一任师长的白崇禧桂系钢军连续发动泗县战役、两淮战役,击败数倍于己的陈毅粟裕军队,陈粟军队逃到山东。中共窃国后,毛泽东亲自批准,杀害北伐抗日英雄、宁死不屈的钢7军军长李本一中将。

而日本侵华战争中的1,062名战犯,他们都给中国人民造成了前所未有的的灾难,可他们在战犯管理所,餐餐有鱼肉,受到良好待遇,几年后就被特赦回国,而管教人员反而吃窝窝头,对国内那些“反革命”,没有血债,又没有严重现行破坏活动,为何非要杀掉不可呢?这不能不令人深思。

责任编辑:高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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